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水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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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民心中他是英雄

2019/01/22 23:00:00 網誌分類: 法治?法官治?
22 Jan

法律仍是那一套法律, 回歸前回歸後無大更改, 衹有在字眼上去除殖民地色彩, 為什麼當年執法者武力執法可被法庭接受, 不但不作追究, 反而被打的頭破血流的市民卻被定罪, 更沒有司法人員 " 質疑評估 " 執法者所使用的武力程度 " 是否合適 ",  {#icono0_33}  {#icono0_20}

在市民心中他是英雄

普通人語 - 肥貓有話說

22朱經緯案01  

警棍襲途人案 朱經緯申終極上訴失敗
東方日報 2019年1月22日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90122/00176_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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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經緯案鉖極上訴被駁回, 筆者深感遺憾, 此案突顯司法人員的離地, 至於執法人員在執行任務時使用武力的準則, 筆者找來上世紀七十年代, 市民在維園集會保釣被警取締的新聞圖片, 當時是和平集會, 集會的市民並未做出任何激烈行動, 但仍被執法人員武力取締, 至於武力取締的程度嘛........, 圖片中清晰可見, 比諸朱經緯暴力百倍, 打的集會市民頭破血流, 還被告上法庭,  {#icono_9}

法律仍是那一套法律, 回歸前回歸後無大更改, 衹有在字眼上去除殖民地色彩, 為什麼當年執法者武力執法可被法庭接受, 不但不作追究, 反而被打的頭破血流的市民卻被定罪, 更沒有司法人員 " 質疑評估 " 執法者所使用的武力程度 " 是否合適 ",  {#icono_50}

不過官字兩個口, 以同一部法典, 司法人員可以隨心的去解釋, 就算有普通法的案例都無須依從作出裁決, 令朱經緯蒙上 " 襲擊男途人 "的罪名, 可朱經緯當時是在執行法律賦予他的權力去執行任務, 但法庭不去保護執法者反而將之定罪, 令人對司法的公正產生懷疑.  {#icono_38}

後記 :

朱經緯案鉖極上訴被駁回, 失去長俸更揹上刑事紀錄, 當真令人極度遺憾, 但事已至此, 筆者呼籲支持朱經緯的市民發起籌募, 以補償朱經緯失去長俸的損失, 朱經緯是為市民服務,維護法紀而受屈, 市民有責任有義務表態支持朱經緯, 在法律以外為他平反, 以顯示市民對他的支持, 在法律上他被判有罪, 但在市民心中他是英雄.  {#icono_17}

筆者疑惑, 現時有社會人士呼籲訂立法例干擾車長屬刑事罪行, 但對侮辱公職人士員卻冷淡視之, 經歷過違法佔中與旺角暴亂, 訂立侮辱公職人士員法例實有必要, 以免有人以侮辱公職人士員挑動群眾情緒, 令群眾失控.  {#icono_51}

http://unclepeterlee.pixnet.net/blog/post/46484760

回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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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人無尤
與人無尤 2019/01/23 11:49:28 回覆

我覺得佢係咎由自取,與人無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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