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門弟子耶穌(教友慎入)(2)

2019/05/16 12:27:25 網誌分類: 耶穌印度修行
16 May

佛門弟子耶穌(二)

寫了前文之後,難免心中栗六,昨晚進來看了一眼,幸虧教友們並未掀起抗議風暴,不勝欣慰,這才是正大宗教信徒的表現。

4年前我發動掃蕩偽民運,張三一言先生和坦克車網友在壇中為此發生爭辯,張問︰什麼是偽民運?坦答︰不許人家反對的就是偽民運。張為之語塞,到現在似乎也沒能駁倒這簡明扼要的闡述。

愚以為,同樣的原則似乎也可以運用於判斷宗教的正邪。馬列毛主義之所以是邪教,正在於它不許人家懷疑,更不許人家反對,只許大眾無限崇拜無限敬仰,否則就要驗明正身,割斷氣管,押赴刑場,執行槍決,割了腎髒。一個正大宗教應該信心滿滿,世人是否相信,乃是個人神聖的自由選擇,本教絕不勉強。你不信是你自己的不幸,你願意詆毀本教更是你的不幸,無損於敝教的一根毫毛。若要像法輪功那樣,以世俗官司以及形而上的雷劈、雞瘟、“銷毀”等等恐嚇來封世人嘲罵之口,或如極端回回那樣,因人家寫了本書就要下決殺令、畫了兩幅漫畫就要燒使館,那隻能暴露出自己的邪惡氣息來,非但不能吸引來信徒,反倒要讓智者掩鼻。

其實我對基督教十分尊重。早說過了,佛教以其大智慧令我無限欽佩,而基督教以其大仁愛令我無限尊崇。前者從智力上折服我,後者從感情上打動我。可惜老蘆如同牛虻,靈性在青年時代用理性清算毛教時被一勞永逸地摧毀了。如果還有信教能力,則本人選擇的宗教只可能是基督教,因為信教並非智力活動,而是一種情感寄託。要尋找這種個人的(再強調一次,宗教只能是個人的事)人生歸宿,最適合的當然是基督教。

說來有趣,基督教打動我的地方,恰是耶穌“丟人”之處︰他在家鄉佈道時,備受鄉親們恥笑。正當他宣稱自己是上帝的兒子之時,有人喊道︰耶穌,你媽叫你回家去!頓時哄堂大笑。耶穌惱羞成怒,只能否認馬利亞是他媽,過後跟門徒說,一個人是無法在家鄉充先知的。

這些都是非常打動人的老實話,令人驚訝的是信徒們竟然會把這些難堪事記錄下來,這種令人感佩無已的誠實精神,中國人很難具備。咱們有的只是天下第一名不副實的“思想家”孔丘的空心門人,在《論語》中只記那草包聖人的偉大,通篇是“夫子步亦步,趨亦趨”、“瞻之在前”的無恥肉麻馬屁。這種毫無思想內容的空洞肉麻貨,也只有專打“空明拳”、實行“空碗盛飯,空屋住人,空腹寫書”的東海空心大鳥受用。

說到底,耶穌之所以打動我,乃是因為他是歷史上最大的悲劇英雄,其偉大正在於個人的失敗之上,以其死亡到達了成功的頂峰,鑄就了不朽的輝煌。歷史上大概再沒這種吊詭的奇跡了。

已經說過了,他乃是歷史上最不成功的宣傳家,一共只有12個門徒和1個非正式門徒(即被《達芬奇密碼》作者指為耶穌妻子的末大拉的馬利亞),其中猶大還出賣了他(順便說一下,據現代西方學者考證,猶大乃是冤案,據說他是耶穌最得意的門生,只有他一人懂耶穌佈道的真義。他出賣耶穌乃是受其指令。他本人也未上吊而死,反倒在身後留下了《猶大福音》,只是被基督教被奉為羅馬國教之後被最早的教會銷毀了。我這也是從電視上看來的,如果網友們有興趣,我可以接著侃下去)。在他死前受盡革命群眾的戲耍、侮辱、嘲弄。如果在中國出過這些醜,則他此後絕對不會再變成神道,哪怕自己從墳墓裡走出來也罷。

