告陰狀
凡人如果受到委屈,無法以人間官司獲得申冤,或者司法不公平,可以向城隍廟提出告訴,首先向櫃台索取黃色狀紙,將個人冤屈不平仔細填寫完畢,燒香在城隍爺面前讀一遍,稟告案情之前,要擲神杯問城隍爺在不在?如果不在,就在廟內唸「大慈大悲觀世音菩薩」,直到擲神杯發覺城隍爺回來了,才開始稟告(或者朗讀信件)。
全部稟告完畢後,可以擲神杯問城隍爺是否了解案情?是否願意受理?最重要是擲神杯問金紙數量夠不夠,如果不夠要加燒,這是給往來辦案的神將車馬費,很重要。如果沒杯,可能是書寫不周全,再檢查一遍狀紙看看,如果還是沒杯,就抽簽看看什麼原因。如果得到受理,便在城隍廟的金爐,連同金紙一起焚送。講述的流程最好先在紙上寫(電腦打字亦可)清楚,以免緊張口齒不清,案情稟告不清楚,城隍爺會聽不懂你在說什麼!不一定要寫正式的疏文,寫一封信向神明訴苦就也可以,但是來龍去脈一定要寫清楚,對方壞蛋姓名、年齡、住址不可以搞錯。
當確定城隍爺明白案情後,如果不受理,可再一次擲杯懇求,如果仍然不受理,原因有三:對方沒錯、前世因果或無能為力,可擲杯問明。通常前世因果佔大多數,譬如說某人被殺,無頭公案警察局查不出,但如果某君前世曾殺人,今世合該被殺,這時城隍廟就會不受理。就算家屬去觀落陰牽亡魂,亡者現身也不會說出兇手姓名,他通常會感謝家人來看他,但卻說:「算了,過去的事就別提了」或「不用再問,這事已經扯平了。」至於城隍廟無能為力的案件比較少,比如說壞陰廟(陰廟也有好的)養鬼用降頭術害人,但鬼兵眾多,城隍廟兵力不足戰不過,就會沒辦法,只能向上呈報。
如果城隍廟不受理,或者告狀後沒有結果,可以再如法泡製,向「東嶽」提出告狀,東嶽殿就是一般城隍廟的上級法院,如同陽世間的上訴法院,仍然可拿城隍廟裏的黃色狀紙填寫,如果不方便獲得,任何一張乾淨的白紙都可以書寫焚送,但是不要忘了金紙,那是天兵天將的路費。
供品方面,素食便當一個就可以( 去自助餐店包一個素菜為主的便當 ),夾雜有一點點肉類沒有關係。家中做好的飯菜不管葷素都可以拿去拜。少數城隍廟會規定祇能夠拜素的,那就遵照其規定。拜水果也可以,香蕉最好,吃了會飽,天兵天將最喜歡吃,其他如蘋果、木瓜、蓮霧,也都不錯。拜完了,飯菜一定要帶走,因為很快就會酸臭;水果可以留一半下來繼續拜,送給廟方人員。( 其實吃的可以不用拜,金紙多燒一份就可以了 )
在陽世間打官司,請律師要花錢,找證人更頭大,沒人願意作証,有些民事官司訴訟費用更是驚人,向靈界提出告狀,這些問題都免了。而且可以獲得公正的審判。
但,有一點要注意,有時候祂們會用因果來處理,明明這個人做了壞事,卻要等他福報享盡,或者陽壽將要結束時才能處罰他。不像陽間的司法,判決確定,立刻發監執行。我的一位朋友是乩童,有冤屈向台北松山霞海城隍廟伸冤,他可以通靈,稟告完畢後,他得到城隍爺的心電感應說:「我會秉公處理!」
如果上述的動作都做了,仍然無法伸張正義,可以在松山慈惠堂瑤池金母降乩辦案的時候,直接向神明查詢東嶽大帝的辦案進度。其實,不僅是城隍廟可以告狀,一切道教的媽祖廟、濟公壇、王爺宮等都可以告狀,有時處理得比城隍廟還要好!
最後提醒一件事,一般大眾會以訛傳訛,說城隍廟是「陰廟」,這是大錯特錯,城隍乃是玉皇上帝正式冊封的地方正神,負責管理陰魂,地位重要!
(節錄自通靈學專家林尤超先生的文章/圖:公益新聞通訊社)
※※內容補充
一、城隍廟的主要功能:(1)鬼魂打官司的地方法院。(2)偵查人間善惡的衙門。民間常說的七爺八爺,就是在刑事組任職。
二、如果確定不受理,當然可以立刻另請高明。如果案情不是很緊急,且已經受理,那就禮貌上不要再去告別廟,就好像生病去看醫生,又同時看另一位醫生,原來的醫生會不悅。急症的話則另當別論,可群醫會診!
三、擲茭次數說明
擲神杯問城隍爺在不在,並不需要三個聖杯,一杯決定。因為「神在不在」不是大事,如果要求三聖杯,神明會不耐煩。其他如是否了解案情、是否願意受理、金紙數量夠不夠,同樣一杯決定,但最好在稟告案情後,等五分鐘再開始叩問、擲筊,因為城隍爺必須花一點時間去調查。當然,都要分開擲筊,問一件事,擲一次筊。全部做完後,可以請求城隍爺賜抽籤表達看法,你可以根據籤詩解,知道城隍爺是否同情你。
四、真實案例
某君義父遭降頭術害死,他向台北市主要城隍廟申冤,多年沒結果,變成投訴無門。在此期間他路過南京西路法主公廟,並不知道就是東嶽廟(城隍廟的上級,高等法院),進去禮貌性燒香,抽一支籤,不料籤意竟是:「你身負奇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