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全書》中的轉世

2019/08/18 15:22:47 網誌分類: 耶穌在印度
18 Aug

《新約全書》中的轉世

正是因為《新約全書》幾次明確地涉及到復活現象,因此,這些現象幾乎未受到重視或者被歪曲。在早期基督教社團中,人們都相信轉世。直到公元553年,君士坦丁堡召開的第二次主教會議首次宣布這種信仰為異端邪說,應當永遠從基督教信仰中革除出去。

《舊約全書》明確提到靈魂在另外的肉體中復活的信仰。弗里德利希·魏恩雷布甚至談到《約拿書》描寫的轉世變為牛,以示懲罰。他還談到寧錄的複活。魏恩雷布將猶太人的詞彙“Nschamah" (上帝的靈魂)解釋為存在於所有人心靈中的同樣完美的神性,由這種神性漸漸產生這種或那種性格特徵。

1907年出版的邁耶百科全書在提到猶太人的《塔木德》時,寫道: “猶太人在基督時代,幾乎普遍相信靈魂轉世。塔木德信徒以為,上帝只創造了一定數量的猶太人靈魂,因此,只要有猶太人存在,這些靈魂就會回來,有時也讓靈魂轉世為動物,以示懲罰。但是在復活的那一天,他們都將會潔身,並以應得之身在應許之地複活 ” (見第18卷第253頁) 最後, 《舊約》甚至以宣告以利亞(於公元前870年)復活的預言作為結尾, “看啊,在神的偉大而可畏的審判日子之前,我必派遣先知以利亞到你們那裡。 ” (《瑪拉基》 4, 5) 幾個世紀以後,撒迦利亞的前面出現了一位使者,並對他宣布了一個兒子的誕生. “那位天使對他說: ‘撒迦利亞,不要害怕,你的禱告已應允了。你妻子伊利莎白要替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約翰。你將會有無限的喜樂;同時許多人也會因他的誕生而歡欣雀躍,他要成為神的偉大的僕人,滴酒都不沾唇,在出生前,已經給聖靈充滿了。他要領導許多以色列人回心轉意,歸順他們的神。他要帶著象以利亞一樣的堅強的意志和卓越的才能,作救世主的先驅;他要使父子和好 ……'" (《路加福音》 1, 13-17)。

耶穌後來在回答門徒們的提問時,著重指出,施洗約翰是以利亞' “這個人就是他,他寫道: ‘看,我派我的使者到你的跟前,他在你的前面為你開路。 的確,我對你說:在那些由女人出生的人中間,沒有人比施洗約翰更偉大。但是在天國中最渺小的人也比約翰偉大……因為所有的先知和《摩西五經》都談論到天國的事,如果你們願意接受他們的預言, 約翰就是將要來臨的以利亞。 ”10-14) (參見《馬太福音》 10, 約翰在什麼時候度過他的青年時代------他在哪裡受教育?對於這些,我們一無所知。

《路加福音》裡有這樣一句簡練的話: “約翰漸漸長大,身心強健。他一直隱居曠野,直到開始向以色列人傳道為止。 ” ( 《路加福音》 1, 80) 約翰被認為是崇高的轉世靈童,因此,他在遙遠的印度獲得了寺院教育,難道這不可思議嗎?若在這種情況下,人們便可以將“為主開路”理解為不只是一種象徵。

另外有一次,耶穌問他的門徒: “ ‘人家問我是誰呢? ,他們回答: ‘有人說你是施洗約翰,有些人說你是以利亞,有人把你當作是耶利米或其他的先知,'那麼你們呢?你們說我是誰?彼得立刻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 ”( 《馬太福音》 16, 13-16)

門徒問耶穌: “為什麼教師們總是說:以利亞要在救世主之先來呢?耶穌解釋說,'他們說的不錯,以利亞是要先來安排一切。其實,他已經來了,只不過人們認不出他,所以沒有好好的對待他。而我------雖然是救世主------亦同樣要受他們的虐待,這時,門徒才明白耶穌所說的以利亞,是指施洗約翰.” (《馬太福音》 17, 10~13)

