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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甸園之神(3)UFO:確有其事還是子虛烏有?

2023/05/10 18:28:38 網誌分類: 伊甸園之神
10 May

UFO:它們到底是何方神聖?又是從何而來?

嚴格說起來,不明飛行物(UFO)這個術語意指的是不能被以人造建築或任何已知的自然現象解釋的空中物體,所以它形同於是什麼也沒說。按照通俗的說法,UFO通常是被用來描述可能是地外文明的太空飛船的任何物體。

不明飛行物這個稱呼最初是美國空軍的愛德華・J・魯佩爾特上尉(Edward J. Ruppelt)的發明,他曾在1951年代表空軍對這一現象進行調查。在魯佩爾特的調查開始之前,UFO更常被稱作“飛碟”,這是因為許多目擊者都描述它們看起來像是圓盤。不過,由於許多報紙和雜誌作家的質疑,“飛碟”很快就淪為了一個極具嘲弄意味的用語。魯佩爾特上尉之所以要改用“不明飛行物”就是為了表示空軍對此的慎重其事。UFO同時也是一個更貼切的術語,因為並不是所有不明飛行物都是碟形。

 關於UFO的目擊報告每年少說都會有上百起,大多是通報給警察,新聞媒體或UFO研究組織。但這些報告仍只佔實際目擊總數的一小部份而已,因為絕大多數UFO目擊者都不會公開談論他們的遭遇。

 差不多有90-95%的UFO目擊報告已被證明是人類的飛機或還有待認識的自然現象。然後約有1.5-2%是蓄意惡作劇,經常是假造的照片。儘管惡作劇只佔所有UFO報告中的極小部份,但它卻對整個研究帶來了不成比例的麻煩。事實上,這些惡作劇幾乎完全打消了嚴肅以對UFO這個主題的可能,越使人信服的欺騙往往會伴隨越多傷害。至於剩下的3-8.5%的UFO目擊報告似乎就確實是非人類起源的飛行器所為了,大多數研究人員關注的就是這最後一類。

UFO這個現象在20世紀要直到1947年後才開始逐漸為新聞媒體所關注,這也使得有些人以為UFO是一個現代才有的現象。不過,事情其實正好相反。世界各地關於UFO的紀錄實際上已經持續了長達數千年。

舉例來說,作家尤利烏斯・奧布西克斯(Julius Obsequens)就在他的《奇聞軼事錄》(Prodigorium liber)裡引述了下面這段公元前216年的證詞:

 “像船的物體現身在了義大利的天上...阿爾皮(義大利的某地)的天空出現了圓形的盾牌...在卡普阿,那裡的空際甚至還被熊熊烈火所籠罩,而且有人看見了像是船的東西...。”(註1)

 公元1世紀大名鼎鼎的羅馬政治家西塞羅也曾經紀錄過一顆伴隨著震耳欲聾的噪聲在夜空裡升起的太陽。據說當時的天空看起來就好似是被劈開了一樣,而那顆奇怪的“圓球”就在空中冉冉升起。到了8-9世紀,UFO已經變成了一個令人焦頭爛額地問題,就連法國的查理曼大帝都不得不下詔禁止它們再繼續擾亂天空和引起暴風。有一段插曲還提到,查理曼手下的幾個人還曾親身搭上那些飛天“船”,他們在見證了不可思議地光景後就被送回地球,但結果他們最後都被一個憤怒的農民給殺死了。那些令人頭痛地飛船有時也被指責把農作物弄得一塌糊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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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羅德・T・威爾金斯(Harold T. Wilkins)的《進擊的飛碟》(Flying Saucers on the Attack)收錄了從公元前直到公元後的一系列悠久而有趣地古代UFO目擊以及異常現象報告。儘管書名很聳人聽聞,但威爾金斯先生的這本書卻鑿鑿有據,而且是首開當代UFO研究先河的著作之一。雅克・瓦利(Jacques Vallee)的《前往馬格尼亞的通行證》(Passport to Magonia)也彙整了很多絕佳的古代UFO目擊報告。

 UFO不僅經常被目擊,而且它們在歷史上還曾備受崇敬。古美索不達米亞,埃及以及美洲的宗教都是奠基於對一群從天而降,像人一樣的“神”的頂禮膜拜。據說,許多“神”都會乘坐著飛天“船”或“大球”雲遊四方。古時候的這些觀念就是今天的“古代太空人”理論的依據,這個理論相信過去曾經有太空種族造訪過地球,並介入了人類事務。

 有ㄧ些UFO研究人員甚至更進一步地認為,諸如此類的天外來客已在數千年前創造或征服了人類社會,而且他們從那時開始便一直在暗地觀察著自己的掌上明珠。這種論調在許多人聽來無疑太過科幻,然而,這些想法其實是全神貫注地歷史學家經過長達一個世紀的學術辯論後所得出的結果:畢竟,我們該如何解釋那些天各一方的遠古舊與新世界文明會如此相像?又為什麼那些相隔甚遠的文明都會發展出似曾相似的宗教信仰呢?

 有一個流行已久的觀點對此就主張,過去在西伯利亞和阿斯拉加之間曾經有一片跨越白令海峽的土地或一座冰橋,來自舊世界的遷徙者就是由此前去新世界。其他有些人則根據考古學證據指出,古腓尼基人早在斯堪地納維亞的維京人或哥倫布的數個世紀之前就已經橫渡過大西洋。另外也有學者相信,腓尼基人從埃及文明那裡汲取了許多傳統,並把它們一一傳入新世界。不過還有一個說法則直接假設是埃及人自己越過了大西洋。

雖然上述所有可能性皆有理有據,但至今仍然沒有一個理論能充分涵蓋所有已知的事實。於是,牛津大學教授兼諾貝爾獎得主弗雷德里克・迪索(Frederick Soddy)在1910年更提出了第四種理論:

“古人遺留給我們的信仰和傳說是如此所在皆是又堅如磐石,這使我們早已習慣性地認定它們的歷史幾乎與人類本身一樣源遠流長。儘管如此,我們難免還是會想知道有些信仰和傳說會有這麼多共同特徵究竟是出於巧合,是否這些相似性完全不可能是在暗示一個非常古老,完全未為人知且不曾被設想過的文明存在,只不過它的所有蛛絲馬跡都已消失無蹤。”(註2)