然而耶穌的偉大也就在此。一個人唱點“勿以惡抗惡”、“勿報復”、“要愛自己的仇敵”、“如果你們之中誰是無罪的,那就上去把這妓女砸死吧”、“如果有人打你的左臉,就把右臉也送上去”等道德高調不難,難的是在生死關頭還身體力行這些道德原則,在十字架上為迫害他的人祈禱,而且當陪死的無知強盜嘲罵他時,他還應許那兩人也會上天堂! 更令人感動的是,耶穌事前就听說了要逮捕他的消息,而且一度動搖害怕過,因為被活活釘上十字架實在不是凡人能消受的,但他並沒有逃走,而是硬著頭皮踏上了歸途。臨死前他最後一句話,竟然是“主啊,你為何遺棄了我!”而使徒們竟然也就把這喪失了信仰的絕望呼聲記錄下來! 這種“不為基督諱”的至高無上的誠實,能在信奉“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的“聖賢之邦”想像麼?孔門72賢人,究竟又有誰有那至高無上的道德勇氣,能像彼特那樣,坦然承認他在第三次否認自己認識耶穌之後聽到第二次雞叫,想起耶穌的預言來,情不自禁地痛哭失聲?又有誰能像使徒們那樣,在福音書中坦承大家一個個都嚇跑了,以致為耶穌收屍的竟然是一個毫不相干的議員約瑟(據《約翰福音》說乃是沒勇氣承認信徒身份的“地下黨員”,但那是未得到其他福音支持的孤證),而敢於在安息日後去用香料抹耶穌遺體的,竟然只有據說是耶穌太太的馬利亞和另外兩個婦女(有的福音書說的只是耶太太一人)!如果不是她們見到墓穴空了,跑去找彼特們,則門徒們就此灰溜溜地永遠散去了(NND,女人從來都比男人勇敢,無論中外都如此)。這種真實的記錄,咱們寫得出來麼?咱們有的只是顏回那種“夫子在,回何敢死”的無恥馬屁而已。

一言以蔽之︰耶穌及其門徒之所以感動我,恰在於他們偉大得有血有肉,偉大得真實,不是中國那些完美無缺到高不可攀、因而也就毫不可信的假道學、偽君子們(最有代表性的就是朱熹那禽獸)。

這些當然只是題外雜感,其實是東海空心大鳥引出來的。老實說,他的稱贊比叫罵還更令我不自在。此人根本沒有起碼智力領略我說的粗淺道理,他叫好,無非是誤以為我醜詆了基督教,而他自己沒有這種罵功,因而不勝艷羨而已。老實說,我不在乎被人冤枉痛罵,如果哪個偽基督徒出來奮勇衛道,則我根本不會理睬,但我很在乎無知之徒謬托知己,所以要忙著澄清自己的立場。

愛你餵,還是來說耶穌之死吧。再次鄭重聲明,這並不是蘆爾摩斯的發現。已經反復說過了,我是從一部電視文獻片上看來的,不敢掠人之美。按學術界規矩,我該給出作者的名字和出處來,可惜那不是論文,而是類似於seminar的電視文獻片,我根本也就沒記作者名字,甚至連片名都沒記住。但我還是盡可能遵照規矩,凡是轉述人家的發現都事先說明,我自己的發揮也註明,敬請同志們看明白了,勿要硬逼我作草庵式竊賊偷兒,好伐? 前文已經說過,作者的關鍵論點,就是釘上十字架並不會直接致死,間接致死原因是體位造成的呼吸困難,因此需要五六天才會死亡,而耶穌只給釘了6個小時,在下午3點就大叫一聲死了。這根本就不可能。

我本人贊同這一結論,並能從福音書上找出進一步佐證。除了昨天列舉的那兩條之外,還有《馬可福音》上的一段話︰“亞利馬太的約瑟來了……他鼓起勇氣進去見彼拉多(蘆注︰即下令處死耶穌的羅馬總督),請求領取耶穌的遺體。彼拉多很詫異耶穌已經死了,就召軍官來,問他耶穌是不是已經死了”(引自《聖經新世界譯本中文版》)。

