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立法闖的禍

2012/05/10 10:15:17 網誌分類: 政治
10 May

「最低工資」立法,原意是想幫低下階層增加收入,拉近香港貧富懸殊的距離。

 

最近有「政黨」又想提出修訂,將工資由每小時28元提升至32元。

 

提出修訂的人不知道,這條惡法不單打爛打工仔的飯碗,還把香港一直引以自豪的核心價值完全催毀。

 

香港社會一直抱持的理念是自由市場經濟,政府不干預市場運作,任由市場自我調節,汰弱留強。工資按工種的不同,和年資、所需的技術和經驗來釐定;一般出賣勞力的工作,例如洗碗工、掃街、跟車搬運等,屬低技術性工作,雖然工作辛苦,工時長,但工資較低。

 

相反,做金融、律師、工程、建築設計、公司行政管理高層、醫生等專業,工資向來高,因為要求學歷高,又需考取相關執業資格,屬高技術性工作,不是普通人做得到。因為人材少,獵頭公司競相挖角,自然搶高工資。

 

同一個職位,工資也可能有不同。商業社會,講盈利,講市場價值。若某位僱員肯拼搏,表現出眾,又為公司賺到錢,自然老板肯出高些人工,留住他們的心,免得他們跳槽。表現差劣的,自然會被抄魷淘汰。

 

現在鐵飯碗,做又廿十八,唔做又廿十八,試問如何能鼓勵工人的積極性。

 

香港六七十年代,社會充滿活力。當時市民雖不富裕,社會的保障和福利援助不足,但人人自食其力,一家六口,可能個個都要開工,甚至讀書的學生哥,放學回家,也會幫忙做些穿膠花等手藝,幫補家庭收入。生活艱苦,但低下階層,沒有埋怨政府,反而覺得能用自己的手,辛苦搵錢,養活家人,感到自豪和有尊嚴。

 

人望高處,打工仔在工餘時間,也不忘努力進修,考取不同的專業試,提高自己的競爭力,等相關行業式微時,也可轉營,避免遭社會淘汰。

 

就因為這種毅力和堅持,不怕吃苦,肯拼肯搏的精神,雖然香港人經歷過多次的金融風暴和中小企大舉北移的衝擊,但香港人仍能屹立不倒,繼續保持四小龍的競爭領先優勢。

 

但踏入九十年代,社會文化和氣氛變了,社會富裕,社會也有完善的醫療保障和福利援助,為低下階層解決貧窮問題,讓每個家庭都有起碼的藏身之所,衣食無憂。但人心不足,不少人的心態是想搵社會著數,社會保障越好,反而減低就業的動機,甚至越來越多年輕人,自願加入失業大軍,情願申領公援,每天吃喝玩樂,游手好閒,也不願打工,做寄生蟲,濫用公援,不再自食其力。

 

現在連新移民和國內人仕,虎視眈眈,也想分一杯羹,問題嚴重。公援養懶人的問題,再不解決,勢激化社會內部的矛盾,又剝削了真正有需要的人的受助機會。

 

回歸以後,政黨政治出現變化,政客為了達到其政治目的,不擇手段,不停挑戰政府的政策,煽動市民仇富的情緒,不分青紅皂白,簡單將不同階級分類,漠視了很多有錢人也是白手興家,今天的財富是不斷的努力打拼回來的。總之窮人就是受剝削者,有錢人就是壞人。

 

另外董建華政府開始,政府的無形之手也伸向經濟,事事插手規管,打亂市場的運作,帶頭好心做壞事。香港回歸未到五十年,已自我審查,不再自由。

 

好像近期的「最低工資」條例實施後,雖然未有大型的公司倒閉潮,但很多老板已怨聲載道,嘆經營困難。現在一個餐飲業洗碗工人和一個保安看更的月薪,動轍過萬。但大學畢業生,起薪點只有數千。

 

一些大的連鎖餐廳集團,以前可以請一些殘疾或弱能人士工作,暑假也可請沒有工作經驗的學生做暑期工,現在限於法例,連麥當奴也寧願請一些有工作經驗的長工,變相令很多弱勢社群和年青人失去工作機會。

 

李卓人口口聲聲說是為打工仔爭取權益,但「最低工資」造成勞資雙方關係緊張,若公司維持不到皮費而倒閉,變相打爛工人的飯碗,屆時工黨會否接濟失業的工人?李卓人經常挑起勞資雙方的矛盾,但有否為打工仔長遠利益著想,爭取每個行業都有屬於自己的工會組織,讓勞資雙方保持良好的合作關係?

 

香港已習慣伸手向阿爺要利益,社會又多了一班人要納稅人救濟,現在又想靠立法去解決香港貧富懸殊問題,令香港人習慣了倚賴。

 

下一個金融風暴再臨時,不知我們下一代,還有幾多港人能夠站得住?

回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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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大有商量
萬大有商量 2012/05/10 18:43:59 回覆

你說得好極了.

福利過多,培飬懶人.

沒有福利,誰悲弱勢社群.

政党為爭選票,扮成救世主.

當政者乃社会資源守護者,只要陳以利害,民意一樣得到.

為官者,只要冇偏私,不一定要隨政党起舞.

你說得好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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