當這樣的猜想被提出來後,很多人自然會馬上聯想起例如傳說中的失落亞特蘭提斯和雷姆利亞大陸這些不復存在的闊土或島嶼。然而,有一位迪索教授的同時代人卻提出了截然不同的見解,推測外星社會曾經干涉過地球的史前時代。這位備受爭議的迪索博士同時代人就是查爾斯・霍伊・福特(Charles Hoy Fort,1867-1923)。

 查爾斯・福特也許是20世紀最早認真研究外星人涉入人類事務可能性的作家。靠著一批不多的遺產為繼,福特大半輩子的時間都在剪貼來自科學期刊,報紙還有雜誌上的超常現象報導。他蒐集的故事包括有出現在空天中的不尋常光點,天降動物“雨”和其它種種有違科學的異常現象。他的前兩本著作《詛咒之書》(The Book of the Damned,1919)和《新天新地》(New Lands,1923)網羅了19-20世紀初的大量UFO目擊和相關現象案例。據福特總結說,地球的天穹實際上已經被一大堆外星飛行器佔領了,他把它們稱作“超級堡壘”。

 福特還從他的研究中繼續拓展了其它理論,其中有些不僅並未隨著時間褪色,甚至直到今天都仍極具挑衅性。在《詛咒之書》裡,他就這麼寫道說:

 “我相信我們不過是一份財產。我的意思是我們根本就是別人手中的所有物:曾經有一段時間,那時地球還是一個無主之地,後來有來自其它世界的訪客先後在這裡探索和殖民,並為了此地的歸屬權大打出手,但這個問題現在已經塵埃落定:地球現在正歸屬某方之手——至於其他人只能選擇打退堂鼓。”(註3)

 此外,福特還認為人類相對於地球的外星擁有者所有的地位恐怕並不怎麼值得一提。在論及“為什麼他們(地球的擁有者)不肯在這裡公開地拋頭露面”這個問題時,他也極富哲學趣味地回答說:如果是我們難道就又能教育和理解豬,鵝還有牛嗎?

 “試想,與母雞建立外交關係會否是明智之舉,這難道不是我們想用一種補償性的方式來滿足自己的成就感嗎?”(註4)

 除了將人類比喻成自鳴得意的家畜之外,福特更堅信,地球真正的主人還在直接影響人類事務:

 “我非常懷疑,我們可能還是值個那麼一點什麼的——這是對那些互相爭奪的聲討者而言,也許已經有過某種調停,或是某方勢力現在強取了對我們的法律權利,要不就是和我們的上一個擁有者進行利益交換——所有這一切很可能早已為地球上的某些人所知,他們可能是什麼教派或組織,其成員扮演著就像我們這些普羅大眾的領頭羊一樣的角色,或是充當上級奴隸或監督,按照指示指揮我們——那是來自某個源頭的指示——在後者眼裡,我們具有神秘的用處。”(註5)

福特並沒有推測這“神秘的用處”到底是什麼,他只有簡單地暗示人類可能是奴隸。

在另一個比較不那麼嚴肅的段落裡,福特認為地球的史前史應該遠比我們所想像得還要更加活潑生動又多彩多姿:

“但我毫不懷疑,在所有權確立以前,有很多來自其它世界的居民曾在這裡生活——在這裡降落、在這裡蹦跳、漫遊、航行、飛翔、馳騁——就在這裡闊步,我可以想像——他們可能是被人拉來、推來、隻身前來、成群結隊地來;他們可能偶爾才會拜訪這裡,也可能會定期為了打獵、貿易、尋找後宮、採礦而來;有的不能在這裡久留、有的在這裡建造殖民地、有的已經迷失在這裡;他們是非常先進的人們或別的什麼,也可能是原始民族,無論他們是什麼人:興許是白種人,黑種人或黃種人——。”(註6)對於這一切究竟是如何關係著當今的人類現況,福特並沒有給出答案,他只留給了我們一個公式:“豬,鵝還有牛。首先去找出擁有牠們的人是誰,然後再找出為什麼。”(註7)

福特顯然提出了一些極為大膽的想法。想想,在這些想法被發表的時候,天空都還是粗糙地雙翼飛機和飛艇的天下。那時距離查爾斯・林德伯格舉行那名垂千古的跨大西洋飛行還有足足八年之遙。

福特在那時僅有一批屈指可數的忠實追隨者。不過,才過了三分之一個世紀後,福特所奠下的基礎卻意外促成了一大堆宣揚外星社會干涉過人類事務的非小說跟風式作品開花結果。這股突然其來的風潮無疑是新聞媒體從1940年末至1950年代開始對UFO進行廣泛報導的結果,其中一本在那時出版的探討古代UFO目擊事件的著作就是哈羅德・T・威爾金斯的《進擊的UFO》,由紐約城堡出版社在1954年出版。城堡出版社後來又推出了一系列相關叢書,包括莫里斯・K・杰瑟普(Morris K. Jessup)的《UFO與聖經》(UFO and the Bible,1956)。杰瑟普在這本書裡主張許多《聖經》裡的事件其實都是天外來客而非上帝所為,他引用了不少《聖經》裡的段落來支持這個理論。其它類似主題的著作都有差不多的書名,例如弗吉尼亞・F・布拉辛頓(Virginia F. Brasington)的《聖經裡的飛碟》(Flying Saucers in the Bible,1963)和巴里・H・唐寧(Barry H. Downing)的《聖經與飛碟》(Bible and Flying Saucers,1967)。

在大西洋的另一端,另一群歐洲作家也對這個領域做出了相當重要的貢獻。路易斯・鮑維爾和雅各・伯杰爾(Louis Pauwels/Jacques Bergier)這兩位法國作家合著的迷人傑作《魔法師的黎明》(Morning of the Magicians)在1960年代初被引進到美國。瑞士人艾利希・馮・丹尼肯(Erich von Daniken)在1950-60年代間開始把遠古外星人當作題材,爾後他的第一本國際暢銷書《諸神的戰車》(Chariots of the Gods?)為他在70年代贏得了滿堂喝彩。馮・丹尼肯的大獲成功引領了70-80年代初的類似書籍和電影熱潮,“遠古外星人”這個概念就是從那時開始吸引了數百萬人的矚目。

