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佛教與大乘信仰的差異

2018/10/19 12:45:37 網誌分類: 宗教
19 Oct

原始佛教與大乘信仰的差異

一、佛陀住世說法 正法元年

(BC528,世尊35歲)

1.喬達摩.悉達多沙門於印度菩陀伽耶證知「四聖諦」而成佛,正法被發現。

2.佛陀於鹿野苑為憍陳如等五比丘說法,正法輪開始運轉。

正法6年(BC523,世尊40歲)

1.摩訶波阇波提(佛陀的姨母)三次懇求出家均被佛陀拒絕,於是自行落髮穿上袈裟,一路追隨佛陀到毘捨離。

當時阿難尊者又再三懇請佛陀准許摩訶波阇波提出家,仍被佛陀三度拒絕。

後來,阿難尊者乃以「女眾出家亦能得到果證」為由,勉強佛陀准許女眾出家。

佛陀因此制定「八敬法」作為女眾出家的基本約束。

2.南北傳經、律一致記載,由於女眾出家加入僧團的緣故,佛陀明確地告訴阿難:「今正法唯住五百年!」

3.記載「正法唯住500年」的經律

(1) 南傳巴利律藏小品第十比丘尼犍度(比丘尼八敬法)。

(2) 北傳彌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二十九

(3) 北傳四分律卷第四十八(比丘尼犍度第十七)

(4) 北傳中阿含經卷第二十八(中阿含林品瞿曇彌經第十)

(5) 北傳佛說瞿曇彌記果經(宋三藏法師慧簡譯) 正法12年(BC517,世尊46歲) 須提那迦蘭陀子比丘與俗家妻子行淫,在一向清淨的僧團中生起垢患,佛陀因此開始製訂比丘戒。

正法42年(BC487,世尊76歲)

1.提婆達多向佛陀爭取僧團的領導權被拒絕、斥責之後,以「不食魚、肉」等五項苦行的主張進行分裂僧團,並以「非法說法,非律說律;法說非法,律說非律。」的囂張行徑開始破壞正法律。

2.佛陀因為提婆達多的因緣,制訂僧殘第十、十一戒,亦即第一、第二破僧戒。

二、第一次結集經律 正法46年(BC483,世尊80歲)

1.須跋達比丘聽到佛陀般涅槃的消息之後,公然宣稱:「世尊已入滅,以後的言行不會再受到令人厭煩的製約了!」這樣的言行讓大迦葉尊者警覺到結集正法律的必要性。

2.大迦葉尊者召集五百位阿羅漢於王舍城郊結集正法律,由優波離尊者主誦律典,阿難尊者主誦經典,經過全體會眾確認遵行並代代傳誦,乃至公元前29年記載成書。

此即今日「雜阿含經」或「相應部」和「律藏」的本母—根本依據。

三、第二次結集(糾正鬆馳的戒律) 正法149年(BC380)

1.佛陀入滅後約103年,住在印度東方毘捨離城的跋耆族比丘們違背戒律,開始勸募並接受信眾的金錢供養。

2.耶舍尊者回到西方拘贍彌城懇請長老商那和修與離婆多尊者,並得到西南方阿盤提、達襯、波利耶等地的僧團支持,共計約700位長老比丘來到毘捨離城,會同跋耆族的比丘召開會議,釐清「比丘收取金錢」等十件事都是非法非律的行為,再度確認世尊所製訂的正法律,稱之為第二結集。

此後,僧團開始分裂為嚴謹持戒的上座部和方便隨緣的大眾部,即是所謂佛教的根本分裂。

由於戒規的鬆馳造成分歧,正法律開始淪沒。

四、第三次結集(巴利經藏、律藏定型) 正法260~296年(BC269~233阿育王在位期間)

1.正法273年,阿育王勒令全國歸順佛法,外道出家人士大量轉入僧團,正法律開始被外道思想嚴重混淆,引起了僧團內部長期的爭議,甚至無法和合佈薩誦戒,仿冒的像法也開始廣泛地滲入僧團中。

