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賣港』『賣建制派』的『逃犯修訂條例』」(文任Copy)
對港府「不理」「世人」(除某大國外)反對,藉「憐憫」為名,執意要推行「逃犯修訂條例」,我阿炎有以下想法--
1,「一宗原已不簡單,牽涉『台』,『港』兩地的殺人案,至今演變得更複雜了,因這殺人案已由『兩個家庭』,連繫到『整個世界』--『整個世界到關連在內』。原因為何?
我想因整件案--『被徹底『染紅』了』--『政治化』了--有人,或『某些人』,想『藉這件『陳T佳』殺人案,乘勢搞場『政治大龍鳳』,『借刀殺人』,將『古往今來』,被『標籤為』『在港逃犯』都一網打盡,那怕即使『血流成河』也在所不計!
好有『憐憫』與『同情心』啊!」
2.「在我阿炎看來,『逃犯修訂條例』骨子裏的執行者,根本就是『中央』。『特區政府』是--『無力話事』的!人家若要『拿人』,你『香港特區政府』夠膽說『不』?別說笑別當大家都是白痴傻子了!這根本就是一條跟政治有關的『政治條例』!所以任『保安局局長』,『律政司』,『特首』等怎解釋,我覺得--『都是廢話』!因『這些人』『根本就不可信』!修例前跟大家各界『尚算客氣』,可『修例後』?『大家』全變成了『殂上肉』,『人家』『睬你都戇X九』!」
3.「我覺得『逃犯修訂條例』是除對『內地執法』當局以外,對『全世界』,以致『內地人』--指『平民百姓』本身都是『有害而無利』的修訂條例。主因其『涵蓋面太廣』了!又有『追溯力』--還要不知『追溯期限』,隨時『幾十年』,以至『過百年』,『總之犯了『內地法』』而來了『香港生活』者,都可以『追回』,嘩!我X九你特區政府!那『誰人』能免?」
4.「我覺得政府執意行『逃犯修訂條例』是一條『坑』與『屈九』『建制派』的做法!是『極度自私』與『跟憐憫心』『毫無關係』的『X街』『過橋抽板』行為?何解?
好簡單--因『泛民』在議事廳已失去『實質』的『反對』『否決』能力。本來這對政府與『建制』有利,因『立法修例』容易。但在『逃犯修訂條例』這問題上,我覺得情況卻反因之而『成為了』『對建制派』不利的因素--因這『惡例』『泛民』是『無力阻止』通過--這大家都知,故若『建制派』若投票通了,往後『必受』『千夫所指』,『萬人憤恨』,這只是『於建制派之害』其一。
其二,是我覺得此『逃犯修訂條例』若通過,『建制派』也是『無可避免』地會『重大傷害』!因『建制派』內多『商人』,又普遍跟『內地』有廣泛接觸,如此若有什麼地方開罪內地當局,『今天』『你』是『議員』人家『暫不動你』。可一不再是,『立馬動刀』,有何出奇?彷如『棄子』罷了。就是『議員』身份又如何?只要『修訂條例』一生效,人家要動你就動你,話知你是『什麼九』『議員』!
其三,就如我前述--因『建制派』內多『商人』,又普遍跟『內地』有廣泛接觸,故『黑材料』怕難免『多』,與『易找』,因『內地』非『兒童樂園』也!故想記者與『泛民們』在討論『逃犯修訂條例』期間,已在或已『找到』不少,待『建制派』『把條例通過』,『即發難』,到時我怕隨時『有不少建制中人會『舔野』』呢!港府現在根本是在『為自己利益』而『屈』『建制派』向己家的腳『擲石頭』與『腹部戮刀』!」
4.「我覺得港府為推行『逃犯修訂條例』,將『幫你』的『建制派』們『推向懸崖邊』與『浪高刀尖』,是『不顧道義』!也『不顧大眾安全』,包括『台港』兩地以致『世界』人民!『不顧大家的福祉與利益』!態度是『綿裏藏針』--表面是『跟大家談』,實質卻是『毫無商談餘地』!是『不顧民主』!『極度專橫』夾『陰濕』的做法(果然是『林鄭』特區政府施政的作風啊!『梁特』是『專橫』,『林鄭』是『陰濕』)!
而『逃犯修訂條例』『今天』若『屈』『建制派』通過,他朝香港廣大人民的利益也隨時葬送--因我怕『內地』可以隨時以『養牲畜』的方式,把『某些』『在港』有能力者『養著』,期間對他們所犯的『內地法』一概不予起訴,待他們『養肥』了,才『一口氣』將之殺掉把其財產『全歸國有』,就像『香港很多商人』與『建制派』一樣!特區政府是『不顧大眾利益』!
而『法治』?內地要在香港『帶人走』,『那需跟你『從正途』?』--『黑社會』也不用啊!故我想一條『逃犯修訂條例』,是『保不了』內地要帶港人走的!立例只是『明正言順』『光明正大』地讓『內地』把他們『看不順』的帶走罷了!
如此,我覺得特區是『不顧法治』!更是在『賣港求榮』!
是『不仁』,『不義』!」
5.「台灣方面已『數次』『明確』地向港府表明立場--『反對』通過『逃犯修訂條例』,可港府現在竟還有夠『死皮賴臉』地走去找人『談』想人家『支持』通過?X!!!這還有沒有『廉恥』的?!當人家是『傻』是『白痴』的嗎!特區政府現在是為通過『逃犯修訂條例』而--『不顧廉恥』呀!!!把香港人都映衰了!!!X街X家鏟!!!」
6.「『自由』,『道義』、『法治』、『安全』、『利益』--這是我炎澄魂認為的『香港五大核心價值』。也是『我』這『老香港』,『老鄉里』(我已超過十年沒出外旅行了)所抱持,堅守的『香港五大核心價值』!而林鄭特區政府所執意推行的『逃犯修訂條例』,卻把這些價值,全都『推翻』了!
所以我只能覺得她,與特區政府是『賣港賊』!不過沒『梁特』沒那麼『明刀明槍』沒那麼『專橫』而玩『陰濕』罷了!」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三日
中午十二時三十六分
炎澄魂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