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交 共享空間 警原副支隊長受賄被判三年:違法所得23萬|王偉|賄賂罪|支隊長

2019/06/03 11:30:20 網誌分類: 生活
03 Jun
哈爾濱交 共享空間 警原副支隊長受賄被判三年:違法所得23萬|王偉|賄賂罪|支隊長

  原標題:(法治)哈爾濱交警原副支隊長因犯受賄、介紹賄賂罪被判三年

  新華社哈爾濱7月20日電(記者梁書斌)哈爾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原副支隊長王偉因犯受賄、介紹賄賂罪,20日被哈爾濱市南崗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分租寫字樓期徒刑三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王偉利用職務便利,多次幫助孫某(另案處理)在承攬工程過程中減少處罰、疏通關系等,並幫助孫某聯系其他轄區交警大隊負責人等,方便孫某行賄。2013年12月,孫某為感謝王偉多年的幫助,送給王偉人民幣23萬元,用於支付王偉購房尾款。

  法院審理認為,王偉身為國傢工作儲存倉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向國傢工作迷你倉人員介紹賄賂,情節嚴重。被告人王偉犯受賄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犯介紹賄賂罪,判處拘役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受賄犯罪違法所得人民幣23萬元,依法予以追繳。(完)



回應 (0)
我要發表
us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