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程的尊嚴

2018/12/14 04:12:51 網誌分類: 生活
14 Dec
          生老病死,是不可抗拒的自然進程;來到生命最後一刻,各人有自己的想法及安排,但若是身心虛弱,只能卧於病榻,我們又是否可達成自己的意願?筆者有位朋友在彌留之時,神志已是模糊,其子女身為教徒,帶其他教友到醫院為其祈禱。只見患者手指有輕微郁動,便當他答應信主。在朋友葬禮當天,有牧師主持祈禱,同場卻有其他親友點香、燒衣紙,不止場面混亂,親友與子女亦互感不滿,生人死人都不得安樂。

          近年愈來愈多社會討論關於身後安排,當中涉及倫理、傳統文化及法律等,確實不易解決。以重症患者為例,涉及患者是否在清醒之下作出指示;有人提出,該否在身心健康時已擬定死後安排?但我們不知道人生如何發展,過早計劃未必符合屆時情況。

          另一方面,也要顧及家人的接受程度;有病友參與生死教育活動後,簽署不具法律效力的聲明,寫下身後事處理,卻被家人責備,認為不吉利,反映很多人仍然對死亡忌諱,因此逃避問題。

          現時本地有「預設醫療指示」(AD)指引,若是患上末期或嚴重至不可逆轉疾病的患者,在醫生見證下簽署表格,便可在病危放棄接受心肺復蘇法或人工輔助呼吸之類的維持生命治療,可在最後一刻不必承受治療帶來的痛苦。但患者填了表,旁人未必遵守,當然內科老人科及紓緩治療團隊等,對此會較有經驗,不過其他醫護人員對預設醫療指示可有充份認識?他們可能擔心,病人是否對內容完全知情。的確,筆者與其他病友閑談之間,總會說到,沒得救就別救,但到了實際狀況,又可會變卦?

          另外,家人之間也可有不同意見等,較常見是患者簽署指示,但如果病情令他們言語困難或神志不清,無法表達意思,家人要否同意不作拯救,是很大的心理關口,未必是不尊重病人要求。到達不可逆轉的情況之下,以人工方法或儀器延長生命,作用不大;儘管人人知道這些道理,然而當局者迷,摻入親情、倫理的因素,事情便不簡單。

          在香港,生死教育一向缺乏,如果大家對死亡能認識更多,在訂立及推行相關政策時,相信定能更為順暢,讓患者可以如己所願走到最後一步。

        香港病人組織聯盟藥物安全專題系列

        香港病人組織聯盟主席 袁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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