由此可見,耶穌死得這麼快很反常,這才會使得彼拉多“很詫異”。 耶穌既然不可能這麼快就死去,那當然只會是假死。作者提出了兩種可能︰

1、作弊。 據《四福音書》,耶穌快死前,說他渴了,有人就用海綿蘸了酸酒讓他喝。耶穌喝後不久便死去了。因此,這有可能是造成假死狀態的迷藥。支持這一點的是,根據《約翰福音》,耶穌死後“尼哥德慕……帶著一卷沒藥和沈香,約莫有三十公斤重”。帶這麼多的藥草幹什麼?當然是幫助耶穌復活。 此說我認為不可信。根據《馬可福音》,耶穌受刑前,有人為減輕他的痛苦,想讓他喝麻醉藥酒,他拒絕了。他既不肯逃走,又不肯喝藥酒減輕痛苦,怎麼還會去苦心孤詣地作弊? 最不支持作弊說的,還是我講的那個事實︰耶穌復活之日,也就是基督教起死回生的誕辰,乃是耶穌傳教生涯的轉折點。耶穌死前,門人生怕被反革命首犯連累,無不逃得遠遠的,竟無一人“夫子在,回何敢死”(或更準確地說應該是“夫子死,回何敢獨活”) 。但耶穌復活後,這些人完全改變了態度,成了最堅定的信徒,執行耶穌的囑咐,到處傳教,甚至漂洋過海,將基督教變成了國際性宗教,從此和猶太教的規模劃然而別。沒有他們舍生忘死的努力,則如今世上也就決不會有基督教。耶穌要作弊,當然只可能與門徒合作。那他們就只是一群騙子,​​有可能完成這種只有堅定志士才能完成的堅忍卓絕的偉業麼? 而且,既然門徒是串通作弊的騙子,那又何必在福音書中留下供後人破案的馬腳來?何必提到讓耶穌死前喝酒的事?又何必提什麼30公斤重的藥物和香料? 此外還要考慮是否有足夠的事前設計時間。如果是蓄意詐死,那動機是什麼?很明顯,那還不是簡單地逃避死刑。如果目的只是如此簡單,則耶穌只需在聽到風聲後逃跑就是了,何必如此大費周章去冒險?須知事前誰也不知道革命群眾會提出什麼要求,總督又會怎麼反應。如果總督決定將所有犯人釘到節後,那服了詐死藥根本也就不能救耶穌的命。

因此,詐死只能有一個目的,就是以此舉證明耶穌真是上帝的兒子,從而增加傳教的說服力。這一招的確高明──基督教的勃興不就全靠耶穌復活麼? 但既然如此,那就是深謀遠慮之舉。可惜逮捕並處死耶穌不過是個突發的偶然事件,完全是機緣湊巧形成的。耶穌並非朝廷長期通緝的謀反首犯。決定抓他似乎也就是一兩天內的事。而且,在逮捕了耶穌後,總督彼拉多還舉棋不定,開頭並不想處死耶穌,是猶太拉比們堅持才讓步的。所以,這不像是耶穌事前設計的騙局,而是突發事件。危機驟降之際,他根本也就沒那時間和心情,去冷靜地將計就計,把自己的死亡設計為佈道的強大助推火箭。更不用說誰也無法在事前預期耶穌會給提前放下來,除非耶穌能安排自己的刑期恰在安息日的頭天。而不被提前放下來,他遲早要貨真價實地死去。 綜上所述,愚以為“作弊說”可以基本排除。

2、自然假死。 作者提出,耶穌可能進入了疼痛引起的休克,古人沒有醫學知識,見他不動彈,便以為他死了,於是便提前把他從十字架上放了下來。過後他自己在墓穴裡恢復過來。當時的人毫無現代醫學知識,自然以為這是神跡。不但信徒們如此,就連耶穌本人也從此堅信他的確是上帝的兒子,受天父之命下凡來超度芸芸眾生。

盡管作者將“自然假死”說與“作弊”說平列,未作取捨,我個人認為此說更可信。

耶穌所謂“死亡”,可能是醫學上所謂“神經源性休克”,即因劇痛造成的強烈神經刺激導致微循環障礙。休克嚴重時,病人不但喪失神智,而且連脈搏都摸不到,連血壓都測不出來。在毫無現代醫學知識且毫無測量儀器的古代,人們當然只會認為他死了。人類對疼痛的耐受力並不一樣,耶穌對神經刺激可能遠比那兩個強盜敏感,所以皮粗肉厚的強盜還安然無恙,他卻進入了嚴重休克狀態。好在這種休克並不是失血或心力衰竭等原因引起的,沒有什麼需要大夫糾正的器質性病變,當刺激消除後,病人有自愈可能。於是他過後便在墓穴裡醒了過來,躺了兩天後,體力恢復了(他畢竟是30剛出頭的壯漢),便起來把那堵住墓穴的石頭掀開出去了。

