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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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明 - 投資移民新選項—有限合夥基金 | 安居香港

2021/01/18 04:13:58 網誌分類: 經濟
18 Jan
        

  香港的投資移民計劃另一個吸引客戶原因是獲許投資資產的類別眾多,可供不同風險胃納投資者的選擇。當中也有較為小眾的後償債項、有限合夥基金的擁有權權益等。

  後償債項(Subordinated Bonds)是以港幣為單位,由銀行按照《銀行業(資本)規則》所發行。後償債券持有人在發債機構(銀行)一旦清盤時,其索償的次序會後於其他債券的持有人,因此參與客戶不多。 至於有限合夥基金(Limited Partnership Funds),是一個較新概念。《有限合夥基金條例》(第637章)於2020年8月31日實施,該條例建立新有限合夥基金制度,讓私人基金可在香港以有限責任合夥形式註冊。

  引入有限合夥基金制度是為促進香港作為首要國際資產及財富管理中心的地位,吸引私人投資基金(包括私募基金及創投基金)在香港成立和註冊,以便將資本引入實體行業公司。

  有限合夥基金為結構上屬有限責任合夥形式的基金,用以管理投資,務求為其投資者帶來利益。符合有限合夥基金制度下的註冊資格的基金須由一名須就基金的債項和義務承擔無限法律責任的普通合夥人及最少一名就其法律責任是有限的有限責任合夥人組成。根據《有限責任合夥條例》(第37章)以有限責任合夥的形式設立及註冊的基金如符合該條例的資格規定,可獲註冊為有限合夥基金。按公司註冊處的統計,截至今年四月,在《基金登記冊》上註冊的有限合夥基金數目約806個。

  由於有限合夥基金的可投資範圍廣泛,包括債券、 定息票據、 股票金基、信貸基金等,加上其權益不屬於股票,在出資、轉讓或撤回時都不徵收印花稅,因而獲得投資者的青睞。另外,有限合夥人的身份是無法在公共登記上查詢,有保密性優點,令不少低調富豪趨之若鶩。

太陽聯合資本主席
張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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