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的三司分治實為一項強化皇權的重要措施(2)

2007/08/14 13:06:38 網誌分類: 政治
14 Aug

明太祖的三司分治實為一項強化皇權的重要措施(2)

 

                                                        作者:Anniewh

 

 

 明初,太祖總結歷史的教訓,先是沿用元朝的制度,後陸續增減機構,使其完善。

 

太祖以及成祖均為明代強勢皇帝,他們前後經過多種改制及頒令,將全國政﹑經﹑軍三權集於一身,目的是讓子孫能順利長久地繼而承之。然而,百密難免一疏國泰民安及皇帝強勢時,問題不顯;若有天災人禍才顯露出三司分權而不協調之弊害。所以後來又根據現實需要而臨時性的加設了更高級的官職:總督和巡撫,他們掌有實質的調動權力,可以統疇三司以配合其運作。設督撫制的目的是為節制三司,「防止因三司鼎立而釀成互不相統﹑運轉不靈的弊病」(h.),以彌補其漏洞,及時解決突發的問題。因此,自明中以後,「三司的權勢逐漸下降」(h.),後加設的督撫成了地方軍政大員,到清朝則更成為正式的省級官職督撫的下屬了。督撫官制的漸漸確定下來,也充分說明:明清兩朝的皇帝實質都是為了加強中央對全國各地的統轄權。

 

總之,太祖改制,使三司分權而鼎立並存,「『彼此頡頏,不敢相壓』(b.);為使重要決策及發號施令大權仍能收歸中央統籌,結果也一舉兩得:「既免於地方長吏的事權專擅,又利於中央的集權統治(c.),這在當時實為一項強化皇權的重要措施

 

參考書如下:

 

a.h.《中國近世史》香港公開大學﹙1997﹚    

 

b.《明史新編》傅衣凌主編 楊國楨 陳支平著﹙1994﹚中圖圖書刊行社

 

c.《中國史稿》第六冊[明史卷] 劉重日等編﹙1997﹚中圖圖書刊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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