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農曆新年議決
2019/02/04 17:18:54
網誌分類:
職場
朋友甲分享了他一位朋友乙先生的新年議決。
話說朋友甲認識的那位朋友乙先生,被僱主無理解僱。乙先生心有不甘,去法院起訴舊僱主,作出申索。訴訟期間,乙先生找了朋友甲和另外一些人士提供諮詢、輔導、打氣。
案件本來定於去年底審訊,但在審訊前,舊僱主提出與乙先生調解,並願意承擔所有費用。
雖然乙先生勝券在握,但為了節省時間、和對方保持良好關係和爭取法庭判決也拿不到的東西(例如全額律師費),決定和舊僱主進行調解。結果案件完滿結局,乙先生得償所願。
朋友甲更告知筆者乙先生為了回饋社會,乙先生決定最少未來一年無償為任何人分享向僱主爭取權益的經驗。
「施比受更有福」!
今天大除夕,祝各位讀者豬年大吉!諸事順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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