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神對話3-8、有時候真理就寓含在矛盾中

2019/03/12 15:06:05 網誌分類: 《與神對話》
12 Mar

尼:生命真的永遠永遠繼續嗎?

神:很確定是。

尼:沒有完的時候?

神:沒有。

尼:轉世是事實?

神:是事實。 你可以在任何你想要的時候,以任何你想要的形態重返凡身¬——也就是,還會“死”去的肉身。

尼:是我們在決定什麼時候回來嗎?

神:沒錯,“要不要”和“什麼時候”。

尼:什麼時候離開,也是我們在決定? 是我們決定自己什麼時候要死嗎? 神:沒有任何事情是違背著靈魂的意願而發生在它身上的。

也就是說,那根本不可能;因為是靈魂在創造每一個經驗。

靈魂什麼都不缺。 靈魂具有一切。 一切智慧,一切知識,一切能力,一切榮耀。 靈魂就是你那永不睡眠、永不遺忘的部分。

靈魂會想要肉體死亡嗎? 不。 靈魂想要你永遠不死。

然而,當靈魂看出留在肉體中已無意義時,就立刻會離開它——改變它的肉體形相,把物質體的大部分留下。

尼:如果靈魂想要我們永遠不死,那為什麼我們會死?

神:你們不會。 你們只是改變形相。

尼:如果靈魂想要我們永不改變形相,為什麼我們還會那樣? 神:那並非靈魂的願望! 你是個“改變形相者”! 當留在某一特定形相中已經沒有用了,靈魂就改變形相——心甘情願的、歡歡喜喜的——繼續在宇宙之輪上移轉。

尼:歡歡喜喜的?

神:帶著大歡喜。

尼:沒有靈魂是死於悔恨的?

神:沒有靈魂會死¬——永遠沒有過。

尼:我是說,當目前的肉體形相要變遷時,要“死”時,沒有靈魂會悔恨?

神:身體從沒有“死”過,只是隨著靈魂改變形相。

但是我知道你的意思,所以我現在在用你們的詞彙。

如果你清楚了解在你們稱為的“來世”中你們想要創造的是什麼,如果你們清楚的相信死後跟神會重新合而為一,就沒有任何靈魂對你們所稱為的“死”曾感到悔恨。

在這種情況下,死是光輝的時刻;是奇妙的經驗。

靈魂於是可以回到它的本然狀態,它的正常狀態。

會有一種不可言喻的輕靈感,一種全然的自由感,沒有限制的感覺。 既至福又莊嚴的一體感。 靈魂對這樣的一種變遷是不可能悔恨的。

尼:那麼,你是說,死是一種快樂的經驗?

神:對於那想要它是快樂經驗的靈魂而言,沒錯,永遠是。

尼:好吧,如果靈魂那麼想要脫離肉體,為什麼它不脫離就算了呢? 為什麼它還纏繞不去?

神:我沒有說靈魂“想要脫離肉體”,我說靈魂在脫離肉體時是歡喜的。

這是兩碼子事。

你可以做一件事時高興,做另一件也高興。 可是你做第二件時高興,並不意謂你做第一件時不高興。

靈魂與肉體同在時並非不快樂。

正好相反,靈魂很喜歡以你現在的形相做你。 但這不排除它在跟此肉體分離時並不是同樣喜歡。

尼:關於死,很顯然我有許多是不懂的。

神:沒錯,而這是因為你不喜歡去想關於死的事。

然而,在你對生命的任何片刻做覺察的時候,若不對死亡有所沉思,則你將不能覺察生命的全部,只能覺察它的一半。

每一刻都結束於它的開始之際。

如果你不能明白這一點,你就不能明白它內涵的奧妙,你會稱它為平凡無奇。

每種相互作用都在它“開始開始”之際“開始結束”,只有在對此做過真正沉思及獲得真正領會後,每一時刻——以及整個生命——之寶藏才會向你敞開。 如果你不了解死,生命是不會將它自己給予你的。