《四福音書》載,耶穌親自證實,以利亞的靈魂已轉世為約翰。以利亞打算在王宮推行一神論,並指出, 上帝不主張暴力和毀滅,而主張“和風細雨” ,也就是在忍耐中不動聲色地工作,以利亞是一位典型的雲遊佈道者,衣衫襤 褸,用奇特的方式養活自己, 自己創造奇蹟-------例如使食品變多和復活死人------身上塗有一層膏脂,聲稱是上帝的使徒,他在自己的周圍聚集一大群弟子。最後,他又神秘地無影無踪(升入天國) ,50個人找了3天,也沒有找到他。

耶穌的門徒知道,耶穌是轉世者。但是他們卻始終不清楚,他前世是什麼人,並提出種種猜測。耶穌對這些猜測不置可否,而是間接地證實他的門徒猜得正確, 因為他鼓勵他們繼續猜,' “那麼誰說過,我就是轉世者。”在講述所謂耶穌治癒的那位先天盲人時(參見《約翰福音9),提到他的門徒直截了當地問他: “老師,這個人天生瞎眼,是他自己犯了單,還是他的父母犯了罪? ”一個人是否因犯了罪而天生雙目失明的,,當然涉及到前世生活和死後復活的向題。此外,這個向題當然也包含了羯磨的思想。按照羯磨法,一個人前世的行為影響後世的生活。

《約翰福音》第3章也明確無誤地觸述了轉世思想。當耶穌遇到法利賽人尼哥底母時,便向這位“猶太人的最高領袖,打招呼,阿道,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看不見神國。”尼哥底母顯然一點也不了解復活的教義,他驚奇地反問: “人老了,怎麼能重生呢?難道又進母腹再生一次嗎?”,而耶穌回答說: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如果不是從水和聖靈生出來的,就不能進神國。”(《約翰福音》 3, 4-5)

大約在1900年,美國人詹姆斯·摩根·普賴斯對《新約 全書》中有關轉世教義的描述作了一系列解釋。

按照他的觀點,《新約》繼續了這條古代人有關當時哲學的基本認識的教義。人類社會中的精神原則在本質上與整個宇宙(微觀/宏觀)的精神原則相同,這表明,就物質和神的含義而言,人集宇宙間一切元素、力量和過程於自身。根據這一認識,切物質在精神上歸於統一,大自然與神相通,這一認識表明神性存在於萬物之中並通過萬物體現出來,任何時候都存在於宇宙的最小部外之中。

肉體形態的人表示同一的、無邊無際的、永恆的神靈統一,這種統一每隔一個週期便以各種存在形式變為物質。本來的存在是永恆不變的,相反, 自然-或者說宇宙一是不斷變化的。

因此,具備最髙悟性的人,其靈魂-------或者說精神------是不死的,並且由於一系列原因和作用在不停地到來和離去(轉世),人為了回到神界,最終將自覺地克服他在物質方面的存在而達到這個原則。經過一段長時間的肉體存在過程,人將克服命運的痛苦,在整個過程完成之後, 自我的內心和精神便歸於永恆的統一。

這就是轉世的教義,或者用寥寥數語亦可以概括。 通過智慧、意識、修行、磨煉、靜心、戒行等過程,可以在塵世間突破肉體的禁錮,而領悟神的本質。

《馬太福音》在提到這個目的時,這樣寫道.:“所以你們待人要像天父那樣一視同仁。” ( 《馬太福音》 5, 48)

但是要經過多次復活,直到人領悟到自己完全是上帝之子,並作耶穌作過的事,才具備神的本質。“你們應當相信,我是在父神裡面,父神也在我裡面,假如不信,也應該因我所作的事情相信我!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凡我所做的事,信我的人也要做,而且做更大的……。”(《約翰福音》1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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