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蛋類皆不可食,皆有子也

2015/11/08 21:37:57 網誌分類: 持齋莫食蛋
08 Nov


一切蛋類皆不可食,皆有子也

    有人問宣化上人:"為什麼素食者不能吃雞蛋呢?"

    上人說:"沒有男女(公雞、母雞)一樣可以孵出雞來。以前的人不懂這個道理,他說不可以,並沒有什麼證據的。吃雞蛋的人他為什麼要說這種理論?就是他想要吃雞蛋。雞蛋不論有沒有公雞都會生小雞子,不會不生的。《楞嚴經》上說:"卵唯想生。 " 以上是宣化上人說的話絕對錯不了的宣化上人圓寂以後燒出4000多顆舍利子足見他一生不打半句妄語的釋迦牟尼佛、宣化上人、印光法師、廣欽法師都認為一切動物的精卵不可以吃絕對不會錯的希望大家認識因果不要再做糊塗事連任何含雞蛋的食品都不要吃了南無阿彌陀佛~!

《顯識論》雲:“一切出卵不可食,皆有子也”。

—《大正藏》第三十一冊頁882上。

“凡屬有知覺者,皆不宜食,雖無知覺,然有生機,如各種蛋,亦不宜食。牛奶食之無礙,然亦取彼脂膏,補我身體,亦宜勿食”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上》頁81。复鮑衡士居士書。

“雞卵之食否,聚訟已久,然明理之人,決不以食為是。好食者,巧為辯論,實則自彰其愚。何以故?有謂有雄之卵,有生不可食,無雄之卵,不會生雛可食。若如所說,則活物不可食,死物即可食,有是理乎?此種邪見,聰明人多會起,不知皆是為口腹而炫己智,致明理之人所憐憫也。晉·支道林(道林乃高僧,乃依小乘為論耳)博學善辯,與其師論雞卵之可食否,彼以善辯,其師不能屈。其師沒後(師亡後),現形於前,手持雞卵,擲地雛出(指有雞雛從卵而出飛翔飲啄),道林慚謝,師與卵雛俱滅,此晉時所決斷者”。

按:此事本出《釋門自鏡錄·卷下》,支道林見師之夢示,猶未能全戒雞卵,後復食卵,遂夢有夫婦二人,胡跪支道林前云:有子三十,明日供廚食,從師乞命,願垂矜救,乃銜雞子從支道林前扣破,皆有白衣兒從內而出。道林覺已深自悔責,遂蔬食終身。 (詳於《大正藏》第五十一冊頁813下—814上)。

    —《印光法師文鈔三編上·卷二》頁346—347。復真淨居士書。

“吃雞卵之偈,乃妄人偽造,不可依從”。

    —《印光法師文鈔三編上·卷二》頁485。复蔡契誠居士書一。

    “雞卵,吃素之人不可食,以有生機故。即無生機,亦不可食,以有毒質故也。有謂無雄雞之地,卵無生機,此地甚少。昔一人好食雞蛋,久則腹中餘毒,生許多雞卵及小雞。諸醫不識其病,張仲景令煮蒜食之,則吐出許多雞子,及已有毛並無毛之雞。令一生勿再食,食則無法可治。可知雞卵之禍大矣”! (按福州吃素佛弟子,往往患乏滋補,藉口無胚之雞卵,不俱生機,盡可食啖,相習成風,貽誤不鮮,幾等於破戒,故弟子特懇大師開示此文,宜廣刊登,庶可警人,弟子羅智聲謹注。)

    —《印光法師文鈔三編上·卷一》頁221、222。复羅智聲居士書二。

    “民國十七年秋,彭澤李錦新,偕謝汪二人,同往九華晉香,舟過大通,李謝登岸,汪獨居船中,見賣灰包蛋者,價極廉,因購數十枚藏艙內,意欲帶回家後用以佐餐也。夕抵茅坦,天明上山,汪忽僵臥不能動,驚問其故,亦不自知,但覺周身蠕弱如綿,強扶之坐,旋即傾倒,眾謂此必心有不誠,受護法神譴,速當自省悔過。汪乃沉思曰:得毋昨日誤買雞蛋所致乎?囑代棄之,李等上山禮佛,並代懺悔,汪在舟中,夢被人拘,呵曰:遠道來禮菩薩,安可貪小利,帶葷物,幸能悔過,免汝無罪,迨李等回船|,汪霍然愈矣,更沐浴上山,盡敬而返”。

