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動了我的「公民權」?
2011/06/29 10:06:11 網誌分類: 生活
政府為了杜絕類似「泛民五子」事件重演,修法改用「替補制」,採用同一黨派、同一選舉名單,即當首位入選議員辭職時,落選的第一位候選人頂上。看似公平,看似也不公平。
例如:社民聯長毛與黃毓民同一名單參選,長毛入局,黃毓民落選。假設四年半後的一天,長毛辭職,而黃毓民已經轉入其他「馬房」那麼,還讓他頂上嗎?
例如:自由黨田北俊與周梁淑儀同一票出選,三年半後田北俊辭職,周梁早已甘心地當奶奶湊孫去也。讓她勉強參政,她卻持著半退休的心態,當一天和尚敲一天鐘。
例如:查爾斯王儲與卡米拉由愛變恨;選民與候選人也可能隨著時間由愛成仇。
相對於五年的議員任期而言,選擇很短暫。選民未能可以看清候選人的真目面,而候選人在落選後的時間裡,不一定再受到選民的支持,如果你修改法律令其填補,豈不是剝奪了選民的權力?選民剛剛把眼睛擦得雪亮,你卻......。
雖然,當年「泛民五子」即浪費公帑又不得人心。但是,這是議員的一種權力,也是公民表達意見的一種權力。內地都逐漸走向民主,希望香港不要開倒車,希望議員在投下神聖的一票之前,仔細的想想香港民主自由的未來,選民的未來。希望這個決定合法、合情、合理。我是一位選民,我是堅決反對剝奪選舉權的作法。
我相信呢單野會爛尾收場。扇子建議的做法,既簡單又能堵塞漏洞,如果一早咁做,便不會搞成咁。
扇子這才學絕對可以當特首了,老曾怎麼想不出來呢?
扇子,為你讚了!你一級棒!
假如这决定是基于省钱, 那就大错特错了: 应花得花!
听商台评论节目, 主持人探讨如此做法的潜在后果: 为争上位, 合法继承人或会效仿南美政客进行政治暗杀!
恐怖!
《議員若辭職,辭職者當屆不能重選,下屆可以。》
這樣簡單的解决方法,經過庸官手中、竟變成今天不倫不類的〝替補方案〞。
庸官當道、奈何....
扇子講得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