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錢為情自殺都是自己逼死自己

2019/02/11 15:36:29 網誌分類: 反自殺
11 Feb

從古至今每一朝每一代國內或國外都有很多的人自殺,有的人自殺未遂,有的人自殺已遂,自殺的原因非常多種,有的人是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而自殺,有的人因不願意投降敵人遭受屈辱而自殺,有的人是因犯了大過錯所以畏罪自殺,有的人則因為是不願意受他人姦污侮辱而自殺,也有的人因為生活困頓受不了貧窮困苦的日子而自殺,但是更有人因為舉債無法負荷,受不了他人暴力逼債而自殺,不管自殺有那些原因,但如果是因為「金錢」或是「感情」而自殺的,其實都是自己逼死自己。

每一個人都有「一生」的時間可以奮鬥,也許先天命確有不同,但是後天可以「運命」,先天命的好壞其實與自殺或不自殺並無直接的關連性,因為也有許多先天命好的人中年後卻自殺,自殺也跟家庭生活是「窮苦」或「富貴」無直接的關連性,因為也有許多「富貴」的人自殺,自殺也跟身體是否殘障無關,因為許多的殘障人士過得比身體健全的人還要愜意,所以說到最後會因為「感情」或「金錢」問題而自殺的人,不是被銀行、地下錢莊或討債人員逼死的,而是自己逼死自己。人都有貪嗔癡之人性,如果控制得好則其實並不容易出事情,但如果放縱自己貪嗔癡之本性,則是一步一步逼自己走向自殺之道路上,若生長在環境不好的家庭裡,自己就要有比別人更強之上進心與奮鬥意志,才能改變自己的不好命運,但是許多生長在環境不好家庭裡的人,不但不知道要上進反而作奸犯科為害社會,因此斷送了自己的「生機」,有的人明明家境不寬裕,卻貪圖虛榮追趕流行,因此到處辦卡、刷卡以購買根本沒有用的東西,到最後以債養債,甚至於以搶劫、偷竊或賣淫等方式之不法所得來還債,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人必自脫而後人照之,自侮是「因」人侮是「果」,自脫是「因」別人照相是「果」,而因金錢匱乏而自殺的人,貪婪的心是「因」,自殺則是必然的結果,心若是越貪則對物質的慾望也越來越大,積欠的債務當然也越累積越多,若不立即幡然悔悟改弦易轍,便會逼死自己,所以這種人不值得同情。

因感情自殺的人也是一樣,缺乏「智慧」不瞭解宇宙真相,人與人之間相處有「愛」就會有「恨」,愛的越深當失望時就會恨的越深,既然人有貪嗔癡之本性,所有能愛的人他都會想要愛,只是法律上只准他娶一個人而已,所以他才會說:「我只愛你一個人」,而妳怎能相信那是一句真心話呢?就如同一個裡面擺滿各式各樣珠寶的櫃子,如果不限制他只能拿走一樣,妳想看看他什麼珠寶不喜歡,因此什麼樣的美女男人不喜歡,什麼樣的帥哥女人會不喜歡呢?但是因為法律規定一夫一妻制,所以在一夫一妻制無法滿足人性對「色」的貪婪之心時,外遇、私通、強姦、猥褻、性侵::等等事情就一定會產生,這是「人性」也,如果世人不能看透人性的貪婪本性,硬將每一個人看成「聖人」,則內心痛苦的一定是自己,為「感情」而自殺的人,其實就是對感情太「執著」的人,人類能限制蜜蜂不採蜜、獅子老虎不吃肉、牛羊不吃草嗎?當然不能,因為那是「天性」,女屬「陰」男屬「陽」,陰陽本來就會相吸引,這是天性也,若非人有「理智」與「道德」可以控制,其實人對感情之需求又何嘗不是如同其他萬靈蒼生一般,因此「金錢」與「感情」其實都是上蒼為了考驗人性所設置的「道局」,對「金錢」執著的人,上蒼就會用金錢考驗他,對「感情」執著的人,上蒼也會用感情來考驗他,看這些世人對「金錢」與「感情」是不是能放得下、悟得開、想得通、看得淡、捨得了,如果對「金錢」與「感情」能放得下、悟得開、想得通、看得淡、捨得了,那怎麼可能會自殺呢?

一個人會不會因「金錢」與「感情」問題而自殺,重點都不在別人身上,而是在自己的「觀念」與「想法」是否執著,很多的人也是一大堆負債,但是他非常開朗就是不會自殺,很多的人也同樣有感情方面的問題,但是只要能看透感情中所隱含之「真相」,他還是不會受到任何困擾,世間一切有形之「物質」或是一切無形之「幻象」,無一不是針對人類而設計的「考局」,除了「金錢」與「感情」以外,權勢、地位、美貌、學歷、親情、珍珠、瑪瑙::等等,哪一樣不是呢?得本不值得「喜」,失亦不值得「憂」,一切隨緣何需自殺?

回應 (0)
我要發表
us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