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經營淫窟又殺人(第二章:邪淫之惡報,第二節:男眾部分

2020/01/08 14:45:27 網誌分類: 勸化業障實錄
08 Jan

十八、經營淫窟又殺人

 觀世音佛祖

詩:觀座蓮台灑甘露 音喚眾生返迷途

 佛法無邊超苦海 祖駕慈航渡善夫

 論王卷之因果

 查:王信士所生三子,長男夭折;次子因車禍腦部重傷而精神異於常人;三子患麻痺症,不良於行。此乃因果。非上天不慈而刻薄加罪於你王家,實乃你自作孽所引來的災殃,是自作自受的報應。

 你出生至今,惡行不斷,善行甚微。自退役後,成群結黨,為非作歹。曾數次砍殺無辜之人成為殘廢;並曾因酒後駕車致人於死。後雖和解,以過失致死坐牢;被害斃命之人已難復生,故因果已定。此為王家受報之因。

 再者,信士開設賭場,設局詐賭。為了通賭債而擄人綁票,使受害者妻離子散,家破人亡,此罪孽亦報應之因。

 另信士經營違背善良風俗的人肉市場應召站,並販賣人口,使多少離家少女墜入風塵,遺恨痛苦終生;更軟硬兼施誘使貧家女,淪入永無天日的賣笑生涯中,此亦為報應之因。

 如今信土雖已知錯洗手而懺悔,但大錯已成,悔已晚矣。雖經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但因果報應乃天律之所定,諸天仙佛誰敢違逆天命而行事?所以你的三個兒子均受你的罪業的現世報。而人身得之不易,亡羊補牢雖遲未晚。宜速備仙佛之像虔誠恭奉,即日起持齋戒殺,早晚虔誦《大悲咒》、《七佛滅罪真言》、《明聖經》,再大力行善而懺悔佛前,自可漸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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