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慧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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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房子,我的名字

2015/09/21 08:41:48 網誌分類: 經濟
21 Sep
        港女A同港男B拍拖數年,打算結婚,因為住房問題,面臨分手。原來,B的家人願意出錢支助,而B也決定了獨立供樓。A要求在物業加上她的名字,B不肯。兩人陷入僵持。

        兩個人在大學相戀、拍拖,感情一向不錯,A女眼中的B男,是「順德人」,很少拒絕她要求,但這一次,B很堅決,堅持只寫他一個人的名字。

        在「土地供應不足」的香港,對很多人來說,「你的名字,我的姓氏」遠不及「你的房子,我的名字」更具吸引力。有人把房子和愛情捆綁在一起:「既然你愛我,為甚麼不捨得給我半層樓?」「一說到房子就看到愛情的真假了,對我這麼吝嗇,還口口聲聲說愛我?」

        這一次我支持港男B,如果一定要用金錢來表達愛情,那麼,情願給對方錢,也好過把半層樓拱手相送。除非你很有錢,有很多多餘的物業,隨時可以送出去。那是另一回事。如果那是你唯一的住處,絕不應該送。送了,後患無窮。

        有個活生生的例子,港女甲和男友乙同居多年,乙細心體貼,她重病時,他衣不解帶照顧她,令甲感動不已,把乙視作家人,出院後第一件事,便是把乙的名字加到她的物業下。

        乙不是壞人,但工作和收入一向不穩定,後來跟人學習做生意又一敗塗地。甲不知道他問財務公司借了很多錢無力償還,結果申請破產。收到破產管理局的信,甲才得知她的物業被釘了契。因為她的物業有一半屬乙的名下。

        愛情可以是非理性的,可很多時候浪漫代價太大,非升斗巿民有能力埋單。甲送出去的物業,是她唯一的居所,而且還沒還完按揭。她一輩子都後悔一時心軟。

        高慧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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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1 12:12:19 回覆

一棟樓可以睇的出一段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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