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聖經》

2019/03/18 21:07:56 網誌分類: 耶穌印度修行
18 Mar

一般而言基督徒都將《聖經》之內容當成是真理,那麼《聖經》的內容到底是不是真理呢?當然不是真理,《聖經》裡面的文字內容是福音不是真理,所以天主教、基督教的神父與牧師,他們所傳的都是福音而不是真理,《聖經》裡面的文字內容都是後人記錄彙整出來的集體創作,而真理卻是無形無相的,另外,因為從古至今《聖經》的原作者眾多,而且經文之內容大多是口耳傳抄,所以這本《聖經》在基督信仰的各種宗教團體內,它的修訂版本非常繁多,每一個宗教團體都對外宣稱自己修訂的版本才是正統,這根本都是一些自我安慰的話,既然都已經是修訂了的版本,又何來正統可言呢?《希伯來聖經》這一本聖經是從耶和華祂如何創世開始,一直記錄到古時猶太人的歷史及傳說。而基督教的聖經則是由《舊約》和《新約》這兩部分所構成的,而其《舊約聖經》與《希伯來聖經》的內容大致是相同的,也就是說《新約》這一部分的內容是後人依個人意識自己再添加上去的,而天主教、東正教和普世聖公宗等三種宗教團體的版本就多了數篇《塔納赫》跟基督教新教《舊約》都沒有的數篇經卷,那些經卷已經被後來成立的新教多數教派稱為「次經」和「偽經」,可見這些聖經內容仍然都非真理。

一般而言《新約聖經》所記載的都是耶穌基督和其門徒的言行與早期基督教的事件紀錄,這是宗教史的記錄,跟是不是真理一點關係都沒有,而這些聖經之經文內容經歷過很長時間的編輯與二千年的翻譯、流傳之後,目前已經形成了一門專門的「釋經學」,抄本傳入中國經過不同朝代與翻譯,一些民初時代譯本因不同教會普遍共通使用,已經形成了既成的譯句,一些用語已與現今用語之詞意已經大不相同,形成了理解聖經詞語之障礙,近年來已有多個以編譯新版聖經成立的組織在重新解釋聖經,雖然如此,但是聖經的文字內容畢竟皆來自於歷代人類之手筆,所以會有以訛傳訛之現象,因為真理根本沒有文字相,也沒有語言相,所以具有文字相與語言相的聖經,不管是舊版或新版,也不管是舊約或新約,仍然都不是真理,那麼聖經的內容之中有沒有隱含真理在其間呢?當然有,真理是無所不在的,但只是修行人要用真心去悟才能悟出來,而不是在翻譯《聖經》那表面的經文字意而已。

例如《聖經》約翰福音在十四章六節所說的這一段話:『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這一句話的意思如果直接翻譯成「耶穌他本人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耶穌這一個因緣的話,那麼就沒有人能夠直接到達天父那裏去」,如果這一句話翻譯成這樣的話,那麼就大錯特錯了,為什麼呢?因為耶穌生於西元前四年,距離祂被釘在十字架上而死迄今已經二千多年了,如果說不藉著耶穌這個因緣就無法到天父那裡去,那麼耶穌死後又有哪一個人能藉著耶穌這個因緣到天父那裡去呢?如此的話,那麼大家爾後根本就永遠沒有機會到天父那裡去了不是嗎?但是話說回來,在耶穌還沒有過世之前,整個世界上又有哪一個人曾經是藉著耶穌這個因緣到天父那裡去的呢?根本就沒有嘛!所以說『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這一句話不能做那樣的解讀,耶穌所說的「我」就是隱喻每一個世人自身本有的「清淨本性」,跟佛教釋迦牟尼佛在出生的時候所說的「天下地下,唯我獨尊,三界皆苦,吾當安之」這一句話的「我」字是同樣的意思,也就是說「我」字乃是指每一個世人一切有情本自具足,本不生滅的這念靈明心性,祂講的是大我、真我之我,而不是指釋迦牟尼佛或耶穌祂們本人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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