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奪走的十二年

2014/03/02 07:57:07 網誌分類: 影視
02 Mar

剛剛看完這部奧斯卡候選電影,從戲院走出來時,心情仍然沉重,耳邊彷彿仍然聽到一群被虐黑奴的哀鳴,不禁問上天,這個人世間還有公義存在嗎?為何白人會認為自己的種族比黑人優秀,就可以有權不把他們當作人看待?

 

 

最看不過眼的是,電影中的農場主人,滿口仁義道德,披著偽君子的外套,拿著聖經,又嚴守著安息日宗教規條,卻可以把黑人奴隸當作畜牲,不把奴隸視為人來看待,當他們是商品和自己的私產,任意侮辱棍打,甚至性侵犯和殺害,而當農田棉花遭到蟲害失收時,他毫無悔意之餘,還好意思問上帝,為何會讓他受此懲罰。

 

 

 

 

故事改編自真人真事,描寫19世紀的美國黑奴血淚史,當時的南部州份,奴隸制度是合法的,黑人奴隸是白人的資產,可作自由買賣,而電影中的黑人男主角,本來生活在美國北部,是所謂的自由人,是個藝術家和文化人,拉得一手好的小提琴,一家四口生活水平算是不錯,但卻因一次的判斷失誤,被兩個人販子騙到南部,灌醉後將他綁架擄走,被賣到黑奴市場,一夜之間失去了自由,被當作廉價的人肉勞動機器,做了12年的非人奴隸生活。

 

 

電影中出現一幕又一幕的虐待戲,描寫黑人如何被白人主人剝削和虐打,當黑奴企圖逃走時,或膽敢挑戰白人工頭的權威時,就會被人緊綁雙手,撕破衣服,綁在樹上鞭打,直至打到背部皮開肉綻,血肉模糊,甚至用繩圈套在頸項上,整個人被吊起來毒打,讓他受盡痛苦,求生不得,求死也不能。

 

 

當一個人不把其他人當人看待,或有人認為自己的民族、性別、財富、學識、地位、能力等比別人高時,造成種種的不公平,和不對等的關係,為了控制別人,獲取利益,人可以做出種種行為來令別人受苦,甚至將人殺害,比野獸更恐怖,連禽獸也不如。

 

 

《被奪走的十二年》改編自19世紀黑人小提琴家索羅門諾薩普的自傳,但這樣的故事,並沒有消失在歷史裡,現今全球仍有超過二千萬人,每天過著奴隸般的生活,人口販賣仍然猖獗,無論是迫良為娼、過埠新娘、黑市勞工、血汗工廠、童工雛妓等,很多人仍然過著暗無天日的悲慘生活,出賣自己的勞力和靈魂,希望此片能夠喚起人們的良知,關注世上的種種不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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