外星人干涉人類事務的想法如果是出現在科幻作品裡,那麼不會有多少人對此有異議,但一旦有人主張這是確有其事的時候,人們予以回應往往都會是嗤之以鼻。這是完全在情理之中的。畢竟,乍看之下,如此非比尋常的想法似乎與我們被教導過的一切都格格不入。更何況數個世紀以來的人們都喜歡以非常孤立地角度來思考我們的星球和人類這個種族。在更早的幾個世紀之前,人們甚至相信人類就身處在宇宙的中心,太陽和所有星星都圍繞著我們轉。這樣的想法固然美麗,但卻錯得離譜。可是,在宗教裁判所囂張跋扈的那些年代,任何人卻都可能因為質疑這種觀點而被定上死罪。人們唯一被允許相信的“天外來客”就是由上帝耶和華(雅威)派遣下凡的白袍天使。儘管科學已在很大程度上擺脫了這種觀點的桎梏,但人類中心主義的影響仍令人出奇地根深蒂固。

有些人提出了一些顯得很有說服力的論據來反駁外星社會曾經造訪過地球的一個或更多證據。其中有一些論點很值得我們來深入剖析:

1. 沒有證據顯示宇宙中還有除人類之外的智慧生命。

初一看,似乎真的是這樣。然而,要解決這個問題其實只需要轉過頭去地球上尋找其它形式的智慧生命就好了。我們對海豚及其它大型海洋哺乳動物的研究已經證明牠們大部份都擁有極高的智力,對別的一些哺乳動物的分析也表明牠們的智力水平遠比過去所認為的還要高上許多。這只代表了在這個宇宙裡光是我們所知道的智慧或半智慧生物就有這麼多;而且我們還和牠們共享著同一顆星球。牠們能夠在這顆小星球一同生生不息的這一事實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證明只要條件正確,其它地方也應該會出現智慧生物。

2. 沒有一件UFO目擊案例不能被以自然或人為現象解釋。有鑒於此,所有UFO都應該被歸咎於這些現象。

這種主張顯然犯下了邏輯謬誤,這形同於是承認所有東西都可以被由任何東西來“解釋”。我打個比方,這就像一個人也可以把太陽“解釋”成是數十億隻螢火蟲在一個巨大的玻璃罐裡閃閃發光一樣。問題是,這種“解釋”一來不符合證據,二來也不如更好的理論管用,正如我們都知道太陽是一個在持續歷經核融合過程的巨大壓縮氫氣團。

事實上,許多UFO目擊案例只有在那些十足說明了它們不是地球現象的證據被視而不見後,才會被冠上各種枯燥乏味的解釋。如果一個人有足夠多的證據和證詞可供選擇,那麼他幾乎就可以發明出對所有UFO目擊案例的解釋。這麼做的訣竅就是去找出最能貼近真相和完整事實的絕妙解釋。在許多情況下,自然現象的確就變成了解釋UFO的最好選擇。但在另一些情況下,最好的選擇卻可能是非人類起源的智能操縱飛行器,而且有為數不少的目擊報告確實符合後者這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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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想要通盤地瞭解各種UFO目擊案例,我很樂意在這裡推薦瑪格麗特・薩克斯(Margaret Sachs)的《UFO百科全書》(U.F.O. Encyclopedia)。

3. 根本就沒有任何“經得住推敲的證據”可以證明UFO或“遠古外星人”存在。

“經得住推敲”的證據通常都需要有物理實物作證。在不明飛行物學裡,類似於此的證據可能會是“墜毀的飛碟”或外星駕駛員的遺體。有人認為,假如外星飛船已經在地球的天空中遨遊了好幾千年,那麼我們至少也應該要找到一個實物才是。但就算是把關於某些政府可能掩蓋了墜毀的飛碟或什麼秘密的指控和證據擺在一邊,理論上我們也不應該對能找到多少外星古物抱持太多期待。為了說明這是為什麼,我要以UFO和現代的商用噴氣式飛機來打個比喻。

每年從美國機場起飛的商業航班都上達數百萬架。儘管數量顯著,但只有很少人會在偶然間發現墜毀的客機或遇難乘客的遺體,而這又是因為僅有極少數的航班會出事。同樣的道理,只有非常少的人能有機會找到來自客機身上的任何儀器或碎片,因為客機大多裝備精良,而且駕駛員顯然不會把那些儀器從飛控板中鑿出來再打開駕艙窗把它們扔出去。要不是因為我們大多數人都可以親眼目睹客機起飛的模樣,否則足以證明它們存在的“經得住推敲”的證據就會變得驚人的貧乏,特別是如果它們是在偏遠地區製造又只在那些地方往返的話。

我們不妨試著把上述的例子轉換成數學公式看看。

據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FAA)統計,從美國機場搭乘各大美國航空公司的客機起飛的人會有百萬分之一的機率不幸碰上嚴重的事故,例如墜機,從機場迫降或是飛機的重要零件出問題。這個令人欽佩地安全紀錄已使航空旅行成為了當今最安全的交通方式之一。

現在,讓我們假設被我們目擊到在天空中出現的那些外星飛船有著與美國的商業客機相差無幾的安全紀錄——既沒有更好也沒有更糟。然後我們再假定每年都會有2000架“飛碟”造訪地球,平均下來就是每天都會有5 ½架。而且這些飛碟都是在夠低的高度飛行,所以一旦發生事故,那麼飛碟的碎片都能在被大氣分解之前墜落到地面上。

把上面這些數字攤在一起,我們就會發現要“飛碟”發生墜毀或是從天上掉下一大堆碎片的機率是每五個世紀一次!若以人類有記載的文明誕生以來算起,這樣的事情也才僅僅發生過十二次而已!如果我們再將安全係數降低一半,然後把假設的UFO年航量增加兩倍到4000架(每天11架),或是安全係數維持不變,但把低空飛行的飛碟數目增加四倍至8000架(每天22架),那麼這仍然要每一百二十五年才會發生一次墜毀或大塊碎片墜落!

