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修訂條例』若通過與『逃犯修訂條例』以外..........」(中醉後政論)
(又喝多了(「青島啤」),在思家國事中………)
我心想,「林鄭女士」在香港「歷屆特首」中,「目前」來說我覺得「算是」「最好」或「最不那麼差」那個,所以「雖然我對現在她強要推『逃犯修訂條例』是『絕不支持』,但也仍覺得她『尚算是個好特首』--『大家』想『香港易管理』嗎?」
但在「逃犯修訂條例」問題上,我阿炎是堅持「反對」,認為「林鄭」要「強要推」,是「賣港」行為,是在作「賣港賊」!!!
可「這條條例」以外呢…………
我怕「還有很多『其他』條例--其他『關乎』『香港』『本土』『民生』的條例--『需政府作出』『修訂』。」
如此,假若「林鄭」肯「放下身段」,就「逃犯修訂條例」讓一讓步--「撤回」,讓「建制派」擔子上的壓力得到解放,也算是個「好特首」。「你」在這「惡例」上「先讓一步,之後再在『其他』『民生』條例上『強硬』吧!」
「這是『實是求事』的做法。否則『你』硬要推『修例』,但過程卻『困難重重』,到『真的』能通過時,怕這法與大家都已鬥過『五勞七傷』,那又何必?而我們各界『起碼』『為了自身利益』,是『不能不為反對這修訂條例而抗爭的!否則等同『坐以待斃』,而『你』是要『建制派』學『秦代』『商鞅』般『先立嚴刑峻法』,再來『作法自斃』。你不獨在『迫』港人泛民們去死,連『建制派』們也迫了,那又是何苦何必?』
而『上述』那些--『全是我想像預計』之後而已--『現在』的情況可未去到這麼壞...........」
我炎澄魂又喝多了。酒後「霎那靈光」現,就說一聲吧!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三日
下午四時零二分
炎澄魂字(酒醉後。中醉)
炎澄魂字(酒醉後。中醉)「向法官求情」--
炎澄魂字:(感慨。酒醉停酒中),在「佔中」問題上,我炎澄魂最討厭的是「戴耀庭」!他是「罪有應得」,但「其他人」………我只望法官能盡可能「輕判」--我炎澄魂坦言並不覺得他們這「參與者」是「無罪」,但卻覺得他們是「無辜」是「衰衝動」「被煽動」--而「現在」「他們」也是「被煽惑」的「受害者」,他們「骨子裏」卻也是「為香港」「為港人的未來」才來受「戴耀庭」這賤種「煽惑」出來做事,雖確也影響到香港,但他們「本身」所犯者卻是「情有可原」,也沒鼓動人家去「殺人放火擲磚頭」吧?
是呀!現在我炎澄魂是在「向法官求情」--「希望」「除『戴耀庭』外,所有人都可以獲得輕判--那怕是『最長的社會服務令』!!!」
2019/4/13 1628 炎澄魂字(思家國事心煩。酒醉停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