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聲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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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錢歪風不可長

2018/12/21 04:12:51 網誌分類: 經濟
21 Dec
          電視台最近播映的其中一個劇集,一開頭便是講述主角在天橋上行車途中撒錢,以吸引天橋下的途人爭相執錢,來製造社會話題。

          想不到在現實生活中,竟有人「有樣學樣」,上周末在深水埗鬧市事先張揚會有錢「從天而降」,接着便見一疊疊「紅衫魚」在唐樓天台分批撒下,引得街上大批途人起哄搶奪,導致整條街道秩序大亂,險象環生。

          翌日,警方拘捕一名涉案青年,初步涉及罪名是「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有法律界人士表示,無論是派錢或是撒錢,只要在過程中令社會無法安寧,有機會干犯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最高可判監禁十二個月;至於被捕後仍做fb直播,輕則被判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如有目的性,重則可被判妨礙司法公正,區域法院最高刑罰為入獄七年。

          被捕青年年僅廿四歲,原來在網上已頗有知名度,他以炒「比特幣」起家,並開班推銷「挖礦機」,又高調接受傳媒訪問,大談炒幣心得,故有「幣少爺」綽號之稱。這位「幣少爺」今次似乎是向該劇集「偷橋」,模仿劇中主角,喜歡作出一些出人意表的行為,刻意在網上直播,利用網絡世界來達至「嘩眾」效果。

          撒錢這一招,看來他是學到「有過之而無不及」,即時令自己成為社會焦點。但有一點他顯然忽略了,就是劇集人物的行為無論怎樣「過份」,都只是「做戲咁做」,配合劇情而已。

          可是在現實生活中,人們很多行為必須受到法律規限,否則就會天下大亂。現時他「出位」目的達到了,但除了惹來社會一片罵聲,還要面對法律追究,可謂弄巧反拙。相信大家仍記得,四年前一輛解款車在灣仔告士打道行駛途中,有錢箱跌落馬路爆開,三千五百萬元「大牛」撒滿路面,引至大批途人和司機瘋狂執錢。後來警方除就事件展開刑事調查外,亦指拾遺不報涉及刑責,呼籲市民歸還有關款項予警方,後來不少市民將執到的錢交回警方,不過亦有人因心存僥倖沒有交還,而被警方追查到,結果遭檢控及裁定罪成,分別被判入獄。

          上述案例清楚傳遞一個訊息,拾遺不報是涉及刑責的。換言之,故意撒錢,不僅破壞公眾秩序,且有「引人犯罪」之嫌。因此,對於此種荒唐行為,必須嚴肅處理,不可助長,以正風氣。

        香港經貿商會會長

        李秀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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