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投」的結果來決定政策觀念正確嗎?

2019/06/12 21:05:20 網誌分類: 政治
12 Jun

以「公投」的結果來決定政策觀念正確嗎?

    「公投」與「選舉」兩種制度一樣都是低智慧的人想出來的,各國的政府採用「公投」這一種制度,無非是基於「民主」多數決的理念,由多數人投票來決定國家的政策,但是其實「民主」這種制度也是低智慧的人想出來的招術啊!為什麼呢?因為草擬這些制度的人只有「凡心」沒有「天心」,只有「小聰明」沒有「大智慧」,各位想想看公投的題目誰出的?他出題當時有無政黨的背景與政治傾向的考量,而政府要公佈這些公投的題目時會不會審查,有利於執政黨的他們可能會不考慮的就批准,不利於執政黨的議題他們會百般阻擾,況且公投的結果牽涉到政爭雙勢力之消長,因此雙方必定無所不用其極的去爭取,如此的演化下去則勢必與地方派系勢力、人民團體利益或商人的獲利與否糾纏在一起,公投議題的本身其實已變成次要問題,這是人民的不幸,更是製造社會動亂的源頭。

    「公投」就是利用人民的意志來投票以決議公投議題所帶來的紛爭,但是人民真的能搞清楚公投諸議題中真正的利與弊嗎?百姓是盲目的,看選舉的過程與結果就可清楚知道,有的百姓不管候選人的政見是什麼,有無前科記錄,有無執行政務或擔任民代之條件與能力,只要是自己的親朋好友或是政治傾向與自己相同的人就投他,管他阿貓、阿狗當選之後對國家或社會有什麼不利的影響,這就是民主制度的大盲點啊!當初設計「選舉制度」的人,將百姓都當成是一個智慧足夠、分析能力清晰、頭腦冷靜與判斷能力強的人,因此才有選「賢」與「能」的期待,殊不知選舉的結果卻造成一大堆貪官污吏、地痞混混、黨工黨棍、御用學者、財團代表與文化流氓當選來擾亂國家與社會,造成目前官民都不聊生的困境,因此全國民意代表與地方首長的當選人中前科累累的一大堆,有案在審的也是不計其數,因此想利用公投的制度來制定有利於國家社會之政策,其實是緣木求魚而不可得啊!

    任何政策只要是符合「道」的就去制定或執行,不需要再利用公投來挑起政爭,不符合「道」的事就千萬不要做,公投的結果雖然多數決,但不見得符合「道」,那公投又有何意義呢?人性都是貪婪的,只見「利」而不見「義」,不信你公投兩個議題,一個是每人發消費券五千元,而另一個是每人發消費券壹萬元,我相信大家一定會投消費券壹萬元那一案,但是相反的如果公投議題是當兵役期要增加一年或兩年兩個案,大家一定會投增加一年那個案,為什麼呢?因為人性好逸惡勞趨吉避凶,因此公投制度很容易讓政黨或政客操弄,到最後還是會製造更大的政爭與社會動亂,對國家與社會毫無意義,不要錯認為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有利可圖時他們的眼睛就會變更盲目了,老子曾以「無為而治」來警示掌權的國家領導者,越多的心機或手段,將使國家越來越亂,公投就是一例,選舉都無法選「賢」與「能」了,公投還能投出符合「道」的結果出來嗎?不符合道的結果只會造成更大紛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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