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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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悔約

2019/01/31 04:12:35 網誌分類: 經濟
31 Jan
         網購流行,網購公司為爭取客戶,多有「七天無理由可退貨」服務,也就是說只要貨品沒有損壞,七天內隨時可以退貨;取回貨款。

          月初,我在這個專欄談及中國內地房地產市場繼續出現新局面,有淘寶商機,而這種網購「無理由」退貨的措施,在內地房地產市場亦告啓動,這對計劃投資物業買樓的港人來講,多了一個迴旋思考的空間。

          在內地置業,首先要清楚「認購」與「訂購」有原則上的分別。雖然兩者也會簽署一些臨時性文件,但前者只在於「認」的階段;並未落實,而後者已進入「訂」的程序進行交易,此程序按理應按照合約完成交易,並須在簽署買賣合約時繳付一定的樓款訂金。

          但是,有一個現象,乃是有些房地產代理商在接待置業市民「認購」時;便已收取訂金,紛爭由此滋生。

          有關部門有見於市民因一時衝動而認購買樓;事後發現諸多弊端而提出解約的紏紛日增,最近內地出台一項「兩天無理由退定」的政策。但要注意的是「退定」而不是「退訂」,前者只關乎初步協議,後者則涉及樓款金額。

          有報道,首先推出這政策的是廣東省東莞市,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官網發佈《關於推廣使用《東莞市商品房認購書(範本)》的通知》,從今年3月1日開始,買家在樓盤認購後,可以「兩天無理由退定」,也就是說在認購後兩天內,毋須任何理由,可以隨時「悔約」取消交易。

          業界分析,悔約的原因,包括是有些買家本身的買樓意願有所改變;有些是先前睇樓時不仔細,後來再細心觀察,對建築用料、間隔及設施不滿意;也有是睇樓時,發展商賣樓職員或中介代理對樓盤推介不老實,事後發現存在虛假成份;包括樓宇質量太差、實用面積唔夠數、市場樓價在認購後大跌等問題。

          基於上述情況,為了穩定市場的健康發展,「無理由退定」政策出台,有助置業人在已簽署「認購」合同而尚未簽訂「訂購」合約的情況下,可以不需理由而取消認購;若已付定金亦可退回定金,這有利於保障買家的「反悔權」,由此而减少置業人士與地產發展商的纠纷,維護和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和諧穩定。但雙方必須遵守買賣合約的法律効力,一旦簽署《商品房買賣合約》後,除非買賣雙方重新協商,一致簽訂解除合約之書面協議;或經由法院裁定取消此宗交易,否則不能撤銷,以免炒樓「老賴」得逞;可以「輸打贏要」。

          業界及學者專家並指出,「認購」合同只代表一種意向,涉及的金錢紏紛只是定金,與樓款無關,這政策同時有效地杜絕房地產發展商或中介利用「認購書」鑽空子,強迫買家「上馬」。

          有見及此,港人在內地買樓,無論是恒產置業,或是投資淘寶,認清自己的權益,才不會蒙受損失。

        apolloslchin@yahoo.com.hk

        資深財經傳媒人

        錢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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