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誰辛苦

2013/12/20 16:57:25 網誌分類: 時事
20 Dec

向來無借貸

無端要孭債

阿公做人情

來者有錢派

 

日前無上法院就福利部涉嫌刻薄新移民一案有了判決。五位大法師一致裁定、限制新移民居城滿七年後才能夠享用公家生活費於理不合、並下令但凡住滿一年者即有資格向公家大賬房領取生活費。號稱新人類救星的賀喜華大哥一聽到判決時便笑到見牙唔見眼、仲話要向班新移民賀喜喎!唉、賀喜華大哥就賀喜得過了、但其他人就跌晒落地喇!因為大家從今以後都要孭上一條長命債了!呢嗱、申領公家生活費是福利、住公家房屋是福利、享用公家醫療是福利、接受公家教育是福利、綜合而言任何人能獲准過戶到本城、並且居住滿一年便可以食阿公、住阿公、有病阿公醫、讀書阿公畀錢、總言之生養死葬通通由阿公找數。阿公是誰?全城納稅人是也!

 

喂喂、又話本城實行城民治城嘅、但從雙非裝瘋猿獲判享有本城永久居民身份、以至今次新移民住足一年便可享用所有福利看來、一切都是由無上法院大法師一槌定音、城民連屁都不准放一個、那麼城民治城又是從何說起?不過有人還覺得唔夠公平、理由就係歸本法只規定本城居民有資格享用阿公福利、並無規定居住期限、所以大法師理應判由過戶當日起的新人類便可以拿公家生活費才對、判決須住滿一年亦未見得有何根據喎!坦白講啦、假如是城民在家鄉討的老婆或所生的兒女總算與本城有血緣關係、過戶後馬上可以享用公家生活費亦無可厚非、不過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大原則之下、連帶那些與本城非親非故的雙非、以及大群打着難民招牌從內地過戶到本城的它國人士亦獲得同樣的資格、那就非同小可矣!

 

紫荊城確實是個法治天堂。橫額上明明是寫着行政主導四個大字、但感覺上是行政由司法支配。只要有人對政府政策不高興就可以告上法院、輸了可以上訴、一經無上法院大法師拍板之後便成鐵案。到底政府是不是毫無招架之力?非也、既然阿爺口口聲聲喊咱們當家作主、那麼督爺有權以法例不能迎合社會發展所需、而要求修改歸本法或加上附例去倒堵塞漏洞吖嘛!但係咁做等同當眾設置一枚照妖鏡、會令太多牛頭馬面現出真身來、那是不得了的事。回想當年前督爺貪僧在大話堂所發表“只要搞好金融體系嘅話、足可以養活1200萬人”的言論原來是有弦外之音的、而所指的1200這個數字極可能是本城未來人口增長數目的指標。注於指標是誰所定的、恕在下猜不出來。不過在下知到無論如何紫荊人做定這個冤大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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