這種假死狀況在歷史上屢見不鮮。如今臨床診斷死亡,乃是所謂“腦死亡”,亦即腦神經停止活動。但過去根本就沒有這種檢測手段,因此歷史上屢有活埋假死者的例子。西方此類報導甚多,但中國則很少或幾乎沒有,蓋東西方下葬規矩不同。

咱們怎麼埋死人,大家都該知道吧?傳統社會中,身份不同的死者,死後待遇也不一樣,但這區別主要在於棺材以及墳堆的大小。一般人也就是一口棺材,富貴人家則有所謂“內棺外槨”,也就是棺材外面再套個棺材。大貴者則有所謂“三棺三槨”,棺材套棺材,里三層外三層。無論怎麼講究,除了帝王是將棺槨放在空曠的墓室內之外,一般都是放進深坑(稱為“壙”)裡去,用土填實。這還不放心,生怕死人跑出來,還要在上面修個大土包鎮壓之。在這種情況下,誰假死後被活埋了,即使醒過來也不會被人發現。

西方埋人則很不一樣,貴族都如同咱們的帝王一般,是把棺材放在空曠的墓室中,並不填土。而且還有所謂家族墓室,即多人共用一墓室。隨著人死,不斷地打開墓室往裡追加棺材。而那棺材和中國的也不一樣,乃是薄木棺材,非常輕便,不難打開。而且,除了古埃及的法老之外,西方貴族並不興“內棺外槨”,就那麼一個用螺絲釘封死的輕便棺材。

正因為此,西方才會發現錯埋了活人︰後人打開墓室往裡追加進貨之時,常駭然發現原來埋了的死人不但活了過來,而且從裡面打開了棺材,卻終因無法沖出墓室之門,在裡面大叫大喊,聲嘶力竭,活活嚇死餓死在門邊,其狀慘不忍睹。由此引出了革命後來人的永恆噩夢,生怕步了先烈後塵。於是有人便在生前設計了無比復雜的特殊棺材,確保他在死後醒來之時,不但有照明手段,有通知外界的手段(似乎是打鈴),還有自內突出墓室的精巧機關。如果說直到19世紀還有錯埋活人的事,那在公元初大眾一致錯認耶穌死亡幾乎就是必然的事了。

應該說,耶穌的運氣是真好,首先,他拒絕在受刑前服用麻醉藥,因而保持了神經感受的敏感,由此造成了貌似死亡的嚴重休克(那倆強盜沒休克,除了皮粗肉厚之外,也可能是因為服用了藥酒)。其次,第二天是安息日,猶太拉比們和革命群眾要求及早處死犯人,免得影響節日氣氛。否則進入休克狀態後還繼續在十字架上釘著,只會讓他更加失去呼吸能力,窒息而死。第三,他沒有被裝進棺材裡,只是被人用上等亞麻布包裹起來,放在並不填土的空洞墓穴裡。第四,那墓穴並未封死,只是用大石堵住,空氣能自由流通。正因為此,末大拉的馬利亞(也就是如今紛傳的耶太太)才會在節後去重訪墓穴,準備用香料塗抹他的遺體。

如果他在東方被處死,這些好事就統統沒有了。

首先,咱們沒有釘十字架的規矩,對於大逆不道、犯了膽敢自稱國王的謀反大罪者的處罰,不是五馬分屍,就是千刀萬剮,最起碼也是大闢(砍腦袋)。如果吃了一剮,就算上帝他爺爺下凡,也沒本事靠一個骷髏架子復活。就算是砍頭也沒戲,人“施洗者約翰”(John the Baptist)就是給砍了腦袋,同樣是先知,他老人家就沒那本事復活,所以後來那腦袋才會據說讓法國的Templars(十字軍一部)刨出來,拿去當聖物崇拜。

其次,上面已經說了東西方下葬規矩不同。按說犯了“謀反大罪”的死囚是不許收屍的,得梟首示眾,直到面目腐爛不可辨認為止。即使允許收屍並立即下葬,按中國方式埋了,便上帝他爺爺也沒本事突出重圍。

第三,中國殺人有一定季節,一般是在秋天,據說這是因為“秋氣肅殺”,老祖宗講究“天人感應”,所以用按季節殺人來體現人類和大自然的和諧(東海空心大鳥怎麼忘記了歌頌咱們這一偉大傳統阿?),所以,什麼次日是安息日,十字架上掛了人影響節日喜慶氣氛雲雲,也只有不講究天人合一的羅馬野蠻人才會幹出來。

綜上所述,我覺得,“自然假死”說言之成理,應該說是對“復活”表象完美的科學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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