因此我們可以很肯定地得出結論認為,即便外星飛行器已經在我們的天際中飛航了好幾千年,但要指望能發現什麼殘骸或碎片仍舊是天方夜譚。我們可以合理期待得證明天外來客造訪的最佳證據應該要是目擊者的證詞才對,而且這正是我們的確擁有的。

雖說這些統計數字潑人冷水,但還是有一些極其罕見地UFO墜毀事件曾被紀錄下來。據說是來自發生爆炸的UFO身上的碎片也曾被人發現並公開展示。有一位巴西的專欄作家便曾報導過1957年有一名漁民在巴西海岸發現了這樣的東西。後來發現的碎片被送往麻省理工學院(MIT)進行進一步分析,最終它被證明是一塊純鎂。麻省理工學院的分析師推測這片碎片可能是來自一艘爆炸的飛機或重新連線的人造衛星留下的焊接金屬。由於這件工藝品可能是在地球上製造,所以分析的結果尚無定論。

4. 如果UFO確實是外星飛行器,那麼至少該有張無可爭議的照片吧。

凡事都免不了爭議。你甚至只需要開口說幾句話就可以引起其他人的異議。因此,有爭議本身並不應該被等同於是對真實事物的否認。爭議的存在僅僅意味著有人試圖據理力爭而已,無論他所抱持的理由究竟可信與否。

不過,研究人員能舉出的像樣UFO照片相當乏善可陳卻也是事實。可取的UFO快照大致上可被分為兩個類型:一種是模糊又難以判別(照片中的對象可能是任何東西)的,另一種則是純粹的騙局。通常足夠清晰可見的飛碟照片最後都會被證明是純屬騙局,這種情況之頻繁,使得許多研究人員經常不自知地拿著各種最終被證明“站不住腳”的“確鑿”飛碟照片來說事。這種情況在技術進步下的拍攝戲法已幾可亂真的今日尤其如此。

但這裡我們還有一個問題:為什麼確切無疑的照片會這麼寥寥可數呢?

而且,如前所述,顯然真正的外星飛行器只佔了所有UFO報告中的極小一部分。這些飛行器大多是在晚上被目擊,就連絕大多數“近距離接觸”(人類與飛船駕駛員直接接觸)也都是發生在幾乎沒有人會帶著照相機趴趴走的非娛樂農村地區。更何況,就算是大部份擁有照相機的人,包括那些攝影愛好者也不是走到哪裡都會帶著照相機,所以拍下快照的機會自然又更少了。

無論是在任何時候,每一萬人中甚至可能連一個會隨身帶著照相機的人都沒有。即使UFO選擇在照相機最常被秀出的擁擠渡假勝地頻頻亮相也於事無補。縱上所述,我們就可以明白為什麼說確鑿無疑的外星飛行器照片是稀世之珍一點也不為過。此外應該記住的是,照片機的普及也不過是最近才開始的事:差不多只有幾十年而已。

當然這並不是說貨真價實的外星飛行器照片就不存在。其中有一些確實可以在幾位負責任的UFO研究人員的著作裡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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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有人對某張UFO照片懷有疑問,我建議可以去聯繫位在美國德克薩斯州的塞金舊城路103號,郵編78155-4099的UFO互動網絡機構(MUFON)。

5. UFO案例中的目擊證詞幾乎都毫無可信性。所以這種證據絲毫不足以證明天外來客的造訪屬實。

我想最富影響力的UFO批評家大概絕非菲利普・克拉斯(Philip Klass)莫屬,他的卓越調查為他恰如其分地博得了“不明飛行物學界的夏洛克・福爾摩斯”的美譽,他的名著《故弄玄虛的UFO》(UFOs Explained)更曾在1947年讓他榮獲最佳航空/航太作家獎。在這本獲獎傑作裡,克拉斯先生提出了幾個原則。其中位列第一的就是:

“不明飛行物學原則#1:哪怕是再公正不阿且聰明伶俐的人一旦碰上突發事件,特別是這涉及到他們所一竅不通的對象時,那麼他們試圖描述的所聞所見也可能會充斥著嚴重的失真。”(註8)

這個原則有時的確很管用。由愛德華・U・康登(Edward U. Condon)接受美國政府委託在1966-1968年領導進行的UFO研究就充分證明了這一點。那次研究後來發表的成果通常被稱為《康登報告》,是UFO研究叢書裡的一個里程碑。

在《康登報告》的其中一章裡,調查委員會討論了俄羅斯的探測器四號航天器在發生路徑偏移,並於1968年3月3日重新回到地球大氣層後的情況。隨著探測器一邊穿過大氣層一邊熊熊燃燒,映入當地人眼簾裡的無疑是一幅再壯闊不過的景象。目擊者紛紛把燃燒的碎片誤認成了那個正在上演著壯觀一幕的火熱物體留下的金橘色軌跡。由於探測器的高度,想要從地面上找到剩下的碎片幾乎是不可能的。在人們眼裡,它們就像是數不清的閃爍光點,探測器四號的碎片那時的模樣看起來簡直就像是閃耀的流星一樣。

後來在採集探測器四號的目擊者證詞的時候,有些人所“目睹”的事發情形居然要比真實的情況還多了一些內容。如果那些錯誤的目擊記述被信以為真,那麼肯定會有些人得出結論認為探測器四號其實是一架受智能操縱的外星飛船。例如,就有五名目擊者信誓旦旦地表示那些光點是“雪茄形”或火箭形飛行器的一部分:這是很典型的UFO描述。還有三名目擊者聲稱那個“物體”身上有窗戶,另一位證人也說那玩意甚至可以垂直下降。這些描述顯然都不對,因此克拉斯先生和其他人經常將“帶有窗戶的明亮雪茄形UFO”歸咎於流星是可以理解的。康登委員會就是以探測器四號的證詞為例,說明了為什麼目擊者的陳述往往不能夠被當作UFO確實是外星飛船的證明。

所以事情就這樣結束了嗎?