按:此等事類,敝邑彭澤蕞之地,即不可枚舉,不唯本人夾帶葷物,即家中人或買魚買蛋,雖未曾食,而進香者必有感覺,於衣衾中,現魚鱗蛋殼等,故莫敢不敬,此誠大士不可思議威神之力也。不敬者有譴,則至誠者暗中獲福,寧有限量。姑記一則,以例其餘,至他處靈應,有李圓淨所編《地藏靈感錄》,以不在九華範圍,例不能繁引矣,許止淨謹識。

    —印光大師修訂《四大名山志》頁211—212之【九華山志·卷四】之“買蛋神責”。台南和裕出版社印。 82、8。

“蛋不可食!邪見之人云:無雄卵之蛋可食,切勿聽信。又蛋有毒,以雞常食毒蟲故”。

    —《印光法師文鈔三編上·卷二》頁539。 (复唐陶鎔居士書)。

    “五葷何在?蔥韭蒜以無聞,蛋蝦子而未嗜,羅蔔青菜為無上清齋,黃薺野藿當珍饈妙味,素口之道通矣”!

    —來果禪師《參禪普說》頁56。台北眾生文化出版。 85、2。

    “鄉村之精舍,廛市之伽藍,以經懺為家物,以酒肉為佛事。每日三時,用魚肉充飢,取蔥蒜治味,說雞蛋不是葷腥,言茭頭即是素菜… …若信吃齋之言,斷無此等惡習”!

—來果禪師《十界因果錄》頁135。

廣欽老和尚的道場承天禪寺則明文規定:嚴禁攜帶葷食、煙、酒、蛋等進入。蓮因寺的懺公師父在錄音帶中一再的開示:“雞蛋不能吃(見蓮因學院發行的懺公師父開示錄音帶)”。

近代宣化上人更說(錄音帶謄稿):“吃齋吃個蛋沒有關係!?沒有關係,等你當雞去的時候,就知道是直接從吃雞蛋而來的!”

“佛弟子有吃三淨肉的,也有吃肉的。你要是嘴饞,願意吃營養的東西,那又何必來問我”?

“如果要吃蛋的話,那也可以去吃肉”。

“梁時有人常以雞卵白和沐雲,使發光,每沐輒破二三十枚,臨終但聞發中啾啾數千雞雛聲”。

—詳於《廣弘明集·卷二十六》,《大正藏》第五十二冊頁294上。和《法苑珠林·卷七十三》,《大正藏》第五十三冊頁841中。

“南北朝周武帝宇文邕,好食雞蛋,一餐數枚。有一位監廚官,常與武帝進食。武帝亡,丞相楊堅即位,稱文帝國號隋。此武帝時代之監廚,亦常與文帝進食,開皇期間,監廚忽然暴死,三日後復蘇說:他到了地獄,見到武帝與閻王,閻王問監廚:汝為武帝作食,一日煮幾粒雞蛋?監廚實告:不記數。閻王說:既然不記,向武帝迫出即知。忽見庭前有鐵床並獄卒數十名,皆牛頭人身,拉武帝倒臥鐵床,獄卒用鐵樑壓武帝身,武帝之兩脅剖裂處,出雞蛋十餘斛。後來武帝向監廚說:回後向文帝語,倉庫玉帛金銀,皆我所儲,我生時滅法,令下地獄受極大苦,請以此玉帛為我作大功德”。

—詳於《法苑珠林·卷九十四》,《大正藏》第五十三冊頁978下—979上。和《冥報記·卷下》,《大正藏》第五十一冊頁796下—797上。

“唐魏州武強人齊士望,貞觀二十一年死,經七日而甦醒,雲:初死之後被引見閻王,判官對士望曰:汝生平好燒雞子,宜受罪而歸,即命人送出其門,出城見一城有鼓吹之聲,士望不覺即走入,城門即閉,其城內無任何屋宇,遍地皆是熱灰,士望不知所計,熱火燒灼其足,異常痛苦。後士望四顧城門欲令其門開,凡經一日,有人命門開,遂放士望出。後而復蘇,不敢再輕視雞子無命也”。

—《法苑珠林·卷七十四》,《大正藏》第五十三冊頁842中。

“唐武德中,遂州總管府記室參軍孔恪暴病死,一日而蘇,自說被收至陰官府之事。獄官問:何故复殺雞卵六枚?曰:平生不食雞卵,唯憶小年九歲時寒食日,母親每與六雞卵煮食之。官曰:然欲推罪母也。恪曰:不敢。官曰:汝殺他命,當自受之,言訖忽有數十人來抓恪將出去受刑,命鞭主司一百,倏忽鞭訖,血流濺地。後官謂恪,汝應先受罪,後令汝回陽七日,可勤加修福追修。後恪即蘇,大集僧尼行道之懺悔法,精勤苦行。至第七日,與家人辭決,俄而命終”。

