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行省制度實施於行中書省,為何逐步演為地方行政架構?(2)

2007/05/23 10:16:08 網誌分類: 政治
23 May

元代行省制度實施於行中書省,為何逐步演為地方行政架構?(2)

行省之職權:當元代行省制度已漸成形:全國各地陸續設置了十個行中書省,當這些「從都省派出機構逐漸演變為地方最高行政機構,『掌國庶務,統郡縣,鎮邊鄙,與都省為表里』。」(f.P301)

當行省制度演變為地方必不可少的行政架構後,其職權涉及相當廣泛,權力主要來於中央而少部分屬於地方,正如元史書所說:「凡錢糧﹑兵甲﹑屯種﹑漕運﹑軍事重事,無不領之。」(f.P301)如鎮壓紅巾軍起義時行省官有可「便宜行事」的非常之制,平時則有「稟命而行」的正常之制,說明行省實質是代中央的中書省行使其權力,地方上也留有部分權力,權力要跟從中央指令且因應時機和情況而定,既是說需跟中央樞紐相連:「這遂使此特有制度在中央對地方的統屬上的軍﹑民﹑財﹑刑諸權得以藉行省同時歸隸中央,使元朝的中央集權政制更形穩固。」(h.12)

李治安將其總括歸納為三點:(一)行省的兩重性質和代表中央分馭各地的使命,(二)行省主要為中央收權,兼替地方分留權力,(三)行省權力大而不專。(h.11)

 

行省之影響:對於蒙古統治者來說,要管理人數眾多﹑文明程度高的漢族人民,確立一個行之有效的統治制度則相當重要,如「各省的政務需要通過中書省進行協調統一或向皇帝報告,」(f.P301)行省跟都省為從屬關係而成為中央監管地方政務的常規機構後,便能突顯其長:在政治上對全國相當遼闊的彊域可以進行較為有效的管理;在制度的延承上,對明代三司督撫制以及清代督撫制也都具有深遠的影響。所以說行省的建置由元創設而經過明﹑清幾代演變之後更趨成熟影響深遠且「長期發揮了主要為中央集權服務的作用」(h.11)

 

 

 

參考書籍:

 

a.《南宋時期的政治》香港公開大學1999單元九

 

b.指定讀物何忠禮,徐吉軍著

 

 /胡昭曦主編/胡昭曦,蔡東洲著

 

c.指定讀物周良霄著/

 

《中國封建王朝興亡史》周遠廉主編,陳世松著

 

/李治安著

 

/《元代社會階級制度》蒙思明著

 

/蕭功秦著

 

d.中國歷史三百題上海古籍出版社編輯部﹙1988.9﹚上海古籍出版社

 

e.中國通史參考資料》下冊 翦伯贊 主編 1983人民出版社

 

            f.元朝史韓儒林主編 陳得芝,邱樹森,丁國范,施一揆著(1986)

 

g.《簡明中國通史》下冊 呂振羽 1959 人民出版社

 

h.《元朝的盛衰》香港公開大學1999單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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