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首次有會考生與「槍手」同時被告上法庭!

2007/05/18 09:38:45 網誌分類: 時事
18 May
作者:Anniewh

 

去年在香港首次有會考生找人「頂包」在會考試場作弊:一起串謀詐騙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罪名成立。該考生請一名認識半年多的同齡女學生(首被告於九三年由內地來港定居,其父母分別患肺癌及胃癌)代考數學,結果兩個二十歲女生雙雙被揭發,現在該考生與「槍手」一起正在等候法庭的判刑!

 

   這次的「請槍」事件只是考評局收到投訴舉報後才交由廉政公署調查而發現,並非由考評局內部監察機制揭露,由此看來香港考評局本身防範機制很有問題。

 

  本來按照考評局現行的機制如自修生應考的話,其准考證是不須貼照片的,只需帶身分證放在桌角供監考員查閱。這次考生請人代考,監考員卻沒有察覺出應考人面容與身分證相片不符,使得槍手考完試卷一及試卷二,兩度都能順利過關?如無人舉報考評局就會一直不知不覺地讓考生作弊得逞了。

 

  考生應試本應自動自覺遵循道德操守,一旦考生作弊不但會被取消所有應試科目成績,還要面對法庭的刑事處分,可見作弊定將付出的沉重的代價!!

 

  根據考評局的規定,如果遺失考生試卷的閱卷員就將被停批閱資格三年。而這次考評局監考員如果被查出是疏忽失職的話,也該給當時監考員予停職處分才可令檢查和處分機制更加健全,同時也能起到防範、配合完善考核制度,堵塞漏洞以確保會考能繼續公平、公正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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