—《法苑珠林·卷七十一》,《大正藏》第五十三冊頁825中和《冥報記·卷下》,《大正藏》第五十一冊頁799中—下。

“隋開皇初,冀州外邑中有小兒,年十三,常盜鄰家雞卵,燒煨煮食之。一日有人扣其門呼此兒聲,父即令出門應之,有一官引兒而出,忽見道路旁有一小城,城門四面門樓甚齊,此官即令小兒入城。小兒一入城,不見一人,唯是空城,但地皆熱灰碎火,小兒四處遊走,每到四面之任一門,門皆緊閉。朝時村人下田采桑,男女眾甚多,皆見此兒在田中,大聲啼哭四方來回游走。村人皆謂此小兒狂邪而不予理會。至黃昏,小兒之父出村外,遙見其兒於田中來回游走,即大呼其名,一剎那間,城灰忽然不見,見其父即哭倒。小兒之膝已洪爛如炙,足已血肉燋幹,膝下已遂為枯骨,狀極慘。鄰里村人競相問其緣,小兒始說出其燒煮雞卵吞食之罪報。但當其人受現世報時,村人皆只見其走處足跡順利,無任何城灰、熱火之狀。然罪人卻正處在地獄受苦,此乃罪感不同之故。事畢,村人男女無論大小,皆持齋戒至死無虧”。

按:《佛說罪業應報教化地獄經》雲:“復有眾生,常有火城中煻煨齊心四門俱開。若欲趣向門即閉之,東西馳走,不能自免為火燒盡,何罪所致?佛言:以前世時坐焚燒山澤,火煨雞子,燒他村陌,燒煮眾生身爛皮剝,故獲斯罪”(《大正藏》第十七冊頁451中) 。上面的故事正是此經文之現世報應也。

—《法苑珠林·卷六十四》,《大正藏》第五十三冊頁772下—773上和《冥報記·卷下》,《大正藏》第五十一冊頁797中—下。

    《印光法師文鈔三編上?卷二》頁346-347。復真淨居士書。

    '吃雞卵之偈,乃妄人偽造,不可依從'。

    《印光法師文鈔三編上?卷二》頁485。复蔡契誠居士書一。 '雞卵,吃素之人不可食,以有生機故。即無生機,亦不可食,以有毒質故也。有謂無雄雞之地,卵無生機,此地甚少。昔一人好食雞蛋,久則腹中餘毒,生許多雞卵及小雞。諸醫不識其病,張仲景令煮蒜食之,則吐出許多雞子,及已有毛並無毛之雞。令一生勿再食,食則無法可治。可知雞卵之禍大矣’! (按福州吃素佛弟子,往往患乏滋補,藉口無胚之雞卵,不俱生機,盡可食啖,相習成風,貽誤不鮮,幾等於破戒,故弟子特懇大師開示此文,宜廣刊登,庶可警人,弟子羅智聲謹注。)-《印光法師文鈔三編上?卷一》頁221、222。复羅智聲居士書二。 '民國十七年秋,彭澤李錦新,偕謝汪二人,同往九華晉香,舟過大通,李謝登岸,汪獨居船中,見賣灰包蛋者,價極廉,因購數十枚藏艙內,意欲帶回家後用以佐餐也。夕抵茅坦,天明上山,汪忽僵臥不能動,驚問其故,亦不自知,但覺周身蠕弱如綿,強扶之坐,旋即傾倒,眾謂此必心有不誠,受護法神譴,速當自省悔過。汪乃沉思曰:得毋昨日誤買雞蛋所致乎?囑代棄之,李等上山禮佛,並代懺悔,汪在舟中,夢被人拘,呵曰:遠道來禮菩薩,安可貪小利,帶葷物,幸能悔過,免汝無罪,迨李等回船|,汪霍然愈矣,更沐浴上山,盡敬而返'。

    按:此等事類,敝邑彭澤蕞之地,即不可枚舉,不唯本人夾帶葷物,即家中人或買魚買蛋,雖未曾食,而進香者必有感覺,於衣衾中,現魚鱗蛋殼等,故莫敢不敬,此誠大士不可思議威神之力也。不敬者有譴,則至誠者暗中獲福,寧有限量。姑記一則,以例其餘,至他處靈應,有李圓淨所編《地藏靈感錄》,以不在九華範圍,例不能繁引矣,許止淨謹識。