不盡然。

在上面引述的不明飛行物學原則#1中,克拉斯先生提到了目擊者在嘗試描述他們的所見時可能會出現嚴重失真。值得注意的是,他並沒有說目擊者的描述通常都會失真。這個區別在我們繼續閱讀《康登報告》時會非常重要。

據康登委員會發現,至少有一半的探測器四號目擊者還是能夠描述出相當準確,未經加油添醋的事發情形,那些“帶有窗戶的雪茄形飛船”實際上只是極少數人的一己之見。透過那些準確的描述,一個細心的UFO研究人員當然能夠排除錯誤的描述,並正確地將折返的探測器四號判別為碎片或流星現象。此外,康登委員會還分析了另一起由幾名大學生在傍晚時分朝著天空施放了四個熱氣球所引起的UFO目擊事件。

那些氣球是用塑膠乾洗袋製成;其熱空氣來源於懸掛在下方的生日蠟燭。委員會研究了總計十四名並不知道那些飛行物體究竟是什麼的目擊者的證詞,結果顯示他們之間的偏差極小,這十四名證人幾乎都一字不差地描述了他們看到的可能是什麼。委員會於下了結論指出: 

“總而言之,我們得到的是呈現出高度一致性的報告,其中確實出現的差異也不如可以預期得情境和知覺差異要來得多。細微的差異固然還是有,尤其是在距離和方向方面,但這些差異並不足以影響事件的整體印象。”(註9)

這個結果表明了我們同樣也可以套用“不明飛行物學原則”來闡明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實:

“哪怕是再公正不阿且聰明伶俐的人一旦碰上突發事件,特別是這涉及到他們所一竅不通的對象時,在大部份情況下,他們其實仍舊可以不偏不倚地描述自己的所聞所見。”

這就是為什麼目擊證人的證詞在法庭上足以決定被告是該遭定罪還是釋放,即使是缺乏實體證據。因為目擊者的證詞就是一種堅實有效且堪用的證據。

6. 我們已經有負責朝向宇宙捕捉外星通訊的複雜收聽裝置。但截至目前為止都是一無所獲,這進一步證明了根本不存在其他智慧生命。

儘管學術界對於天外來客的到訪抱持懷疑態度,但他們還是多次大力資助企圖檢測外星文明信號的複雜宇宙無線電天線計劃。這些努力最後都沒有換回任何智能信號,所以這也被視為是外星文明不存在的額外證據。

這樣的結論其實有些問題,因為無線電天線本身就存在著諸多限制。它們只能偵測無線電信號,但在電磁波頻譜上還有其它許多可以承載通訊信號的頻帶,例如微波。是誰說外星社會,如果他們真的存在的話,就一定得使用無線電波進行通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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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謂“電磁頻譜”指的是可供不同形式的光進行傳播的波長範圍。無線電波就是已知光譜的其中一端(沒錯,無線電波實際上是一種光波。當它們被接收器轉譯後就會形成“聲音”)。光譜的另一端是短波長的伽瑪射線。我們肉眼可見的光譜範圍其實僅限於一個非常小的頻譜帶。所以有各種儀器都已經被發明用來接收和傳輸其它頻譜的波長,例如紅外線,X光還有微波。

我們甚至連電磁頻譜的兩個已知之端之外還有什麼都一無所知。既然如此,我們如何能確定在未知的範圍裡就不會有比我們至今所偵測過的任何東西都還要適合用於通訊的波長?企圖透過無線電天線偵測智能信號的失敗只告訴了我們,在這個範圍內沒有任何人正在使用可被那些天線偵測的電磁波。

7. 如果造訪地球的“飛碟”真有這麼多,那為什麼雷達會對此無動於衷?

許多令人印象深刻的UFO目擊案例事實上已在雷達身上得到了證實。可是這些絕佳的雷達證據卻常常被批評者當作操作錯誤,雷達故障或是因為自然現象引起的錯誤讀數。如果我們知道雷達操作員都接受過訓練來忽視大多數雷達異常,因為任何東西數量一多起來都可能造成錯誤讀數的話,那麼我們本來還會有更多雷達證據的。異常的雷達信號可能會因為鳥類或惡劣的天氣等不同原因產生。因此操作員往往都會被教導要仔細注意那些讀數——好確定他們正在追蹤的到底是什麼——通常會是人類的飛機。如果屏幕上有什麼異常的東西突然出現然後又消失不見,那麼它們通常會直接被忽視。很多沒有逃過雷達法眼的UFO就是這樣才沒有被進一步報告。

現在,技術進步又更加排除了檢測到的UFO的可能。許多現代雷達計算機都會自動消除異常讀數,甚至不會在雷達屏幕上進行顯示。這當然使得操作員的工作變得更加容易,但這是以排除掉偵測UFO的可能作為代價。克拉斯先生就曾評論說:

“極具諷刺意味的是,(雷達計算機)用於區分追蹤目標究竟是真是假的判別標準卻會過濾掉潛在的UFO,即使它們是以超音速飛行的正牌外星飛行器也亦然...”(註10)

8. 有很多人在接受催眠後會回憶起他們曾遭UFO綁架。可是諸如此類的證詞不管怎麼說都很可議,因為就算是沒有遭到綁架的人也可以在催眠狀態下被誘導創造出看似是真有一回事的綁架“記憶”。

如果UFO現象僅止於偶爾會出現在天空中的異象的話,那麼它很可能會遭到輕易駁斥。然而,有非常多人都報告說他們曾遭UFO的駕駛員綁架。而且這些綁架經歷通常都非常相似:受害者先是看見UFO(往往發生在夜晚的農村地區),接著他會被拘束然後帶到外星飛船上;經過外星生物一兩個小時的身體檢測後就會被釋放。大部份被綁架者並不會記得自己的經歷,典型的受害者只能想起自己看到了UFO,等到回過神來時卻發現時間已經過了兩個小時,可是無論如何就是想不起在那段迷失的時間發生的事情。所以,研究人員經常會利用催眠來突破這種失憶。

