屍都劏錯 誰之過
2010/10/21 12:56:17 網誌分類: 時事
今早到樓下拿報紙,看了頭版新聞,心裡有莫名的怒火,但,請不要怪責那個沒頭沒腦的法醫,要怪就請怪政府,為什麼要怪政府?這是因為什麼工種都外判,外判了,請回來的又是什麼人?
還記得我認識一間名叫莊臣的清潔公司,給判了一間室內運動場的營運,有一回,東區體育館要維修,我便改到西灣室內運動場去,那兒專做清潔的嬸嬸,竟然要當起檢查簽場的工作,又老花眼,又不懂得英文,連禮貌也不懂,你可以怪她什麼嗎?還是要怪她小時候不讀書!這不是政府弄出來的嗎?
尋日早上,我朋友去運動場訂場,他是當教練的,而這麼早去訂場的大部份都是教練,或者替人訂場的,咁早去等幾個小時,當然是一定要成功,可是,七月開始,又換新外判公司營運,這班新的工作人員,沒有一個是醒目的,尋日正正害到排頭兩位訂場的全都失敗了!輪到我朋友時,雖然訂到了場,可朋友說明了要的場,竟然由5號變1號,朋友怒火中燒,但最後還是忍了!
誰去製造惡因?不是政府嗎?又要誰去承擔惡果呢?咪就係我們一眾小市民囉!
所以別怪他/她!
同意.
人的自律性是很重要, 老闆也是很重要.
Have a nice weekend !.........................=]
政府外判服務,只有愈變愈差,不求甚麼改進...
Good Evening, Candy~
心之說得對~ 所謂一分錢一分貨嘛,
想平就係咁喇~
法醫該不是外判的。
外判不是問題,而是沒有給予訓練和考核,錯配,只要平,不是好,自然是亂七八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