你不僅必須了解死。

你還必須愛它,甚至像你愛生命一樣。

如果你跟任何人相處都把它視為最後一次,則你跟他的相處都將有光輝。

任何一刻如果你視為最後一刻,你對這一刻的體驗都將豐沛。

你拒絕沉思自己的死亡,會導致你拒絕沉思自己的生命。

你沒有照它的樣子來看它。

你錯失了那時刻,以及它為你所含藏的一切。

你是錯看過了它,而不是看透了它(編註:此處意思應為“你是看錯過了它,而不是看透過了它。”)。

當你深深的看,你是看透。 當你深深沉思,你是看透。 這樣,幻相就不再存在。 那時你所看到的就是事物的真正樣子。

只有這樣,你才能真的享受(enjoy)它——也就是,把喜悅置於它之內。

〔en-joy就是把joy(喜悅)放進去(en-),也就是使某件事物變得令人喜悅。 〕 這樣,即使是幻相,你都可以享受。

因為那時你將知道那是幻相,而這本身又叫你覺得享受! 你的一切痛苦都是因為你把它當作真的。

任何事物,當你了解它不是真的時,它就不致讓你痛苦。

讓我再說一遍: 任何事物,當你了解它不是真的時,它就不致讓你痛苦。 就像是一部電影,一場戲,在你的心靈舞台上上演。

際遇是你創造的,角色是你創造的。

劇本是你寫的。

當你了解沒有東西是真的時,就沒有東西讓你痛苦。 生是如此,死也是如此。

當你了解了死也是幻相,則你就可以說:“哦,死啊,你的刺在何處?” 你甚至可以享受死! 你甚至可以享受別人的死。

聽起來奇怪嗎? 說這種話奇怪嗎? 只有在你不了解死——與生——時,才覺得奇怪。

死,從來就不是結束,卻永遠都是開始。

死,是打開門,而不是關起來。

當你了解生命是永恆的,你就了解死是你的幻相,是為了讓你非常關切你的肉體,因而幫助你相信你是你是肉體。

然而你不是你的肉體,因此,肉體的毀滅對你沒有關係。

死應該教你的是,生命才是真的;而生命應當教你的是,不可避免的不是死,而是無常(impermanence)。

無常,是唯一的真理。

沒有東西是恆常的。

一切都在變動中。

每一刻,每一分,每一秒。

如果有東西是恆常的,則它將不能存在(be)。

因為即使是“恆常”這“概念”,也要依無常才能具有意義。

因此,就連恆常也是無常。

要深深的看入這一點。

沉思這一真理。

領會它,你就能領會神。

這是法,這是佛。 這是佛法。

這是教誨,是老師。

這是課程,是師父。

這是對象,是觀察者,捲起合而為一了。

它們從來就不異於一。

是你們把它們展開了。

以便生活可以在你們面前展開。

然而,在你們看到自己的生活在面前展開時,不要讓你們自己散開來。

要讓自己凝聚! 看出那幻相來! 享受它! 但不要變成它! 你不是那幻相,而是它的創造者。

你身在此世,但不屬此世。

所以,運用你對死亡的幻相吧! 運用它! 用它來作為你開向更多生命之鑰。 看花而認為花將死,你會悲哀的看花。

然而如果你把花視為正在改變的樹的一部分,即將結果,你就會看到花真正的美。

當你看花而知道花開花謝正是樹將結果的訊息,你就真正了解了生命。 細心的這樣看,你將看出生命本身就是它自己的隱喻。 要永遠記得,你不是花,甚至也不是果。

你是樹,你的根很深,深深的紮在我裡面。

我是你生長的土地,你的花、你的果,都將回歸於我,創造更肥沃的土地。 如此,生命產生生命,生生不息,而從不知有死亡的事。

尼:這真是美。 如此、如此的美。

謝謝你。 現在你可以跟我談談那困擾了我許久的事嗎? 我想談的是自殺。

對於結束自己的生命。

為什麼會有這麼多禁忌?

神:是嗎,為什麼?

尼:你是說,自殺沒什麼錯?

神:這問題我無法給你滿意的回答,因為這問題本身含有兩個虛假的概念;它是以兩個虛假的假定為基礎;它含有兩點謬誤。

第一個虛假的假定是它認為有“對”與“錯”這麼一回事。

第二個虛假的假定是認為“殺死”是可能的。

因此,當你的問題一旦被分解,它就瓦解了。

“對”與“錯”是人類價值體系中的哲學對立點,在最終的實相中,它們卻是不存在的——這一點,在這本對話中已經一說再說。

更且,就是在你們自己的體系中,它們也不是恆常的,而總是時時在變動。

你們一直在做改變,一直對價值觀改變主意,以適合你們(這本就應該,因為你們是在演化中的生物),然而卻又在每一步改變中堅持認為你們沒有改變,堅持認為是未曾改變的價值構成你們社會的核心。