如此看來,這麼多發生在UFO綁架者身上的失憶症應該是UFO駕駛者的蓄意為之,這恐怕是外星人想要繼續不為人知。這樣的精神篡改確實可以做到。美國的CIA就曾在1960-70年代間進行過臭名昭彰且現在已被高度公開的“精神控制”實驗,各種能夠有效抹除記憶和誘導失憶的技術皆已被成功開發。儘管如此,如果能處理得宜,被抹除的記憶還是可以恢復。正如我們將在後面看到,人類受害者的精神篡改情形其實一直與歷史上的UFO活動息息相關。

至今為止,我們已經收集到了相當多耐人尋味的綁架證詞。但由於種種實驗的關係使得這些證詞經常遭到輕忽,加利福尼亞州的亞納海姆紀念醫院在1977年進行的那些就是一個例子。據亞納海姆醫院發現,即使是對UFO一問三不知的人只要經過催眠誘導,就可以形成好似真實發生過的綁架“記憶”。這個發現顯然會令人進而懷疑起所有經過催眠獲得的綁架證詞。

然而,亞納海姆醫院的實驗其實正好錯過了這一點,而且它也沒有就UFO現象帶來任何發現。醫院的實驗實際上只是重申了我們已經知道的關於催眠的事實罷了。

一個人的記憶在處於催眠狀態下時可能會遭到扭曲這點毋庸置疑,如同一個意識完全的人也同樣有可能如此。另一方面,催眠也已經被充分證明能完全有效地恢復記憶:當然這取決於催眠師的本領和受催眠者的精神狀態。一個催眠師可以誘導一個從未坐過火車的人創造出乘坐火車的“記憶”,但難道這就代表任何經過催眠想起自己曾坐過火車上的人都是在說謊嗎?肯定不是。

催眠毫無疑問有它自己的問題。因為受催眠者是處於一種半夢半醒的狀態,所以他或她可能會比正常人更易受誘導。正因如此,美國法庭一般不會承認在催眠狀態下吐露出的證據。另一個催眠蘊含的危險是,受催眠者也許能夠恢復全部記憶,但如果在催眠狀態下不斷被引導去記主更多記憶,那麼該對象的精神“時間軸”可能就會變得顛倒錯亂。在這種情況發生的時候,受催眠者便會開始“記起”一些實際上並未發生過的額外“情節”。不過即使如此,原始的記憶仍然會是有效的。

令人遺憾的是,有些被UFO綁架者確實毫無必要地接受了太多催眠。他們因此在論及關於綁架的關鍵性問題時往往會變得毫無條理可言,所以出於包括其它各種原因,我強烈建議不要輕易嘗試催眠。重大的閉塞記憶既可以也應該要在受試對象處在完全有意識的狀態時恢復。有不少被UFO綁架者的經歷回溯過程都太過草率了。

9. 地球的居離太過偏遠,所以光從數學上就沒有任何被外星種族發現的可能性。

確實有幾種數學公式顯示地球受到外星社會訪問的可能性幾乎是微乎其微。這些公式通常是基於演化論,可能孕育出生命的行星數量以及那些行星與銀河系之間的距離推算而來。

這些公式誠然很有意思,但還稱不上能蓋棺定論。如果某物存在,那麼該某物就存在。嘗試用數學公式來辯駁這一點也不會令該某物的真實性減少半分。

請記住,我們沒有辦法看到任何超出我們太陽系之外的類地行星,所以這更不用說是確認上面是否有生命了。人類在這方面的處境就像是一座不值一提的螞蟻殖民地,其可視範圍可能也就只有區區幾英畝。如果這座殖民地恰好又坐落在一片貧瘠的沙漠裡,那麼這些螞蟻可能就會因此得出結論以為整顆地球都是一片荒蕪的荒原,牠們永遠也不會想到原來一百英里之外就有一座廣闊的大城市。

我們不能因為自己所身處的太陽系或這一部分銀河系是不毛之地,就依此推斷其它所有地方都是如此。也許在銀河系的另一個區域就有智慧生命,但困縮在遙遠銀河邊緣的我們永遠也無法知道,我們所能做得就是不斷提出理論猜測。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確實有天外來客訪問的證據出現,但卻還要矢口否認的話顯然相當不智。

10. 只有神經病會相信UFO。

被UFO批評家用來攻擊天外來客造訪證據的其中一個最糟糕的方式就是心理學理論。因為這樣的批評家都先一口咬定了從未有外星飛行器出現在我們的天空裡過,所以他可能會訴諸於形同是在毀謗心理學的標籤,來“解釋”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願意考慮被批評家拒斥的可能性。諸如此類的標籤已經從簡單的宗教需求擴及到了精神分裂症。

讓人搖頭嘆息的是,這種尤為可疑的精神病學詮釋在近年來卻能大行其道。這掩蓋了真相,因為最嚴謹的UFO研究完全具備一切人們所期待的專業與科學性。事實上,大多數被那些批評家貼上令人不快地心理學標籤的UFO研究人員都非常穩健且理性。真正的UFO辯論應該要以科學,智性和歷史依據為重,而非意氣用事。

訴諸心理“分析”來解釋人們對UFO的熱誠與科學探究的另一個問題是這其實是損人害己。如此一來,擁護天外來客訪問說的學者就可以很輕易,也可以說是很錯誤地斷定那些堅持要對UFO目擊事件採取乏味解釋,絲毫不顧反面證據的人都不過是不敢面對他們不理解的東西。在那些留著迷人絡腮鬍的哲學博士看來,這就好似是一個戰戰兢兢的孩子或任性的青春期小鬼試圖把所有令他困惑的事物都曲解到能被他的智力和情感所接受為止。

所以我們可以看見,在這種科學辯論中拿打著心理學之名進行口舌之爭實在是糟糕無比。這不會帶來任何好處,那些標籤通常都是捕風捉影,只會使人從真正應該注意的問題上分心。切記,許多親身踏入UFO這個爭議領域的人都是非常睿智且理性的。

