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財有道

2019/04/23 04:12:26 網誌分類: 生活
23 Apr
          美國俄勒岡州一個縣司法部的僱員卡利瑪狀告她的僱主:起因是同事在辦公室裏掛起「警察的命也是命」(Blue Lives Matter)的旗幟,她認為是對「黑人的命也是命」(Black Lives Matter)政治運動的侮辱。

          因此在自己的辦公室牆上張貼許多警察擊斃黑人的照片,予以反擊,但引起其他同事不滿,上司要求她取下照片,遭到她拒絕。最終這個縣司法部下令,無論是卡利瑪貼的照片,還是警察的命也是命的旗幟,都要限制尺寸。

          卡利瑪不服,提出訴訟,要求縣政府賠償四十二萬美元,彌補此事對她造成精神傷害。最終,縣政府同意賠償十萬美元,條件是她辭職走人。

          美國律師治國的特色,可見一斑。

          只不過,為何政治立場不同,只有這個黑人女子能以精神傷害為理由,獲得賠償?

          另一名同事同情因公殉職的警察,讚同「警察的命也是命」,為甚麼不可以反過來指控卡利瑪的政治立場,對其造成精神傷害?如果也提出訴訟,會是甚麼結果,令人好奇。

          美國激進左派推動的身份政治愈演愈烈,身為黑人和女性,這個卡利瑪有兩重身份的保障,狀告縣政府而成功獲得賠償,並非人人都有資格做到,其中有隱約的潛規則。「警察的命也是命」,「黑人的命也是命」,兩個口號雖然表面上一樣,但是在政治運動中,明顯有地位差別,像中國文革時代的身份政治,雖然將革命軍人、革命幹部、工人、貧農、下中農統稱為「紅五類」,其實等級分明。

          可惜美國警察並不在身份政治的版圖內,同情警察的立場,豈能與黑人政治運動相提並論?

          此事當然也帶來新的啟發:遇到相反的政治立場,其實可以申訴感情傷害的賠償,平時對僱主或同事有積怨的人,不妨動動腦筋,當然前提是要有「弱勢族群」的身份保障。

        陶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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