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群己權界』到『論自由』
香港民族党被禁運作,言論自由再度成為熱門話題。冷眼旁觀,頗覚有些人不 是故意曲解自由,便是對自由真義一無所知!
有興趣了解正確自由的定義,建議你拜英國人為師,他們是民主自由政治的典範,其中首推1688年出版哲學家 John Miller 的有關着作,Seeds of Liberty [John Miller] on Amazon.com.*. 尤其堪稱權威!該書已有許多中譯本,其中凡中學以上教育程度的人都知道的,當為嚴復第一個譯本「群己權界論」。一百多年後的今天還有人再次翻譯該書,書名為「論自由」。下面是該新譯本導讀一段,供參考:
一个社会的权力应该是社会所要处理的一个关键问题,是严复所说的“群己权界”问题,严复将穆勒的“自由”(liberty)翻译为“群己权界”,是以中国自己的语言非常准确且实质性地把自由的精义表现出来了。因为中文的“自由”一词,在传统意义中并没有“群己权界”的意思,英文的liberty一词,作为现代社会的核心意涵,关涉个人与他人尤其是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或者说关涉个人与“群體”的权利及权力(power)边界问题。两人以上就形成了群,群即社会,有了社会,就有了社会的权利及权力(power),政治也就出现了。所谓的“群己权界”指的就是right与power之间的rule(规则)问题,这个群己权界就构成了自由的核心原则:一个社会的权力应该是一种基于规则的(具有正当性来源的)权力,其要义是通过划分政府权界,尊重并保障每个个体之人的right。但是,如何表述与处理right、power、rule三者之间的关系,联系到从古典社会向现代社会的演变过程,不同历史时期的思想家又有着基于不同逻辑向度的展示。”摘 自:
*《论自由》 — 〔英〕约翰·穆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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