11. UFO理論都只是為了向那些不諳世事的人招搖撞騙才被編造出來的。

作為一個亙古不變的真理,在我們的社會中總是有兩件事情會被視為滔天大罪:一個是腰纏萬貫,另一個則是身無分文。這兩項大罪都會招致一視同仁地殘酷懲罰。

要詆毀一個新想法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宣稱有人在從中牟利。有些UFO批評家一直在重提過去那些拿著奇怪的想法騙人,並利用那些涉世不深的人來大賺一筆的江湖騙子。他們這麼窮追猛打就是為了強調所有因為UFO書籍或電影中賺錢的人都是差不多的騙徒。

但請務必記住,金錢本身和一個想法究竟是否可信根本一點關係也沒有。金錢是一種變化莫測的商品,可能會落在任何應得或不應得的人手上。確實有少數人從探討UFO現象的書籍和電影中大發利市,然而,將這麼一小撮人與那些負責宣講更加約定成俗的世界觀來賺取報酬,而且有時還相當豐沃的教師,講師以及作家相比,簡直是小巫見大巫。

即使很顯然的確有一些人靠著UFO來東誆西騙,但整個UFO現象卻不該被因此被一竿子打翻一條船。自從人類誕生以降,追逐利益幾乎就是人類最原始的驅動力,如果我們要把所有曾與某人的利益動機有關的東西都一掃而空,那麼我們今天的文化恐怕也會面目全非。幸運的是,絕大多數UFO目擊者和研究人員對他們自己說出來的話和正在做得事都很真心誠意,無論他們的家境是否寬裕。

12. UFO表現出的行為並不符合我們心目中的智能外星人該有的樣子。

UFO經常因為它們的怪異和不可預測性而變得難以探究。一方面,UFO的行為似乎提出了一些關於生命與存有的最深刻的問題,但在另一方面它們又總顯得像是在《巴克・羅杰斯》(Buck Rogers)裡才會出現的玩意。這種二元性質每每令人一頭霧水,但這正是這個現象無法回避的一環。一如我們將看到,UFO實際上就是這麼深奧又古怪的東西。

這個因素常常被人用來抨擊UFO報告。例如有些批評家就認為,如果UFO真是外星飛行器,那麼它們大可以更容易被人接受的方式現身。舉個例子,既然UFO可以綁架家庭主婦並向她們灌輸宗教信息,那為什麼它們從未直接登上白宮草坪去和美國總統閒話家常呢?

菲利普・克拉斯曾在他的一本書裡宣稱要以1萬美元懸賞任何堅實的天外來客訪問證據。如果要獲得獎金,只要亮出任何經美國國家科學院確定屬實的墜毀太空船或其它證據;要不然就是帶著外星訪客出現在聯合國大會或官方電視節目上就可以了。但最後當然沒有一個人抱走獎金,於是有些人便又認定這是表明地球從未被外星社會拜訪過的佐證。

這1萬美元的懸賞並不能說明什麼。我們已經討論過為何發現一架墜毀的“飛碟”或幾塊大碎片的可能性是寥若晨星。如果美國國家科學院把一塊較小但卻確實就是的證據直接當作是地球的產物呢?相比起不願現身在電視機或聯合國面前的外星飛行員,難道人類自己的飛行員就又會願意現身在黑猩猩委員會面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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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萬美元懸賞秀的另一個毛病是,有資格抱走獎金的人首先必須要每年向克拉斯先生繳納100美元才行。這簡直是把UFO辯論的格調降低到了連垃圾都不如的程度。有些嚴謹的UFO研究人員接受了這個提議,但這更多是出於他們自己的信譽。

我們當然希望UFO能表現得更加和藹可親,但事實就是UFO現象直到今天都還是只能按著它獨有的那一套方式來研究,這不是我們覺得什麼行為才合理就可以決定的。

13. 過去曾有一些被一票頂尖UFO研究人員以為是證明天外來客訪問的證據,但最後卻被證明是地球現象或惡作劇的例子。基於這樣的紕漏存在,我們更應該要對UFO研究人員的一言一句都保持懷疑。

由於UFO現象是如此難以理解,所以即使是最出類拔萃的研究人員也很難避免犯錯,而且有時很多人都會出錯。抓住這些出槌不放,然後拿著它們來擴及到整個主題身上當然很容易。無論是法庭上的律師,陷入脣槍舌戰的政治家甚至是發生學術糾紛的科學家都常常這麼做。

但這種伎倆的隱憂是,它不僅無助於探求真相,反而可能還會造成前功盡棄。一個很好的例子就是15世紀時擁護“地圓說”的克里斯托弗・哥倫布。在那個還有許多人相信地球是平的時代,哥倫布就是那些堅稱地球要不是圓形就是梨形的其中一人。正如哥倫布在這個問題上的正確一樣,他在其它方面倒是經常出錯。哥倫布以為他穿越大西洋後會來到亞洲,而且他在回到西班牙後也錯誤地宣稱他確實到了那裡。今天的我們都知道哥倫布當然沒有找到亞洲,他是偶然發現了就位在亞洲一旁的北美大陸!於是,我們可以大肆嘲笑哥倫布的假證據,然後聲稱他的“地圓說”是大錯特錯。畢竟,哥倫布確實有一些明顯錯誤,有時甚至是荒謬的地球觀。

這種情況實在是屢見不鮮,特別是在科學還很年輕的時候,就像當今的不明飛行物學一樣。虛假的斷言和錯誤的證據經常被用來支持聽著很合理的概念。這不是說每個新理論只要流行一時就算得上是真的,或是糟糕的證據還是可以被用證明正確的理論。有很多新理論已經被證明不符事實。下判斷的訣竅是衡量所有證據,並從中作出決定。不過,在這個過程中遇見他人的不同意見非常正常,有時兩個人可以從同一份信息中得出截然相反的結論確實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14. 主張天外來客造訪或“古代太空人”理論會對我們的社會構成不良影響。

這種論點對於享有凡事皆可公開討論與辯論的傳統的社會而言壓根不足掛齒。言論自由是健康文化的基石之一,它能夠激勵社會及其人民的成長。多樣化的想法會帶給人們更多元的選擇,擁有這樣的選擇機會甚至要比預先的理智篩選要更好。在一個開放社會中,形形色色天馬行空的想法總是此起彼落,但對於可以繼續維護言論的暢通無阻來說,這真是一個微不足道的代價。

15. 如果真的有那麼多UFO,那為什麼我從來沒見過?

