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臨淫知惕‧轉危為安

2019/02/24 08:50:37 網誌分類: 淫之善惡例證
24 Feb

 

三年前,在台灣省基隆市,有個年青人姓沈,是個富家子,平日呼朋引 友作樂,不務正業,雖父母嚴加管教,但未得其效。其母為此,虔誠詣城隍 廟,叩求城隍爺手下留情,莫降災劫於其子。   

某日,沈某偕同狐群狗黨於夜深之際,駕車往淡金公路而行;在半途中 ,大夥擇一僻處小解,其中有一廖姓者,往更深處走去,不一會兒,急急來 報說,前不遠處有一對情侶正卿卿我我,提議大家去戲弄他們;一呼百應, 大家均表贊同,乃躡手躡腳掩進。原來,在深處有一大樹,枝繁葉密,緊臨 產業道路,而樹下正有一對頗不相稱之男女,在一輛豪華轎車中嬉戲;於是 一夥人如虎似狼般將那男人揪出車外;此人年約四十餘歲,衣冠楚楚,可見 頗有成就;此時,見一群凶神惡煞在荒郊深夜中出現,頓時嚇得面色蒼白; 而那女人卻一身時髦裝扮,年僅廿餘歲,有若平素即在不當場所出入者,此 時亦是花容失色。   

沈某本意原想戲弄一番以取樂,誰知道一夥人把那紳士嚇得直欲昏厥, 而其中更有人想向那女人施暴;而在禮貌上竟先請沈某上車享樂,沈某一向 倒也無強暴婦女之淫惡,而今夜更是沒來由一陣煩燥;因而,不但沒向女郎 行暴,而且要一群人不再胡鬧,返回基隆去。   

事隔旬月,沈某在基隆市廟口中,因舉止囂張,受當地幫派份子找碴, 進而發生鬥毆,在拳來腳往中,沈某不敵,岌岌可危,其中有人持鐵條重擊 向沈某頭部,眼看不死也要半條命,卻如有神助般絆到凹處而往前一撲,閃 過重擊之厄;當有人要再追擊時,卻有巡邏警察經過而驅散了這個沈某有可 能致死的局面。   

原來,月前沈某等人所戲弄之男女,本為未婚夫妻,男者乃醫家子弟, 女為留學生回國不久,兩人因雙方家長對婚禮各持己見而深夜相約商議。遇 到沈某一群人,心想大劫難逃,如果彼等心狠手辣,在此荒郊野外,可是求 救無門,沈某之天良未泯,保存了一對人才。   

當時,監察神即有記錄,以沈某之行,合乎戒淫律中二級律,可轉危為 安。因此,在一個月後沈某遭遇圍歐時,冥冥中使之解危;更因此使得沈某 有所覺悟,從此惕勵向善。   

吾述此文用意,乃在勸世人,不論過去的行為善惡,只要未至罪大惡極 ,而能謹守不犯色戒,見色不起淫心,則天地監察神祇均會記錄;而且戒淫 有條律,據律定級,而憑以賜福報也,世人勉之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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