因此你們就將你們的社會建立在一個弔詭上:你們一直在改變你們的價值體系,卻又一直宣稱你們重視的是……恩,不變的價值。 這種弔詭所呈現出的問題,並不能以在沙灘上潑冷水想使它凝結成水泥來回答,而應歡慶沙灘的變動。

當沙灘維持著你們城堡的形象時,歡慶它的美;但當潮水沖來,改變了它的形象時,也應同樣歡慶。

當沙灘變為一座新的山岳,讓你們可以攀爬在其頂上,建立新的城堡時,要為它歡慶。

但要明白,這些山岳與城堡就是紀念變遷的紀念碑,而非紀念恆常的。 為你們今天的樣子而歡呼雀躍,但不要譴責你們昨日的樣子,也不要妨礙你們明天將可能會變成的樣子。

要明白,“對”與“錯”是你想像的產品,而“好”與“不好”也僅僅表明你們最近的喜好與看法而已。 比如,以結束自己的生命而言,目前在你們星球上大部分的流行看法是“不好”。

同樣,你們仍有許多人堅決認為幫那想結束生命的人結束生命是不當的。 這兩種情況你們都說是會“違背法律”。

你們之所以達成這種結論,應當是因為這樣做很快就會結束生命。

如果要花更長的時間才結束生命,雖然結果相同,你們卻不認為是違法的。

比如,在你們社會中,如果有人舉槍自盡,他的家人就會領不到保險金。

但如果他是用香煙自殺,就可以領到。

如果醫生幫助人自殺,就稱為殺人,而煙草公司這樣做,則稱為“生意”。

在你們看來,那似乎只是時間的問題。

自我毀滅的“合法性”——也就是“對”與“錯”——似乎只跟它的快與慢有關,也只跟是誰在做有關。

死得越快,似乎越“錯”。

死得越慢,就越為“得當”。

有趣的是,這跟真正人道的社會所下的結論正好相反。

不論你們給“人道”下的定義是什麼,都可以據此定義來說死得越快越好。

然而你們的社會卻懲罰那些做人道之事的人,報償那些行瘋狂之事的人。

以為神要求無盡的痛苦,以為快速而人道的結束痛苦是“錯的”,這是瘋狂。 “懲罰人道,而報償瘋狂。” 這就是領會力十分局限的社會才可能持有的座右銘。

因此你們以吸入致癌物來毒害自己的身體,以吃下經過化學處理的食物來毒害自己的身體,到最後終致將自己殺害;你們吸入持續污染的空氣來毒害自己的身體。

你們在千萬個時刻以千百種方式毒害你們的身體,並明知這些東西對你們不好。

但由於這些東西要用比較長的時間才能殺害你們,你們便這樣自殺,但卻無罪。 如果你們是用效用比較快的方式來自殺,你們就被認為是違法。

現在,我告訴你們:快一點殺害自己並不比慢一點殺害自己更為不道德。

尼:那麼,一個結束自己生命的人並不會被神懲罰?

神:我不懲罰,我愛。

尼:常聽人說,那以自殺來“逃避”困境或結束困境的人,死後卻會發現正面對著同樣的困境,因此什麼也未能逃避或結束——這又怎麼說呢?

神:在進入你們所謂的死後時,你們所經歷的是當時意識之反映。

不過,你們一向是意志自由的存在體,任何時候只要你們選擇改變你們的經歷,就可以改變。

尼:所以我們所愛的人在結束自己的肉體生命後是很好的?

神:對。 他們很好。

尼:關於這個題材,安妮•波意爾(Anne Puryear)寫了一本書,名叫《史蒂芬仍活著》(Stephen Lives)。

是關於她兒子的。 後者在十幾歲的時候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這是一本好書,許多人可從中得到幫助。

神:安妮•波意爾是一個很好的使者。

她的兒子也是。

尼:那麼你推薦這本書?

神:這是一本重要的書。 關於我們剛才所談的事,它談得比我們在此談得更多,而那些因所愛的人結束自己生命而深感傷痛的人,或為此事而夢寐難安的人,可以藉由這本書找到治癒的途徑。

尼:讓我們這般傷痛或夢寐難安已經是令人哀傷了,可是,我認為這大部分是社會“加諸”自殺的想法所造成的結果。

神:在你們的社會中,你們往往並沒看出自己道德結構的矛盾。

有些事你們明明十分清楚會縮短你們的生命,但只因為過程比較慢,你們就認為可以做;至於那比較快縮短生命的,你們卻認為不可;這種矛盾無疑是人類經驗裡最為明顯的。

尼:聽你這樣說,確實至為明顯。

可是我們自己卻為什麼沒有看出真相來呢?

