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高一丈!

2014/04/18 10:54:34 網誌分類: 政治
18 Apr

自從移居頭條網之後,一直冇再寫同政治有關嘅話題----可能人離開左政治舞台,對佢興趣減退(傻嘅!我一向都冇興趣架啦,為搵食要強顏歡笑啫);二來,依家一心祇想做好粵曲推廣,其他事雖未至於不聞不問,但係興趣不濃。

日前,長毛響立法會向財爺撒陰司紙,政務司司長去信立會要求檢討及收緊《議事規則》,以防日後再發生同類事件。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認為議員被逐離場已是相當嚴厲的處理。

個人認為長毛響立法會做那麼多令人討厭的事情,祇有以下原因:

一. 語不驚人誓不休----立法會咁多議員,記者一定要選擇性報導,冇一兩句出位言論何來新聞價值;

二. 抬棺材、做紙牌、舉橫額...-----呢啲道具係為佢嘅言論增添戲劇色彩:有聲音、有畫面..,最受記者歡迎;亦因而俾左一班入唔倒無線道具組工作嘅人養活一家;

三. 有邊份工好過佢吖----十萬銀一個月!其他盡責嘅議員(唔講其他委員會會議)淨係每星期開立法會閒閒地都要坐五六小時(仲要保佑唔好有人拉布喎,否則又要唱姚蘇蓉首「今晚不回家」),但係,長毛每次攪完事,便被罰離場,佢直頭開心到彈起啦!每次開會坐個多小時便可以離開,仲可以大大聲咁同選佢果班人講:唔係我懶呀!係人地趕我出嚟咋。

嘩!有邊份工好過打佢呢份工吖?

所以,罰離場呢樣嘢對佢嚟講,絕對唔係罰則,係正中佢下懷才對!

亦正因此,個人覺得魔高一呎、道要高一丈至得!佢想離場,你偏偏罰佢冇得離場,等佢比死更難受,這才算是罰則!

建議:

一. 日後所有立法會議員(包括旁聽者)入場時全部要搜身。而且為防佢借尿遁,搵人響外邊接應,每次出入會議廳都要搜一次!咁樣做,當然會令果啲行為良好嘅議員或公眾人士引起不便,但係,如果係身冇屎嘅,我又唔怕俾人搜喎!

二. 即使冇左道具幫手,假如佢講粗口、叫囂又如何?罰佢響立法會坐監,直至會議完結為止!去洗手間又如何?搵人好似看狗咁看住佢囉!去飯堂食嘢又如何?都話係坐監咯,要食嘢都要坐響佢果個監倉度食---搵人買俾佢食,不過要收番錢。

三. 會議廳有錄影鏡頭,每半小時影住佢,唔俾佢瞓覺、唔俾佢打機、唔俾佢通處走!

呢啲做法可能要動用多左警力同警衛,但係依家動不動要搵十幾人抬佢出嚟唔浪費公帑咩?最慘係用左觀眾睇落都覺得啲警衛好無能。佢坐緊監,你就唔駛再當佢係議員咁看待架啦!

咁驚唔驚佢啲同黨一同攪事,攪要警方同警衛疲於奔命呢?唉!響立法會,可以做到佢咁wea爛塊面嘅無幾多個啫,你慌啲大狀會咩!

回應 (2)
我要發表
2014/04/18 21:46:52 回覆

哈哈! {#icono0_45} {#icono0_2}

2014/04/18 11:48:26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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