我自己也從來沒親眼見過UFO。我從未親身踏上印度的土地,但各種證明它存在的間接證據卻使我愈發堅信確實有這麼一個叫做印度的國家。

除了上述那些論點之外,用來詆毀UFO目擊事件的手段還有其它很多,其中一種方法就是賣弄語義。有一些UFO批評家會說,他們想要的是對UFO目擊事件的“理性”解釋,而他們所謂的“理性”不外乎就是把目擊對象解釋成自然現象或人造物體。這根本是對“理性”一詞的誤解,因為“理性”照理說應該意味著“理智”,“深思熟慮”或是“合乎邏輯”。

因為理智與邏輯最終都必須取決於真理,對現象的“理性”解釋不過就是可能最貼近事實的一種解釋而已,但真相並不是取決於何種解釋。如果有一件UFO報告的確是被誤認的自然現象,那麼這種解釋在這時就確實是理性的。反過來說,假如UFO既不是自然現象也非人為現象,那麼不顧反面證據堅持前面那種解釋就稱不上是理性的了。

儘管說了這麼多,我還是可以理解為什麼仍然會有那麼多人不願認真看待UFO現象。因為這誠然是一個很困難地陷阱題,有些曾經對UFO抱持開放態度的人一旦對UFO出現過分地推測,而且那些推測最終又被證明是錯誤的時候,他們自然會非常不好受。一個尤其出眾的例子就是圍繞火星運轉的衛星火衛一當初引發的軒然大波。在大約十年前,有些科學界的意見領袖就開始推測火衛一會不會是一個被外星人擺到火星周圍的人造衛星。

當太空探測器終於飛越了足夠距離,可以拍攝火衛一的風采後,這顆火星的衛星最後便被證明了不過是一塊不規則的大岩石(儘管它的有些軌道特徵仍然令人深感困惑)罷了。那些以自己的良好信譽當做招牌的科學家與天文學家當然不能犯下太多這樣的投機性失誤。有許多經此一敗的人甚至都不能馬上回歸崗位;與此相反,他們只是在一直詛咒和謾罵讓他們重摔一跤的那頭野獸。今天有能力的那些研究人員都清楚這些風險,所以他們都會竭力避免自己的揣測不要與已知事實偏離太遠。

既然如此,為什麼即便連我都同意有些至今仍爭議不斷的UFO目擊事件可以被以“自然現象”解釋,但我卻還要謹慎考慮天外來客訪問的可能性呢?我這麼做其實有很多理由。

・首先,對UFO現象的觀察和記錄已經持續了數個世紀。因此,我非常反對有些批評家主張UFO只是現代民間文學的想像。

・其次,UFO現象呈現出了驚人的不分時代地點一致性。例如,一些被現代人目擊的火箭或雪茄形UFO竟然與15世紀時的阿拉伯UFO記載極為相似。

・再者,儘管有些“古代太空人”的證實確實非常不怎麼樣,但真正傑出的證據還是有的。在我看來,這些證據恰好可以滿足那些批評家所說的“驚世駭俗的主張就應該要有非同一般地證明”。

・最後,“古代太空人”理論絕對不是像它有時被指責的是“一連串偽科學廢話”。“古代太空人”理論擁有令人吃驚的邏輯假設,它可以令人信服地解釋許多費解的歷史之謎。我由衷期盼總有一天這個理論會被承認是真正的突破,即使它在今天遭到的反彈相當劇烈。事實上,理論往往都是起源於基層研究,而不是常規大學的殿堂。任何持續保持幹勁與好奇心的人,都有可能會為我們帶來重大發現。

說到這裡,我可能會使一些讀者感到失望的是,我寫這本書的目的並不是要分析現代的UFO目擊事件或羅列出一堆證明訪問為真的遠古外星人證據。這些東西早在其他人寫得書裡就充分解釋過了。不過如果你仍然是一位UFO懷疑者,那麼我會建議你在閱讀本書前先去翻閱其它幾本關於UFO的著作。因為《伊甸園之神》是寫給那些願意敞開心胸思索外星社會訪問可能性的人看的。

本書其實可以說是在接替著查爾斯・福特的未競之業。福特先生曾猜測地球可能是屬於外星社會的財產,於是他也進一步相信人類大概並不比奴隸或牲畜要好到哪裡去。儘管我是從一個完全不同的起點開始我的歷史研究,*但我最後也得出了一個差不多荒謬的理論:

人類實際上是一支孤立地生活在狹小銀河系的偏僻行星上的奴隸種族。因此,人類曾經是外星文明的勞動力來源,而且後者直到今天都仍然擁有我們。為了保持對其所有物的控制和讓地球繼續被作為類似監獄的存在,那個文明煽動了人與人之間永無止盡地衝突,使人類的精神大大衰退,只能終日在地球上辛苦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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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直到完成本書的第三稿之前都沒有讀過查爾斯・福特的作品。

 這種情況已經持續了數千年,而且直到今天也依舊如故。

現在我已經膽粗氣壯地向你坦白了我的假設,接下來我還會繼續向你分享更多可能與你過往所熟悉得非常南轅北轍的歷史觀。

我因為要讓這本書發行冒上了極大的風險,所以在經過讀完本書並得出結論之前,我衷心建議讀者應該將以下兩點牢記在心:

1. 請務必仔細地讀完這整本書

2. 請按照順序讀完所有章節

我在本書裡所呈現出的任何想法,事實與歷史事件都不能被單獨抽離出來,它們只有被放在整個歷史脈絡下才會顯現出其意義。所以書裡剛開始的內容的重要性也必須要隨著你深入閱讀下去才會浮現出來。反之,如果你沒有先讀過前面的內容,那麼後面的也會顯得不可理喻。本書的大約前150頁包含了各種看起來可能會非常違背學術且荒謬絕倫的想法,結論以及陳述。只有繼續翻閱下去,證明這些想法的非凡歷史依據才會逐漸顯露。

所以,現在請戴好你的帽子。我們將要沿著歷史的軟肋,開始一趟驚險刺激的雲霄飛車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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