神:因為如果你們看出真相來,你們就必須採取措施。

這是你們所不願意的。

因此,你們除了視而不見以外,別無選擇。

尼:但假設我們看到真相,又為什麼不願採取措施呢?

神:因為你們認為採取措施就會終止樂趣。

而終止樂趣,卻是你們所不願的。

大部分使你們慢慢致死的事是帶給你們樂趣的事,或由此而導致樂趣的事。 而大部分帶給你們樂趣的事是滿足你們肉體的事。

你們的生活主要是以尋求和體驗肉體的樂趣而建構的。

當然,一切處所、一切生物都想要體驗樂趣。

這並無原始之處。 事實上,那是生物的天性。

社會與社會之所以不同,社會中生命與生命之所以不同,在於什麼是他們的樂趣。

一個以肉體樂趣為主而建構的社會,和以靈魂的樂趣為主而建構的社會,是在不同的層次運作的。

但必須了解,這並不表示你們的清教徒是對的,而肉體的一切樂趣都須被否定。

它意謂著,在一個高度演化的社會,肉體的樂趣並非他們所享受的樂趣中為數最多的樂趣。

肉體的樂趣不是主要的焦點。

一個社會或一個生命,越是高層的,其樂趣也就越是高層。

尼:等一等! 這聽起來好像是價值判斷。

我以為你——神——是不做價值判斷的。

神:說埃弗勒斯峰〔Mt.Everest,世界最高峰〕比麥金利山〔Mt.McKinley,北美洲最高山〕高,是價值判斷嗎? 說張婆婆比她的侄兒年紀大,是價值判斷嗎? 這些是價值判斷還是觀察? 我並沒有說一個人的意識層次比較高是“比較好”的。

事實上,並不比較好。

正如小學四年級並不比一年級好。

我只是在觀察四年級是什麼樣子。

尼:而我們在這地球上還不是四年級。

我們是一年級。

對嗎? 神:我的孩子,你們甚至連幼稚園都還沒上。

你們是在托兒所。

尼:這種話我聽來怎麼會不覺得受辱? 為什麼我覺得你好像在貶低人類?

神:因為你們深為自負是某種生物,而實際上你們卻不是。

僅僅是一項觀察,許多人聽了會覺得受辱,這是因為被觀察到的事物是他們不想承認的。

然而,只有在你持有過一件東西後,你才能放它去。

凡是你從未有過的東西,你便不能放棄你跟它的關係。

凡是你未曾接受的,你就不能改變。

正是。

開悟始於接受,面對它“所是”(“ What is”)的樣子,不做審判。

這即是走入那“所是”(the Isness)中。

在那所是中才能找到自由。

你所抗拒的,就會堅持。

你所注視的,就會消失。

也就是說,它失去了它的幻相。

你看到它所是的樣子。

而所是的樣子卻一直在改變。

只有那不是(What Is Not),才不能被改變。

因此,要改變那所是,就得走入其內。

不要抗拒它。

不要否認它。

凡你否認的,你就在宣布。

凡你宣布的,你就在創造。

對某件事物做否認,就是將它再創造,因為否認的行為本身就把那事物放在位置上了。

接受某件事物,使你得以控制它。

凡你否認的,你就不能控制,因為你在說它不在那裡。

因此,凡你否認的,就控制了你。

你們大部分人類都不想接受“你們還未演化到幼稚園的階段”。

你們大部分人都不想接受“人類仍在托兒所階段”。

然則這不接受,正是把你們留在那裡的原因。

你們是那麼的自負,以為自己是你們所不是的(高度演化生物),以致你們就不能是自己所是的(在演化中的生物)。

因此你們是在自己跟自己作對;自己跟自己作戰。

因此,演化得非常慢。 演化的捷徑始於承認並接受自己所是的樣子,而非自己所不是的樣子。

尼:當我聽說自己“所是”的樣子而不覺受辱,我就知道我接受我所是的樣子了。

神:正是。 如果我說你的眼睛是藍的,你會覺得受辱嗎? 所以,我現在要告訴你:一個社會或生命越是提升,其樂趣就越提升。

你們所謂的“樂趣”,宣布了你們的演化層次。

尼:請解釋一下“提升”(elevated)。

你用這個字是指什麼?

