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逃犯條例修訂:忘記鬧劇,回歸條文

2019/05/15 10:20:39 網誌分類: 時事
15 May

近日,立法會審議逃犯條例修訂,鬧劇層出不窮,先是法案委員會「鬧雙胞」,然後是5月11日議員推撞無法開會。本來,審議法案是議員的份內工作,也是一門專業,毋須市民操心,但立法會淪落如此,夏仁諺認為香港市民應當自強,不能再事事倚賴議員,必須靠自己讀懂修訂條文。

坦白講,香港法例條文寫得十分複雜,夏仁諺讀懂今次的修訂草案,也花了足足一天。這讓我懷疑,早前在所謂「13萬人大遊行」的隊列之中,有多少人真心理解是次修訂的條文內容。假如大家無法理解條文的內容,只是出於一份沒有實際根據的恐懼感,就貿貿然參加遊行,最終推倒了修訂案,隨時平白地自損了利益,又讓香港貽笑於國際社會而不自知。

夏仁諺認為,是次逃犯條例修訂的爭議,最大的問題,是香港人的焦點,似乎在媒體的議程操作之下,過份地聚焦於移交逃犯的請求地,而忽略了這個條例適用何種罪行。

為了讓懶人也能輕易查看法例原文,夏仁諺給大家貼上方便的連結: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503?xpid=ID_1438403283688_001

以上連結是香港法例第503章《逃犯條例》附表一的原文,它羅列了原本適用於逃犯移交條例的46種罪行。在46種罪行中,劈頭第一條就是謀殺罪。今次政府提出修例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為了趕及今年十月,以新逃犯條例把去年台灣一屍兩命謀殺案的嫌犯陳同佳送回台灣受審。

然後,第二種罪行是教唆他人自殺,第三種是惡意傷人,第四條種是包括強姦在內的性罪行。再往下數,還有更駭人聽聞的罪行,包括綁架、拐帶、販賣人口、販毒、縱火、逃獄、傷害兒童等等。換言之,是次修例,本來就是針對惡劣罪行,不使有關犯人逃之夭夭,然後安心地匿藏在香港。反對修例,即是變相鼓勵惡犯潛逃香港,使他們安安樂樂地匿藏在自己的身邊。販賣兒童、販賣人口、販毒多為國際犯罪,這樣的人在香港自出自入,香港將變成怎樣的都市呢?香港人議政,似乎只慣於人云亦云,人不講,自己就不會FACT CHECK。

最聰明的香港人,也許要算是「精英雲集」的商界人士,相信他們一早有人讀完整個附表一,完全熟悉逃犯條例內的46條罪行。政府在修訂中按民意剔除的9條罪行,即是在這46條罪行中,商界人士較易誤墮法網、但嚴重性稍低的其中九項。可惜,香港人議論修訂案,除了這9條,其他37條罪行,幾乎無人提及。

目前,香港與中國之間沒有簽署跨境逃犯引渡協議,因此在中國大陸境內犯下嚴重罪行的人進入香港,即可能免受法律制裁。

其實,逃犯引渡協議在國際間非常普遍。目前,香港與世界二十個國家訂立了逃犯引導協議,除了英、美、法等國,還包括了菲律賓、斯里蘭卡等國。另一方面,當香港個別人士憂慮法例被濫用時,中國內地和台灣一早簽訂了金門協議,中國內地也和法國、西班牙、意大利、澳洲、比利時等簽訂的移交逃犯協議。美國、加拿大也有遣返被內地通緝的逃犯的例子,反映逃犯移交條例或有關協定是一種國際上打擊犯罪活動的慣例,非常普遍。諷刺的是,中國是香港的主權國,連斯里蘭卡都有的香港雙邊逃犯引渡協議,中國卻還沒有。

說到這兒,讀者不妨打開設於香港政府律政司網站的《移交逃犯協定列表》細看,網址是

https://www.doj.gov.hk/chi/laws/table4ti.html?fbclid=IwAR1mec33M5X_zkFnXjGtC2hxs5iVnRaTG8cEz_l4IyFSJVWXPyenZV4Vvng

打開英、美、芬蘭、澳大利亞、馬來西亞、斯里蘭卡等協定看看,無論哪一份協定,都指明只要犯人罪行可判處一年監禁以上,即符合基本移交條件。然而,香港人容易恐懼,又從來不做FACT CHECK,為了照顧香港人的這種玻璃心,政府已做出了讓步,改為罪行須可判三年監禁,才符合基本移交條件。至於只接受「雙重犯罪」、不受理「政治罪行」、不接受「死刑」、保留「人權保障」、必須「公開聆訊」、可以隨時提出「司法覆核」等等,這些都是同類協定和法例本來就有的保障條文。換言之,新修法例根本跟足國際標準,有充足條文防止法例被濫用。

活在人云亦云的恐懼中,人容易變得神經質、非理性,很容易做出不當判斷,連累街坊。打開條文,細讀條文,逐條思考,綜合討論,要求自己做出何種判斷,都眼觀全局,有根有據,這才是理性的議政方式。想對方附和自己,自己必須先做好功課。連37條罪行包括何罪都不知道,這種水平的反對聲音,如何服人?

