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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誓前要奏國歌

2019/01/10 04:12:30 網誌分類: 生活
10 Jan
          特區政府昨日正式向立法會提交《國歌法》本地立法草案,對政界而言,《國歌法》帶來的一項重要改變是立法會宣誓前要奏唱國歌。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若有議員刻意缺席奏國歌環節,有可能被質疑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因此有機會被指違反《宣誓及聲明條例》,失去議員資格。

          泛民陣營對《國歌法》的規定表示關注,認為宣誓前要奏國歌,會成為政府取消議員資格的新藉口。這種關注,只反映了一種心態,這些議員從未有將奏國歌或唱國歌視作一件嚴肅的事情看待。因此,會聯想到奏國歌時會有人不在現場的情況。

          有人擔心若奏國歌時議員不在現場是否違法,這一問是一個偽議題。為何有人會想到宣誓前奏國歌會有人不在現場?任何人被選為議員,必要經過宣誓才能正式成為議員。若有人問宣誓前奏國歌會有機會剛巧不在現場會否違法,會否有人也問要宣誓時剛巧不在場,那麼會否被取消資格?經過這麼多年的立法會議員宣誓儀式,記憶中我們沒有見過有人不在現場宣誓?何解,因為獲選者知道不宣誓便不能做儀員。如果奏國歌成為宣誓的一部份,如果大家都嚴肅對待國歌和宣誓,根本沒有機會有人會在這時這刻不在議事廳內。提出奏國歌時剛巧有人人有三急要離開會議廳的說法,十分小學雞。成年人若明知要出席重要的場合,不是都會確保自己不會受任何滋擾,可以全程參與重要的場合的嗎?這種最基本的行為也做不到,如何有資格做嚴肅的事呢?

          據報道,在被問到議員在奏唱國歌時不在場會否被質疑違反《宣誓及聲明條例》,並主動向法庭入稟,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事聶德權未有明確交代,他表示要按個別情況考慮。這種說法,是一種寬鬆的說法,但卻留下了一條尾巴讓個別要測試政府底線的人給政府添煩添亂。甚麼是個別情況呢?是否有議員忽然有急痛,甚至暈倒要治療,或是其他緊急情況才有斟情考慮?若果是的話,為何不能及早說清楚,免得有人現身試法去搞局?

          今天已有人將宣誓前奏唱國歌說成是政府將來DQ議員的新手段,這一個說法必然會緊扣《國歌法》的立法討論,政府不及早說清楚情況,便是讓議題燃燒,也有機會模糊了《國歌法》立法討論的焦點。不說清楚也許有不想令人有政府取態太強硬的考慮,但有關國家體統的事,都是嚴正辦理,怎可能讓人有胡亂演繹的空間?

        黃麗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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