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暴發戶

2018/12/22 04:12:24 網誌分類: 生活
22 Dec
          T小姐四十三歲,在金融機構上班,月薪近十萬。她單身超過十年之後,某天突然在社交平台出了個post,照片影着一男一女在被窩交纏的腳,再用「汪阿tag」的方式,在照片上畫了箭嘴指着女人的腳指公:「我的新甲油」,另一個箭嘴指着男人的腳:「boyfriend」。從那隻腳看來,腳的主人應該是位肥胖的男性長者。

          起初我們以為T被綁票。若不是遭綁匪威脅,誰會願意拍這麼嘔心的照片還要張貼出來?但很快,T就刊出第二個post,今次見樣。男事主在照片中穿着泳褲,跟身穿泳衣的T小姐在馬爾代夫鴛鴦戲水,她寫道:「Boyfriend swims faster than girlfriend!」之後一連串posts都加上hashtag boyfriend。一晚,T罕有地致電給我,聊了幾句就開始說:「我boyfriend……」我從電話裏聽見一個阿伯在她身旁大喝:「喂!你過咗錢畀我未?」T匆忙掛線。

          本來每個人都有權在自己的社交平台上發表生活照,可是T小姐不只post在自己的平台,還tag了無辜的朋友,更在WhatsApp向人類發動疲勞轟炸。我和一班愛聽古典音樂的朋友開了一個group,交換演奏會的資訊。大家都識規矩,在這裏只談音樂,T小姐卻在這裏一天二、三十個post報告她和男朋友的動向,我們惟有瞞着她悄悄開了新group。若是真心,男朋友的年紀、外貌、學歷、身家都無所謂。問題在於她久旱逢甘,春心掩蓋了理性,連自己的行為騷擾了別人也不察覺。

          「久旱逢甘」這四個字好恐怖,足以令一位受過高深教育的女性變成諧星。她做這些行為之前,別人還不知原來她這麼飢渴。做了,就露底。相愛就夠,何必執着別人知道否?有些人窮得太久,突然有了點錢,就會拼命穿金戴銀,拿大聲公向所有人(包括三十年前已移民加拿大的三姨婆)宣佈:「我發咗達!」有些人發了達,出了名,對朋友卻像以往一樣,從未變過。

        王迪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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