神:你們的生命是具體而微的宇宙。

你,和你整個的肉體,都是由“原能”〔譯註:rawenergy是未加工的,沒有“對水”的能量,也就是精純的能量。 〕構成。 這能量圍著七個中心或脈輪(chakras)而聚集。

要去研究這些脈輪及其意義。 這方面的書不下千百本。

這就是我以前所給予人類的智慧。

讓你們較低的脈輪感到樂趣或受到刺激的,和讓你們較高的脈輪感到樂趣的東西並不相同。

你們生命的能量越是藉由你們的肉體生命向上升,你們的意識就越向上提升。

尼:好吧。

又轉回來了。

這似乎在提倡獨身。

這似乎百分之百為反對性熱情在辯護。

那些意識“提升”了的人,在跟別人的交互作用中,並非“出自”他們的“根輪”——也就是他們的第一個、最低的一個脈輪。

神:沒錯。

尼:但是我以為你在這整個對話中都在說:人類的性應該是被歡慶的,而非被壓抑的。

神:沒錯啊!

尼:那麼,請解除我的迷惑吧;因為這似乎是矛盾的。

神:我的孩子,世界是充滿了矛盾的。

“缺乏矛盾”並非真理的必要因素。

有時候更大的真理正寓含在矛盾中。

這就是神聖二分法(Divine Dichotomy)。

尼:請幫助我了解這二分法。

我這一輩子都在聽說,從根輪將“拙火(kundalini)的能量”提升是多麼可欲之事。

這一直是那些神秘主義者過著無性的狂喜生活之主要原因。

我知道我們已經偏離了死亡話題;我很抱歉把話題拖到這不相關的主題上。

神:有什麼好抱歉的? 話談到哪裡,就談到哪裡。

在這整個的對話中,我們的“話題”是:充充分分的做人是什麼意思;在這宇宙中,生命與生活又究竟是什麼樣子。

這是唯一的話題,而現在這話題包括在這範圍內。

想要知道死就是想要知道生——這一點我已經說過,而如果我們的交談將我們的探索擴充至創造生命的行為,並歡慶它的華美,就讓它這樣吧! 現在,讓我們把一件事說清楚。

“高度演化”並不需使所有的性表現都消聲匿跡,不需要把所有的性能量都提升。

因為如果如此,則任何地方就都不再可能有“高度演化”的生物存在,因為一切演化都將終止。

尼:這一點再顯然不過了。

神:對。 因此,如果有人說,至聖的人絕不要性,說這是他們的神聖徵記,那這個人就是不了解生命是如何運作的。

讓我用最清楚的話來說明這一點。

如果你們要找一根標尺來衡量某件事對人類是好是壞,只問自己一個問題就夠: 如果人人都這樣做,會怎麼樣? 這是一種非常容易的測量辦法,但非常準確。

如果人人都做某一件事,而其結果對人類產生最終的益處,那就是“進化的”。

如果人人都做某一件事,而帶給人類災難,則此事就不是應該推薦的、不是令人“提升”的事。

你同意嗎?

尼:當然。

神:那麼你就同意這樣的事實了:沒有任何真正的大師會說禁性是通往精深之路(the path to mastery)。

然而,卻是這種“禁慾是高等途徑”“性表現是低等慾望”的觀念羞辱了性經驗,造成了關於性的種種罪惡感,以及種種的性功能失調。

尼:然而,假如只是為了生殖才反對禁慾,則一旦生殖的目的達成,不就沒有必要了嗎?

神:人從事性,並不是因為生殖的責任。

人從事性,是因為它是自然會去做的事。

那是構築在基因之內的。

你們是在遵從生物的指令。

尼:正是! 正是基因訊號在驅使物種生存。

但是物種的生存一旦得以確保,則“忽視那訊號”是否比較“提升”?