2.正法274年,大眾部的大天派系宣揚「阿羅漢仍有可能遺精」等五項自創的主張,詆毀並貶低阿羅漢的素質而破壞了正法律,也造成大眾部的嚴重分裂。

佛教的出家團體於此時已經分裂成十八個部派,支離破碎的僧團也使正法律加速淪沒。

3.正法278年,在阿育王都華氏城的分別說部召集第三次結集,會眾以上座系統為主,此時巴利語的四部阿含和律藏大致已經全部集成。

4.正法282年,摩哂陀尊者(阿育王王子出家)帶領上座部僧團進入斯里蘭卡。

5.正法289年(BC240)斯里蘭卡王天愛帝須建立大寺供養僧團。 五、正法律淪沒(貝葉寫下正法遺跡) 正法315年(BC214) 室(釋)利房等十八位尊者賚佛經來華,被秦始皇幽囚,斷絕佛教正法律在中國傳揚的契機。

正法349年(BC180) 印度巽加王朝的普西亞米陀王彈壓佛教,致力復興婆羅門教,正法律在印度日趨式微。

正法379年(BC150) 印度佛教徒積極起建巴赫特塔,又擴建山崎第一塔,並開始以本生故事的浮雕裝飾於欄栒之上。

大量生動的傳說伴隨著虔誠的佛塔崇拜,激盪出新興的宗教族群,大乘信仰也於此時開始茗芽,逐漸與印度傳統文化交融,正法律快速淪沒。

正法500年(BC29)

1.斯里蘭卡王毘多加摩尼二度即位,建立無畏山寺,供養他的恩人摩訶帝須。

2.立場偏向大乘的無畏山寺派,由於廣泛地結交並迎合俗人的作風,受到大寺派(傳統上座部)的嚴厲排斥。

大寺派的長老比丘們擔憂正法即將消失於人間,因此將三藏以針刺書(巴利語)寫於貝葉。

此貝葉書系根據第一、二、三次結集,代代傳誦的經律(四阿含和律典)為核心而寫成,史稱第四結集,成為文字化的正法律遺跡。

3.上列史蹟顯示佛陀所說:「今正法唯住五百年!」的始末,我們稱此正法為「原始佛教」。

六、追溯原始佛教(探究正法遺跡) 正法消失後92年(公元64年) 1.公元前2年,漢哀帝時,大月氏王的使節伊存,口授浮屠經給予博士弟子景盧。 2.公元64年,東漢明帝夜夢金人,派遣秦景等人出使西域求取經典。

大乘信仰正式經由皇家信仰傳入中國。 爾後更由歷代祖師大德的宣揚而欣欣向榮,持續迄今(公元2000年代)。

正法消失後2028年(公元2000年) 1.從巴利英譯相應部和梵文漢譯雜阿含經的比對,顯示公元前29年間所流傳下來的正法遺跡,由於時空的變量—不同的部派使用不同的語言傳誦、紀錄經典,而二千年來又經由各種不同文化、信念、語言的譯述,聖典的次序和內容都已經有了顯著的差異、遺漏、增補和失誤,這使當代的佛教徒對於正法律的認知和修證,都產生了極大的差異和障礙。

「雜阿含經」和「相應部」是四阿含的本母,終究是歷史上最明確而具有公信力的聖典,惟有認真比對這兩部聖典,才能從探究正法遺跡中去追溯原始佛教的真相。

原始佛教與大乘信仰差異表 原始佛教與大乘信仰差異表(一)--- 信仰的傳承 原始佛教與大乘信仰差異表(二)--- 依據的經典:慧學 原始佛教與大乘信仰差異表(三)--- 奉行的律典:戒學 原始佛教與大乘信仰差異表(四)--- 禪修的次第與方法:定學 原始佛教與大乘信仰差異表(五)--- 出家眾的修行生活 原始佛教與大乘信仰差異表(六)--- 自覺覺他,自利利他的善巧

https://blog.xuite.net/mop.david/blog/33482835-%E5%8E%9F%E5%A7%8B%E4%BD%9B%E6%95%99%E8%88%87%E5%A4%A7%E4%B9%98%E4%BF%A1%E4%BB%B0%E7%9A%84%E5%B7%AE%E7%95%B0

回應 (0)
我要發表
us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