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高地

2011/10/25 23:03:10 網誌分類: 時事
25 Oct

香港現今的一代,以及現在的社評家、評論家,以至於法官們的觀念,都處於相對狹溢的境地。他們看事物的角度,以至他們的目光、心胸,是否就只有局限性與自以為是的態度呢?若果這一班人,就是香港社會的精英,香港的敢言的諫官,以及未來的楝樑,那麼香港的前途,可說是早已黯然無光了。


就舉兩個例子,最近終審法院對陳振聰的上訴案件,坊間甚至是司法界,都以站在道德高地來看這件事情,對陳龔關系早已判定了是不倫之戀,在社會上沒有民主黨所謂的「認受性」,也沒有陳主教口中的道德倫理,故此,在未打官司先輸氣勢的狀況下,一敗塗地,連法官們也在幾乎不用考慮的情況下(數分鐘退庭商議)提出不受理上訴。其中,在法官的觀念及思考當中,道德考慮究竟占了多少比率?而香港所謂的法治,是否又處於人治(道德觀念)之後?若果站在道德高地,去處理一件案件,以至剝奪了一個人的上訴權力,又是否符合法治的原先理念?當然法官們可以堂而皇之地說成沒有新的証据、沒有實質性、特別的、突破性的理由需要在法庭上辯論一翻,但是很多事情,証据就只有那么一点,主要就是在庭上看那一方的团隊,能給出不一般說服力的論据,去說服庭上有審判權的人而己。更別說真理是愈辯愈明的。

 

況且,人總有感情上的弱點,尤其是女人。誰能夠擔保龔小姐就不把財產分給身邊最親的人呢?此外,如果談起來,龔小姐與她的兄弟姐妹們早已經在出生的時候認識的了,若然她是這麼相信這幫兄弟姐妹,而且想委以重任的話,怕早已經讓他們進入公司,打理公司,以便清楚瞭解怎樣運作,也好順道考驗一下他們的能力,方便以後在分派崗位上量材而用,也不用他們這麼慌張的臨危受命吧?

 

第二個例子是利比亞狂人卡達菲之死,其妻子向聯合國提出呈請,要求調查卡達菲被殺事件是否有違反人權。香港的評論家說竟然卡達菲統治時期,實行獨裁,在後期更殺了二千四百個囚犯。所以,對於一個不講人權的人,就可以堂而皇之的不應該再與他講人權了。卡達菲的死亡,就真的如滿手血腥卻笑嘻嘻拿著諾貝爾和平獎的美國總統所說的,是他自己自取滅亡,自己挑的死路,自己送自己上斷頭台的?這種言論,非常的幼稚、無知與不負責任,也絕對帶有美國帝國主義的狂妄自大,自封為神的那種「偉大」!

 

如果,或者說「原來」更為合適,公義、人權、法治,以及國家與社會所奉行的秩序,通通都要服從道德的規律,以及先過道德這一關的審判。若果一個人過不了這首關,他就根本不配享有公平、公正、公開的審判,不再配有人權,不配再享受生存的權利,不再享有公義,因此,世界上所有國家、所有種族、所有人類,就可以不用顧及公義,國際條約,法律以及社會秩序,就連基本的道德規範、理念也可以置諸不埋,代以以暴易暴,把那個人廢掉、殺掉,直接實行私法斃了就對了。

 

怪不得美國總統想殺誰,就說他不符合美國的道德觀,便可以堂而皇之的派特工、殺手、海軍陸戰隊以及其他軍種去攪定他﹔歐洲國家的領導不喜歡哪個外國領袖,就可以煽動哪個國家的所有的人去攪革命、去攪暴亂,當哪個外國的執政者為了保持局勢穩定,鞏固政權,施行鎮壓,就立刻找到藉口,八國聯軍,派戰機去把哪個外國領袖的整個九族誅殺乾凈。現在才知道,不只我們中國的古代皇帝喜歡誅九族,現代的歐美國家,更喜歡玩誅十族的遊戲呢(第十族就是不幸住在歐美國家的眼中釘附近的無辜平民百姓)!

 

若果公義、人權是因人而施;而因人而施的準則是,是否符合預期道德,這種雙重標準式的實現公义及人權,就是歐美國家嘗試說服sell我們的新世紀標準嗎?這又是現今香港這一代所普遍信納buy)的普世概念嗎?如是,人類,起碼香港人是在自取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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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383
383383 2012/09/06 05:44:55 回覆

講起陳振聰單野,唔知大家有無留意,當日,陳振聰一班人,第一日上法庭時,是甚麼裝束打扮?做了甚麼特別的行為?

成班人,都剃光了頭,著黑衫,一下車,無論是有瓦遮頭或無瓦遮頭都好,都打著黑傘。直至入屋。當日是晴天,無雨。

那是一個無髮無天的黑衫陣勢。他們心裡面,早知那是無法無天的行為?一笑。 {#iconb_41}

木水火
木水火 2011/10/26 21:25:12 回覆

  成王敗寇!一切問題都是沿於人類過份的權力慾!

2011/10/25 23:31:36 回覆

勇氣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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