神:你誤解了那訊號。

生物的指令不是要確保物種的生存,而是去體驗合一,而這才是你生命的真正本性。

新的生命是在達成合一時被創造出來,但這卻不是人尋求合一的原因。

如果生殖是性的唯一理由,如果性只是一種“繁殖系統”,則你們就無需共同投身去做此事。

你們已可由結合化學元素做到。 然則這不能滿足靈魂最基本的渴求——這渴求比生殖大得多,而跟再創造你真正是誰、是什麼有關。

生物的指令不是創造更多的生命,而是體驗更豐富的生命——去以生命真正的樣子去體驗它——即是將合一展現出來。

尼:這就是何以在人即使停止生育以後,你仍從未要他們不再有性生活。

神:當然。

尼:然而有人說,有了孩子以後就應當終止性生活,而那些繼續的,是在向低等的肉體需求沉淪。

神:是有人這樣說。

尼:他們說這不是“提升”,而只是禽獸行為,是人類的高貴天性所不齒的。 神:這又回到脈輪的話題上了,也就是能量中心。

我說過,“你們的生命能量越是藉由肉體提升,你們的意識就越為提升”。

尼:沒錯。 這似乎是說“不要有性”。

神:不是。 當你弄懂了以後,就知道不是。

讓我再回到你原先的說法,把事情說清楚:關於性,並沒有任何不高貴或不神聖之處。

你們之所以認為它不高貴、不神聖,是出自你們的念頭,出自你們的文化。 在熱情的、充滿慾望的性經驗中,沒有任何低下,或粗鄙,或“不夠尊嚴”(更不用說不夠神聖了)的成分。

肉體的渴望並非“禽獸行為”的表現。 這些肉體渴望,是由我構築在身體之內的。

不然,你以為是誰把身體創造成這樣? 然而,在你們相互的複雜反應中,肉體的渴望卻只是其中的構成成分之一。

要記得,你們是三合一的生命,有七個脈輪中心。

當你們從所有的三個部分、七個中心共同產生反應的時候,你們就會體會到高峰經驗(peak experience)——而你們被創造出來,本就是為了體會這種經驗! 關於這些能量,本無任何不神聖(unholy)之處——然而你們卻只選擇其中之一,因此就不是全部(unwhole-y)了。

當你們不是“全部”(whole)時,你們就比你們自己要少。 這才是“不神聖”(unholy)之意。

尼:喔! 我懂了,我懂了!

神:選擇“提升”的人務當禁慾——這種告誡絕非由我而來。

那是邀請。

而邀請不是告誡;然而你們卻把它變成了告誡。 那邀請並非要終止性,而是終止“不全部”。

不論你們做什麼——性行為、吃早飯、工作,或到海邊漫步、跳繩,或讀一本好書——不論你們做什麼,都要以整個人去做;因為你們是整個的人。

如果你們只從較低的脈輪去行性行為,則你們就是只由根輪在做,你們就會失去這經驗中最燦爛的部分。

但是如果你在愛著另一個人,在行性行為時從全部七個能量中心發出,則你就會體驗到高峰經驗。

這樣,怎麼可能會是不神聖的呢?

尼:當然不可能。

我無法想像這樣的經驗會是不神聖的。

神:因此,邀請你們將生命的能量藉由肉體生命提升到頂輪,絕不意味或要求你們與底部切斷。

如果你們把能量提升到心輪,或甚至提升到頂輪,這並不意謂能量不能也在根輪。

事實上,如果不這樣,你們就切斷了。

當你們把生命能量提升到較高的中心時,你們可以選跟另一個人有性經驗或無性經驗。 但假如無,則並不是有性經驗就是違背了宇宙的某種神聖法則。 也並非無性經驗會使你們“提升”得更高。

如果你們選擇跟他人有性經驗,則它也不會將你們“降低”到只在根輪層次——除非你們把自己與頂部切斷。

所以,邀請是這樣的¬¬——不是告誡,而是邀請: 把你的能量,就是你的生命力,時時刻刻提升到最高可能的層面,這樣,你就會提升了。

這跟有性經驗或無性經驗無關。

這跟提升你的意識有關——不論你在做什麼,都要提升意識。

尼:我懂了! 我明白了! 不過,我不知道要如何提升我的意識。

我也不認為我知道如何透過我的脈輪中心將生命能量提升。

我想大部分人說不定也不知道這些中心是什麼。

神:凡是渴望認知這種“精神生理學”的人,都可以很容易找到資料。

我曾把這些資料用很清楚的言詞傳遞出來。

尼:你是指由其他的作者寫的書。

神:沒錯。 讀讀狄巴克•喬布拉(Deepak Chopra)的著作。

他是你們星球上當今最明晰的闡釋者。

他了解精神的神秘,了解精神的科學。

另外還有一些奇妙的使者。

他們的著作不但描述瞭如何透過你們的身體把你們的生命力提升,而且也描述如何脫離你們的肉體。

由閱讀這些書,你們可以回憶起讓身體離去可以是何等喜悅的事。

那時你們便了解,何以可能從此不再懼怕死亡。

你們將會明白這二分法:與身體同在,是喜悅;脫離身體,也是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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