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遇害者張志新八字

2019/10/27 13:53:49 網誌分類: 名人紫微斗數、八字命例
27 Oct

文革遇害者張志新, 女:1930年12月5日出生,亥時,她出生在天津的一個大學音樂家庭,在解放初期,在天津女子中學畢業,曾就讀於天津師範大學,韓戰時期,又曾參加志願軍,1951年從部隊保送到中國人民大學,1952年畢業留校工作,同年任哲學係團委書記,1955年10月結婚,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57年,夫妻調往瀋陽工作,1968年對同事認為自己對文革不理解,遭同事檢舉為反對文革。 1969年9月18日被捕入獄,在獄中被獄吏指使犯人輸奸,一度寫遺書準備自殺,并被法院迫她離婚。 1970年5月被判死刑,呈報遼寧省中級法院審核。 後改判無期徒刑,1973年11月,在犯人批判林彪時,已經精神失常的張志新叫口號:中共極右分子是毛澤東,因此又改判她死刑。 1975年2月,經過遼寧省中級法院審核後批准,在同年4月4日執行槍決,終年44嵗,結束了痛苦一生。 八字己土日柱,生於孟冬,天干有丁火偏印,時有乙木七殺,年有傷官,殺旺用䲷,是冰雪聰明,丁火坐貴人、己土通根祿在年支午,殺印相生,喜用大火,忌水金土,因為土侮火生忌神庚金,用神在年月,出身音樂世家,并考上高等學府,并入黨、當上干部,初運丙戌,午戌半會火局,丙火正印出干生日主、制傷官,乙酉運合去傷官入墓,忌神破除去,考上大學,畢業後當上干部并結婚生仔。1968年戉申流年,土金忌神助起傷官尅官,丁火失去生基,犯是非口舌,被舉報反黨罪。 1969年9月18日,己酉流年,癸酉流月、丙申流日,癸未大運提早登場,流年己土合去甲木官星,丙丁火盡被癸水尅死,土金助起傷官,傷官見官為禍百端,被捕入獄。癸未大運,亥未會成二個半木局,尅去偏印,己土無生基,被強大乙木尅,乙木偏官代表男人,亦代表丈夫,丁火被尅死,官殺由喜神變成忌神,為了不拖累老公,被迫離婚,亦主遭男人抛棄、欺凌、強姦。 1975年4月4日被槍決,大運癸未、流年乙卯,流月己卯、流日庚辰,大運、流年、加上月令,亥卯未會成木局,癸水尅去丁火,八字日干己土失去生基,破局身亡。 總結:八字身弱用印,丁火生在寒冬太弱,午火被亥庚金水包圍暗合,無助丁火己土,一旦遇上大運財星出干尅去丁火,生基驟失,加上命带將軍箭,是短命之徵。八字最凶是傷官,傷官身弱,盡顯負面,指硬頸、愛出頭,不懂變通,寕死不屈,若然她肯認錯、寫悔過書,不至於死。 從紫微斗數來看。 火貪入命在子,父母宮天同化忌,衝疾厄宮空宮带陀羅煞星最凶,疾厄宮又化忌入本命宮,夫妻自化忌射入氣數位,都主壽夭之命,乙酉大限,福德宮太陰化忌,雙忌夾本命宮,流年乙卯,流月己卯在午宮,文曲化忌入流月羊陀夾忌在子女宮、在流年命宮、射入流月田宅宮、流年遷移宮,此宮有羊刃带鸞喜,加化忌多主見血而死。總結:命带壽夭,乙酉限忌入本兄衝本友,忌入大福衝大財,友兄乃是生死線,因為兄弟宮是官祿宮的疾厄宮,決定官祿宮氣數位之生死,凡大運命宮、兄弟、遷移、田宅、福德宮化忌,加上本命父母宮化忌,又本命疾厄宮忌入本命,有生命之危,她就是犯了大運本兄弟宮、大運福德宮化忌、流年化忌入本兄弟宮,流月子田線化忌,流月化忌入流年命宮,命遷、子田、財福、友兄線俱被化忌衝破。在刼難逃。

