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債和解方案 最快下午出台,9成事主獲賠6至7成 銀行損失25至75億

2009/07/22 14:56:17 網誌分類: 經濟
22 J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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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與證監會商討的迷債和解方案已進入最後直路,消息指雙方已就「六加一」方案達成共識,只待銀行獲得董事會審批同意後便可公布,預料最快將可於今日(7月22日)收巿後公布。據分銷銀行初步評估,在上述方案下,銀行界的損失金額介乎25億至75億元。

可享「頭啖湯」 獲抵押品首1成

所謂「六加一」方案,意思是銀行會先行給予事主本金6成(65歲或以上可獲本金7成)的賠償;待銀行將抵押品變現後,相當於本金1成的金額(first dip of 10%)將退還予事主,剩餘價值則用以填補銀行先前的6成損失。

有消息人士指出,「六加一」方案將可令全港約9成的迷債事主獲得6成至7成本金,較去年政府提出的回購方案(即8成事主可獲7成本金)更為吸引。假如在「六加一」方案,以及填補銀行損失後,抵押品仍有剩餘價值的話,銀行將把剩餘價值全數歸還事主(見表)。換言之,除非抵押品價值為「零」,若有任何剩餘價值,迷債投資者仍有「頭啖湯」的權利,大部分可望取得相等於票面值7成至8成的金額。

值得留意的是,早前已與銀行個別和解的事主,若和解金額不及方案的賠償金額,亦可向銀行追回有關差價。銀行界目前普遍估計,抵押品價值將介乎本金20%至50%不等。據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於去年底就抵押品作出的估值計算,迷債系列5至9的抵押品價值只剩不足1%,因此事主只能獲得銀行的6成本金賠償。至於系列15至34,抵押品價值約為本金11%至52%不等,該批事主將可獲得「六加一」(即7成本金)賠償。

和解方案 專業投資者不適用

對於抵押品價值較高的10至12,以及35至36系列,由於當時估值達到本金逾7成,預料銀行在扣除「六加一」後,將仍有剩餘價值可撥予事主,而該批事主不但可獲得7成以上賠償,銀行亦將毋須承受任何損失。

若以迷債投資者人數約3.3萬,涉及總額125億元計算,在「六加一」方案下,銀行界自行估計損失金額介乎25億至75億元;而抵押品價值愈高,銀行的損失金額便愈低。

不過,消息人士指出,此次集體和解方案不適用於專業投資者(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即資產組合達800萬或以上人士),以及其他手持雷曼股票掛鈎票據或Constellation結構性票據的投資者。

星銀行賠償額 不及香港

銀行與證監會在過去1個月,一直就雷曼和解金額討價還價,至近日終於初現曙光。至於同受雷曼產品所害的新加坡,月初亦已發表與雷曼產品相關的調查報告及和解數字,或可為本港投資者、銀行,甚至監管機構帶來一點啟示。

若根據兩間較為港人熟悉的銀行——星展及荷銀,於新加坡分銷雷曼產品的經驗看,兩銀行願意作賠償的個案,只分別佔銀行接獲的總個案數目約41%及23%,而平均獲賠金額更只有19.6%及9%,遠遜目前本港銀行及證監會提出的「9成投資者可獲6成至7成本金」方案。

最大分銷商豐隆財務 平均賠67%

然而,星展和荷銀於新加坡分銷雷曼產品的比例極小,約佔10%及15%,因此它們的參考價值有待商榷。反觀作為雷曼產品於新加坡最大分銷商的豐隆財務,涉及受影響客戶2,781人,佔總人數39%,其和解做法的參考價值可能更高。據新加坡金管局資料,截至5月底,豐隆已對其96%投訴個案作出賠償,其中佔總數41.6%個案獲得的是全額賠償;計及其所有個案,豐隆作出的賠償額平均達本金67%,約為5,760萬坡元(約3.09億港元)。

迷債和解背後 責任誰屬講不清

雷曼迷債自爆煲10個月以來,16間分銷銀行終達成「綜合和解方案」,消息稱,證監會早前採取強硬的談判態度,令致銀行就賠償方案再作讓步;而證監方面,將中止對銀行的調查,亦強調今次是非常個案,斬斷其他雷曼相關和其他投資產品仿效,方案可說對銀行業損失減至最低。

傳證監譴責銀行 惟終止調查

對於雷曼投資者而言,願意接受取回6成至7成本金人士,和解方案可說佳音,至少並非無了期的等啊等;但對於企硬堅持取回百分百賠償的投資者言,他們若拒絕和解方案,惟有要經民事訴訟,向銀行追討。

據悉,證監會今日將發表聲明,內容大致就分銷銀行的內部系統及監控措施作出譴責,亦提出值得關注的地方,要求銀行作出內部檢討;與此同時,證監會將中止對銀行的調查。

銀行方面,則不承認任何責任或過失(no admission of liability),但確認關注事項的嚴重性,並承諾作出改善。

「非常個案」 免其他投資產品仿效

消息並指,和解方案包含多項細則,特別強調今次屬獨一無二的個案,而和解方案亦不涵蓋專業投資者,避免其他投資產品事主要求仿效。

迷債及雷曼相關產品達200億元、投資者達4.6萬人,在今次的和解方案中,估計解決了當中125億元的產品額度,涉及約3.3萬人。

是次綜合和解方案,亦令早前與銀行私下達成和解的事主同樣受惠,銀行亦承諾一視同仁,補回差額。

只是,和解方案肯定未能令迷債事件圓滿解決,雷曼苦主大聯盟陳光譽就拒絕方案,堅持百分百賠償,他並批評方案是分化事主:「28個系列當中,有些抵押品剩餘價值特別低,苦主看到有6成本金,通常都會答應;但那些持有抵押品價值遠高於此的苦主,不一定會答應只收到最多7成本金的方案。」

他堅持銀行的「罪名」,不比證券行輕;而大聯盟在過去一周已舉行「百分百賠償」簽名活動,至今收集到逾千個簽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