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水火
木水火
木水火

司法亂象 無奇不有

2019/04/07 12:00:00 網誌分類: 法治?法官治?
07 Apr

今次問題出在「不誠實取用電腦」這條控罪,有人涉嫌外洩學校試題,只因律政司檢控不當,加上司法機構一味咬文嚼字,在「使用自己電腦」和「取用他人電腦」上鑽牛角尖,反而不理會洩漏試題這一基本事實,使被告逃過法律懲罰,對以法治自詡的香港而言,可謂莫大諷刺。 {#icono_37}

強詞有理:司法亂象 無奇不有

世不患無法,而患無必行之法。律政司在學校試題外洩案中終極敗訴,既顯示香港法律荒腔走板,更反映司法官員敷衍塞責。律政司聘有大批法律專家,明知相關條例不合時宜,依然胡告亂告,以致自取其辱,這不是很不可思議嗎?{#icono_38}

今次問題出在「不誠實取用電腦」這條控罪,有人涉嫌外洩學校試題,只因律政司檢控不當,加上司法機構一味咬文嚼字,在「使用自己電腦」和「取用他人電腦」上鑽牛角尖,反而不理會洩漏試題這一基本事實,使被告逃過法律懲罰,對以法治自詡的香港而言,可謂莫大諷刺。 

該告的不告,不該告的亂告,有人逍遙法外,有人蒙冤受屈,香港司法亂象叢生,沒有最荒謬,只有更荒謬。有人歸咎於司法官員懶惰,其實這不僅僅是懶惰的問題,而是更深層次的問題。{#icono_39}

香港回歸將近二十二年,整個司法系統依然原封不動,制度還是殖民地的制度,法律還是殖民地的法律,法官還是殖民地的法官,假髮還是殖民地的假髮,美其名曰司法獨立,實際上是司法獨大。正因為殖民幽靈揮之不去,司法大權一直牢牢掌握在洋人及其代理人手上,法律淪為保護朋黨、打壓異己的政治工具,導致頻頻出現「犯法無事、執法有罪」以及「警察拉人、司法放人」的荒謬現象。 {#icono0_41}

君不見,反中亂港人士即使違法亂紀,也往往獲得法外開恩,愛國愛港人士則動輒得咎,稍一行差踏錯便換來牢獄之災。漢奸黎之流更像有金鐘罩似的,至今毫髮無損,佔中案沒有被起訴,政治黑金案一筆勾銷,連恐嚇東方記者案也無聲無息,簡直匪夷所思。尤其荒謬的是,司法機構為了保護反中亂港勢力,總有這樣那樣的藉口,一時「證據太多」,一時「證據不足」,一時「疑點利益歸被告」,一時「調查需時」,千奇百怪,層出不窮。顯而易見,司法不公正是香港所有亂象的主要根源。 {#icono_37}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90407/00184_003.html

回應 (0)
我要發表
us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