1930年12月5日,張志新出生於天津的一個大學音樂教師家庭,父親張玉藻曾經參加辛亥革命,母親郝玉芝是濟南女子師範學校的大學生,家中有3個哥哥,3個妹妹;1950年,張志新從天津市第一女子中學(現天津市海河中學)畢業,到河北省的天津師範學院教育系學習。韓戰爆發後,正在河北師範學院讀書的張志新響應中共「抗美援朝,保家衛國」的號召,參加中國人民志願軍,進入軍事幹部學校學習。1950年,張志新在中國人民大學工作時認識後來的丈夫曾真。1951年1月,部隊急需俄語翻譯,張志新被從部隊保送到中國人民大學學習俄語 。 1952年,張志新提前畢業後留校,在俄語系資料室工作。那時,曾真任中國人民大學哲學系團委書記。1955年10月1日國慶節,他們喜結連理。1955年12月,張志新加入中國共產黨。 1957年,他們夫妻同時被調往瀋陽工作,均為中共遼寧省委機關幹部,1962年,張志新被調到遼寧省委宣傳部當幹事。他們育有兩名子女,女兒曾林林1956年出生,兒子曾彤彤1965年出生。 1968年,張志新曾對同事透露自己對文化大革命「很多事情不能理解」,遭同事秘密舉報為反對文化大革命。1969年9月18日,張志新以反革命罪被捕入獄。 張志新在監獄備受折磨,監獄工作人員用鐵絲鉗住她的舌頭和嘴巴,把拖布往裏面噻。她的雙手被反銬在身後,背上背着18斤重的鐵錘,腳上帶着腳鐐,遼寧省的政治官員多次在獄中毆打張志新,將其頭髮拔光,政治官員多次派遣男犯人對其實行強姦、輪姦 之後張志新寫下遺書,準備自殺。被發現後嚴加監視,並且把她綁起來召開批鬥會,批判她「以死向黨示威對抗運動」。法院下達的離婚判決書送到監獄,張志新平靜地說:「離不離婚,對我來說已經沒有什麼意義了。」 1970年5月,張志新被遼寧當局以「反對毛澤東主席、反對江青同志,為劉少奇翻案」的罪名判處死刑,報送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核准。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的謝越在1979年接受陳禹山採訪時回憶:遼寧省高院軍管會把張志新案首先給一處副處長高振忠審。高振忠認為「毛主席指示『一個不殺,大部不抓』,張志新是動口不動手的,不搞破壞的。在組織會議上,黨員在黨的會議上發表自己的看法,構成犯罪嗎?要判張志新勞改。」他考慮判兩年以上有期徒刑,經研究得到認可,謄抄審判意見稿時把刑期改為15年。但是,張志新在關押期間謾罵監獄長。喊出「打倒毛澤東」的反動口號。此事驚動了遼寧省最高負責人、瀋陽軍區司令員陳錫聯,他發話說:「留個活口,當反面教員,不殺為好」。於是改判張志新無期徒刑,投入瀋陽監獄強迫勞動改造。 1973年11月16日,監獄組織犯人參加一次批林批孔大會,報告人在批判林彪推行「極右路線」時,此時精神已經失常的張志新站起來喊:「中共極右路線的總根子是毛澤東。」 因此被認定「仍然頑固堅持反動立場,在勞改當中又構成重新犯罪」,被提請加刑,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1975年2月26日,中共遼寧省委常委召開擴大會議,審批張志新案件。出席這次會議的有毛遠新等17人。會上,蔡文林作了《關於現行反革命犯張志新的案情報告》。會議中毛遠新發表了他的意見說,「判了無期徒刑,還一直相當反動,看來是死心塌地;服刑期間還那麼瘋狂,還犯罪,讓她多活一天多搞一天反革命,殺了算了。」2月27日,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遵照省委常委擴大會議決定,給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發文件:「你院報省審批的張志新現行反革命一案,於1975年2月26日經省委批准判處張犯死刑,立即執行。希望遵照執行,並且將執行情況報給我們。」 3月6日,監獄有人提出,張志新「是否精神失常」的問題向上級報告。3月19日,上級批示:「洪××同志不考慮,她的假象,本質不變,仍然按省委批示執行。」張志新由於在行刑前經過多日「小號」(一種只能坐,不能躺臥的特小牢籠)以及割喉等酷刑的折磨,已經被逼瘋,用饅頭沾着經血吃,坐在大小便裏。 處決 她把帶血的頭顱,放在生命的天平上,讓所有的苟活者,都失去了重量…… 《光明日報》記者陳禹山《一份血寫的報告》 1975年4月4日,張志新在受盡酷刑折磨之後,被綁赴瀋陽市東陵區大窪刑場執行槍決,終年4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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幪面馬仔
幪面馬仔 2024/02/11

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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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您

身體健康

k98m
k98m 2023/12/16

立法局議員任務是為人民服務,而他們不以人民福祉為目的,他們議員目的是金錢,無心為人民,這些議員,下次選舉,人民就是不會選他們,選了他們等於放只老鼠入米缸。

易明
易明 2023/12/15

厚顏無耻之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