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擁有

2008/04/11 00:01:05 網誌分類: 愛情
11 Apr

 

2005824日,                                                                   一聲『我們結婚了!』,                                                               某君便正式告別單身一族,                                                                                                                         從絢爛歸於平淡,                                                                            與當時相戀了一年多的女友拉埋天窗。                                                                     

而剛剛,有一位長輩朋友告訴我,                                                                                                                          他離婚了。是雙方協議的。                                                                                                            理由是有人背棄承諾,貪新厭舊,                                                                    又試故態復萌了。                                          

然而他倆早前拍下的甜蜜溫馨照,                                                                                                   我上週四還和幾位舊同事埋頭分享呢!                                                                            豈料往事如煙,此情不再,                                                                                                原來一紙婚書,真無法保證甚麼。                                      

情況變得實在太快,                                                                                                                                                                            這個消息,令我愕然了片刻與迷惘。                                                                                 

是我老土嗎?                                                                                                                始終認同細水長流,                                                                                        也認為人總要有投放感情的地方,                                                                                         有所依戀,有所懷念,                                                                                                                                                                                                          心靈才有落實的感覺;                                                                                 有所愛好,有所執著,有所持守,                                                                    生命才會充實而豐盛,常抱希望。                                                                                              

不在乎天長地久,                                                                                                                                     只在乎曾經擁有的那種落寞飄泊,                                                                   短暫得近乎虛無。                                                                                               互惠互利的瞬間激情,                                                                                      真能滿足到我們畢生對願望的渴求?                                                               

唉....                                                             

雖然一剎那的真情,                                                                                                                                              也有其真誠和勇氣。                                                                                                             亦明知有些人的出現,                                                         只會在生命裡停留不久,匆匆步過,                                                                                            教人來不及細嚼已逃去無蹤。                                                              

也許,在成長中的懵懂歲月裡,                                                                                       並不是所有感情都能托付的。                                                                                                    有一些,注定只能視之為生命旅途的點綴品,                              美是美,可惜轉眼即逝,                                                                                           淚已無痕。                            

回應 (11)
我要發表
2008/04/13 17:47:54 回覆

婚約是一生承諾,是一生委身,所以結婚前真的要想清楚。

可惜香港的離婚率是50%,真叫人輕嘆無奈。

2008/04/12 18:04:22 回覆
那麼容易就離婚了, 為什麼還要結婚呢, 為什麼那麼多女孩子還是以三十歲前結婚為目標呢, 為什麼還會有「恨嫁」的女孩子呢. 有離婚這一回事, 彷彿就讓結婚變得沒有意思了. 但婚姻其實是神聖的事, 怎樣會變得這麼隨便呢
2008/04/11 23:06:41 回覆
因了解而結合,亦因了解而分開!現實中存無奈!
2008/04/11 21:58:08 回覆

她可能是痴心錯付, 江山易改, 品性難移 !

真不明為何現今的人可以那麼容易就離離合合 ?

2008/04/11 21:16:21 回覆

兩情若是相悅時,又豈在乎朝夕相對?

兩情若是不悅時,縱使同床,夢也異。

無端端
無端端 2008/04/11 19:44:06 回覆
因偶遇而結合,因現實而結婚,因了解而分開,因分開而誤解,因誤解而生恨!感情事惱人擾人!
2008/04/11 19:42:17 回覆
我身邊也有很多這樣的例子 , 但我依然相信細水長流 , 一點也不會老土啊 !
2008/04/11 16:24:21 回覆

開心莎莎:

呢D咪就係現代愛情故事囉!!!

2008/04/11 08:25:33 回覆

已不算快了,我一位朋友的兒子結婚三個月就準備離婚了,原因是女方離家出走

我的朋友當時非常擔心。

2008/04/11 07:58:56 回覆

開心莎莎,

是有感情的,遇上愛情時;人人總希望可以地久天長的長相私守!

不過常是意料之外呀,情投意合就最好。

但是;愛情永遠不能勉強哦!

 

則卷小雲
則卷小雲 2008/04/11 03:41:25 回覆
現在的人對離婚的態度, 尤如食生菜啊! 真可怕~
us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