*2019-5-15彭彭以夏仁諺筆名刊於思考香港https://www.thinkhk.com/article/2019-05/15/343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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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彭
彭彭 2019/06/24 09:52:03 回覆
我們是否需要用謊言去打擊說謊嘅敵人,難道

現時香港情況,正是全面學習中國文革時期的惡行,口口聲聲要民主,其實係自我民主,不需守法,大話連篇,候德健說得不錯:我們是否需要用謊言去打擊說謊嘅敵人,難道事實是不足夠?

泛民也不是好東西,它是常用謊言手段的傢伙!

彭彭
彭彭 2019/06/19 22:18:41 回覆
@當我想屌你老母時會寫下一個哎字。...

哎字真是辛苦哂你了~日日追住個無名之輩苦思用咩奇怪筆名來追帖~

當我想屌你老母時會寫下一個哎字。

哎!

李聯廣
李聯廣 2019/06/19 20:09:56 回覆

謝謝博主,我原來是打算理順自己的思維再重寫的,既然博主已作回應,我亦不必多說了。我的意思簡單來說是因為港人對內地現時的司法制度沒有信心(維權律師的情況只是冰山一角),所以無法接受這些引渡協議。至於有沒有看過條例草案(其實我自己也沒有完全細讀條文),明不明白,已經變得不重要。

彭彭
彭彭 2019/06/19 18:24:51 回覆
@我是不會理論只是貼證據的白癡仔...

致一時智者一時自貶的朋友仔:

完全明白你的擔心... 因為你提的證據,相信係真的。本博設文的原則是公開議論,不刪文,給人駁倒也好,最多回應上讓步。而且本博客瀏覽人次有限,實在不值得朋友仔咁關注。至於最新情況,你都看見修例已停,本文其實已無多大作用,只是像塵封歷史留在這兒而已。

難得你咁關注,希望唔好介意我多講少少:

一、引渡協議基本上係國際性的東西,從國際層面中國與歐洲都有引渡協議,主要係引渡協議本身有人權條款,不是一定申請成功,引渡申請國為了要回逃犯,往往得答應多一些人權條款,這有助有關司法區司法的改進。其實一些被西方社會認為司法不完備的地區,例如斯里蘭卡,一樣同西方國家有引渡協議。

二、經過你的提點,我注意到中國過去司法上有程序跟得不好,所以有關的恐懼也是有基礎的。但我也注意到其實很多港人朋友並不懼怕,因此經常往返深圳消費。似乎大家都意會到,只是消費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三、中國提出全面依法治國,也是去年開始的事。相信你提出的情況,以後會逐漸減少。其實,中國的管治結構,是多級制,地方事地方先管,有事解決不了才提上上級政府,最後才到中央政府。相信你也留意到,做得不足的多是地方政府。這是為甚麼在修例過程中,曾有人提出地方政府無權提出移交申請。這些細節,與你分享。

謝謝你經常關注本博。

我是不會理論只是貼證據的白癡仔

https://www.hk01.com/01%E5%81%B5%E6%9F%A5/341081/%E9%80%83%E7%8A%AF%E6%A2%9D%E4%BE%8B-%E6%B8%AF%E5%95%86%E7%A6%8F%E5%BB%BA%E8%A2%AB%E6%8D%95-%E5%AF%A9%E5%88%A4%E6%8B%9620%E6%9C%88-%E7%9C%8B%E5%AE%88%E6%89%80%E7%97%85%E7%99%BC%E4%BA%A1

彭彭
彭彭 2019/06/19 17:47:59 回覆
@李聯廣...

感謝李廣聯提出了新的視角(雖然提問已撤),以維權律師不幸處境講述內地司法的不足,內地司法制度現時在國際排名82 (126個國家/地區)。

見: https://worldjusticeproject.org/our-work/research-and-data/wjp-rule-law-index-2019

其中ORDER & SECURITY排名30,秩序與安全比較優勝,好處是99%人口可以較無憂無慮地尋求自己的生活,例如天倫樂、旅遊樂、藝術生活、工作打拼等等。

當然,內地是取了秩序與安全,明顯犧牲了其他某些方面,確實需要改進。

事實上,中國司法由2000年加入世貿開始,在世界各國包括歐盟專家協助下開始重新訓練司法人員,內地司法制度改革,在內地學術圈也很有多討論,已取得一些進步,本人對將來發展比較樂觀,但明顯還有力有不逮、老鼠拉龜、無法解決之難處。

觀乎被捕維權律師的遭遇,確實令人憂慮和同情,也希望他們早日獲釋,重回自由。但這類律師往往從事較多明確的反政府活動,相信若我們與內地官員互換角色,同樣不知如何對待他們是好。因為他們比較會鼓動群眾,若群眾衝突平息不了,必造成更大傷亡。這方面的問題,必然是所有希望改善未來的人,應該共同研究、幫手出謀獻策的難題。

彭彭
彭彭 2019/06/19 16:52:23 回覆
@智者...

