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評價南京國民政府(1928-1937)在下列兩方面的治績(四)

2008/05/31 20:10:25 網誌分類: 政治
31 May

試評價南京國民政府(1928-1937)在下列兩方面的治績(四)

 

作者:Anniewh

 

(二)農業:

 

1、「二五減租」和《土地法》。1927年,國民政府在浙江等省試行減租計劃,因內憂外患,「二五減租」計劃難以大幅度開展。三十年代又推出《土地法》「意圖運用國家權力,以行政命令推行農業改革方案,但最終因種種限制而未竟全功。(a.P24)

 

2、農業生產。1933年始,政府在農業方面積極改進。首先「政府特設農村復興委員會及中央農業試驗所、全國稻麥改進所、中央棉產改進所。(b.P648)1933年的全國農村合作社約五千多家。1934年,政府制訂合作社法以推行農民貸款貯蓄,刺激發展農業生產。1936年,成立農本局以方便農業資金的流通,達到調劑農業生產,促進運銷。結果短短幾年後,令得農業產量增加,特別是小麥棉花已夠自用,其進口明顯下降;進口稻米也銳減。

 

3、整理田賦。國民政府自軍閥割據,混戰連年後,接收的是明清以來田地數據不全、積弊極深的爛攤子;再有若干軍閥截留地方田賦及各項稅收不上繳中央等,於是決定政府掌握關稅、鹽稅、統稅,而田賦劃為地方收入,明令各地自行處理。但仍制定了《整理全國土地計劃》,希望計劃整理田地數據及重新將土地稅收制度化,再由中央完全操控。

 

4、鄉建運動。來自民間的有心之士為改良鄉村運動,而做出努力,期望能解除農民痛苦,較重要的三派代表的主要內容有四點(1)以鄉村建設為中心的教育建設。(2)經濟方面注重農業的改良,政府對土地問題試圖改革。(3)鄉村自衛。(4)衛生保健。「鄉建」可協助國民政府解決治安和經濟這兩項主要農村事務的發展,但最終仍將由地方精英管制各地主要事務,而國民政府既希望確立政府權威又不願讓地方精英放任自治,所以也進退兩難。但政府為防共產黨以社會改革為名對政府進行挑戰,於是改為試辦一個通過官僚政治架構來改善農村社會的改革方案;另外因中國各地民眾自發運動發展也令南京政府深感受到威脅因而也盡力向鄉村擴張其官僚統治。

 

 

 

參考書目:

 

a.《黃金十年:南京政權的回顧》(1840-1949)香港公開大學1999

b.《近代中國史綱》下冊 郭廷以著1989.11中文大學出版社

 

c.指定讀物 陳荷夫 著《土地與農民-中國土地革命的法律與政治》

 

1988. 遼寧人民出版社

 

d.《中國現代史》上冊 張玉法  東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八十七年九版 東華書局

 

e.《群眾革命:共產黨的崛起》(1840-1949)香港公開大學2002.10

f.《中國:傳統與變遷》費正清 著 張沛譯  2001.9世界知識出版社

 

g.斯圖爾特施拉姆著《毛澤東的思想》1990  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

 

h.《中國近代史》下冊 徐中約著 中文大學公司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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