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夷所思
2018/09/27 23:00:01 網誌分類: 法治?法官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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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1️⃣「立法會議員」身份 2️⃣有「掟」蕉、「搶」文件的前科 3️⃣ 掟不中人 都是脫罪的理由。此案件立了非常壞的先例,亦給了社會錯誤訊息,包括愈有暴力習慣,愈能脫罪。涉及如此暴力,當事人説震驚的口供亦不被接納,保障人身安全的香港法律真的這麼脆弱❓此案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律政司捍衛法治,真的要上訴弄清楚法律原則‼️
HK.ON.CC|来自 ON.CC 東網/東方日報
前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於2014年7月3日的立法會特首答問大會上,向梁振英的方向掟玻璃杯,黃事後被控普通襲擊罪並被裁定罪成,
Leo Chong 真的震驚香港的法治如此受政治傾向所破壞!
Ricky Yuen 個官都做埋辯方仲有乜好上訴,以後兇人都應該唔算恐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