致智者大人:

本文寫於五月十五日,已然是舊文,不知為何得智者垂青賜文千字。

文革不是光彩歷史,相信內地人上下亦心知肚明,毋須智者再一強調。

不過人會變月會圓,抱住歷史守成不變,觀點不作變化和更新,你確定這是智者所為?

本文題旨是回到條文認真看待,與智者所言關係不大。本博客及本博讀者都比較重視真憑實據,逐點檢查,邏輯慎密。

智者賜文千字,十分感謝。相信如智者能為文旨多舉數字與可靠文獻為證,多一點平實分析,少一點主觀言詞,回應與題旨多幾分緊扣,相信自當得本博讀者由衷讚賞。

博主

智者
智者 2019/06/19 16:33:29 回覆

反應大是因為港府用一個個例就來處理香港的逃犯條例,是極其無能的施政,對罪犯有無數種方法處理,但此條例一旦達成對香港法治有嚴重破壞之影響。皆因共產黨的強迫思想和土匪行為的不可信任。 另香港也很多低質素泛民派人士不能代表所有香港追求自由的泛民派,但對比建制派作為共產黨工具都好得多。

哀老懵懂白癡亂咁講。

民主選舉在香港被洗腦成外國勢力是共產黨的陰謀。

共產黨洗腦術的思想是將國家和黨捆綁起來,凡是對共產黨不滿就帶上反華,境外勢力的帽子。事實是中共是蘇聯共產黨扶持的分支,中共才是中國唯一確認的境外勢力。

中共本質是什麼?共產主義的本質是共產,誰跟你共產?人人都要共產,世界本身是多元的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意願但你不能有,因為共產本身就是反人類的主義,你不能不服從,你不能有個人意願,不然不然就打死,殺你,鬥你,把你殺死了就能確立共產是正確的,因為話都是留給活著的人說的。

共產主義從開始就是邪惡的強盜思想,強迫思想,是一種極端思想偽裝成的美夢思想從而愚弄眾人的騙術,其最邪惡之處就是把強盜思想轉移成理想性。

近年來隨著社會在共產黨迫害下經濟崩潰餓死人文革鬥死人,為了繼續維持政權共產黨又偷來資本主義的經濟形態實行改革開放,又繼續合理化其行為名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產黨是中華民族歷史上唯一一個把中國人明目張膽賣了,讓中國人信奉西方難民洋人馬克思的極端思想理論的政權。在政政治上它與時俱進,先是各種文學,電影,體育,百工百業協會都由國家撥款,從金錢上先收買各個行業的組織者。

其次共產黨發家的洗腦術,統戰術發揮到極端,從小學,中學,大學,電視,報紙,網絡,手機全面輿論控制和監控,各大具有規模的公司進駐黨組織,全面洗腦控制中國人民。在民主有選票的國家,人民是主人隨時罵執政者是豬狗,在獨裁共黨的洗腦國家裡不光不能罵,還研製所謂的“學習強國”APP來讓你崇拜。

民主國家政黨聽從人民領導,共產國家讓人民聽從政黨領導。它們邪惡而可怕,在思想上洗腦你為了它們的勝利要去死,勇於犧牲。

但是它們共產黨的家人親戚不是安排好政治職位就是安排好經商資本主義的大路,撈好,撈滿,立刻移民放棄中國籍,要不就移到香港拿多重國籍。

在愚民政策下共產黨獲得了空前的成功,洗腦出大批五毛黨,當他們去到多元社會的時候缺乏從小就不懂的言論自由和民主知識,它們的腦子幼稚的像小學生。見到多元不同的言論憤慨的留下一句,自從出了國我更愛國。在它們思想中黨與國連了起來,無知幼稚而可笑,五毛們甚至不知道民主社會也有好人跟壞人,在它們小學文化的洗腦思想下你們通通都是壞人,犯我強漢者雖遠必誅。共產黨太邪惡新獨裁太可怕,民主離中國人太遙遠.

彭彭
彭彭 2019/06/18 14:44:36 回覆
@反送中...

我哋經常自己返去,係唔駛送,其實好多朋友仔包括參加遊行的,都成日自己上深圳玩... 現時深圳比較多港人自遊行的深圳地點,有少年宮書城一帶和中心城一帶... 參加 貴遊行的隊列中,亦有港商經常往返內地... OPENRICE網站也有深圳版本,如在深圳消費不知哪兒好,建議參考OPENRICE睇睇...

反送中
反送中 2019/06/18 14:19:22 回覆
@...

第一個送你返去先

2019/06/17 16:17:03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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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否需要用謊言去打擊說謊嘅敵人,難道

現時香港情況,正是全面學習中國文革時期的惡行,口口聲聲要民主,其實係自我民主,不需守法,大話連篇,候德健說得不錯:我們是否需要用謊言去打擊說謊嘅敵人,難道事實是不足夠?

泛民也不是好東西,它是常用謊言手段的傢伙!

萬大有商量
萬大有商量 2019/06/20

年青真是好 充滿活力

彭彭
彭彭 2019/06/19
@我係你舊生...

感謝同學... 等候下一個風和日麗的自由寫作時代來臨吧(完全不知何時)... 現在是寸步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