    印光大師修訂《四大名山志》頁211-212之【九華山志?卷四】之'買蛋神責'。台南和裕出版社印。 82、8。 ‘蛋不可食!邪見之人云:無雄卵之蛋可食,切勿聽信。又蛋有毒,以雞常食毒蟲故’。

    《印光法師文鈔三編上?卷二》頁539。 (复唐陶鎔居士書)。

    ‘五葷何在?蔥韭蒜以無聞,蛋蝦子而未嗜,羅蔔青菜為無上清齋,黃薺野藿當珍饈妙味,素口之道通矣'!

    來果禪師《參禪普說》頁56。台北眾生文化出版。 85、2。

    '鄉村之精舍,廛市之伽藍,以經懺為家物,以酒肉為佛事。每日三時,用魚肉充飢,取蔥蒜治味,說雞蛋不是葷腥,言茭頭即是素菜……若信吃齋之言,斷無此等惡習'!

-來果禪師《十界因果錄》頁135。廣欽老和尚的道場承天禪寺則明文規定:嚴禁攜帶葷食、煙、酒、蛋等進入。

    蓮因寺的懺公師父在錄音帶中一再的開示:'雞蛋不能吃(見蓮因學院發行的懺公師父開示錄音帶)'。

近代宣化上人更說(錄音帶謄稿):'吃齋吃個蛋沒有關係!沒有關係,等你當雞去的時候,就知道是直接從吃雞蛋而來的'。

    '佛弟子有吃三淨肉的,也有吃肉的。你要是嘴饞,願意吃營養的東西,那又何必來問我'?

    '如果要吃蛋的話,那也可以去吃肉'。

    '梁時有人常以雞卵白和沐雲,使發光,每沐輒破二三十枚,臨終但聞發中啾啾數千雞雛聲'。 -詳於《廣弘明集?卷二十六》,《大正藏》第五十二冊頁294上。和《法苑珠林?卷七十三》,《大正藏》第五十三冊頁841中。

    '南北朝周武帝宇文邕,好食雞蛋,一餐數枚。有一位監廚官,常與武帝進食。武帝亡,丞相楊堅即位,稱文帝國號隋。此武帝時代之監廚,亦常與文帝進食,開皇期間,監廚忽然暴死,三日後復蘇說:他到了地獄,見到武帝與閻王,閻王問監廚:汝為武帝作食,一日煮幾粒雞蛋?監廚實告:不記數。閻王說:既然不記,向武帝迫出即知。忽見庭前有鐵床並獄卒數十名,皆牛頭人身,拉武帝倒臥鐵床,獄卒用鐵樑壓武帝身,武帝之兩脅剖裂處,出雞蛋十餘斛。後來武帝向監廚說:回後向文帝語,倉庫玉帛金銀,皆我所儲,我生時滅法,令下地獄受極大苦,請以此玉帛為我作大功德'。

    詳於《法苑珠林?卷九十四》,《大正藏》第五十三冊頁978下-979上。和《冥報記?卷下》,《大正藏》第五十一冊頁796下-79

    《佛說罪業應報教化地獄經》:第十八復有眾生。從生至老無有兒子孤立獨存。何罪所致。佛言。以前世時坐為人暴惡不信罪福。百鳥產乳之時。齎持瓶器循大水渚。求拾鴻鵠鸚鵡鵝雁諸鳥子卵。擔歸煮啖。諸鳥失子悲鳴叫裂眼中血出。故獲斯罪

    吃雞蛋也好,什麼蛋也好,要想到人家失子的痛苦。有人說沒有受精的卵不是生命,不管是不是生命,百鳥眾生可是視之如子。

    《佛說輪轉五道罪福報應經》:此輩前世為人。好喜射獵。焚燒山澤。探巢破卵。施捕魚網。殺一切眾生。貪其皮肉。以自食啖。多短命報。世世累劫無有出期。慎之慎之。痛不可言。

    光目女的母親,就喜歡吃蛋,結果在地獄受極大苦

    復於過去無量阿僧祇劫,有佛出世,名清淨蓮華目如來,其佛壽命四十劫。像法之中,有一羅漢,福度眾生。因次教化,遇一女人,字曰光目,設食供養。  羅漢問之:欲願何等?光目答言:我以母亡之日,資福救拔,未知我母生處何趣?羅漢愍之,為入定觀,見光目女母,墮在惡趣,受極大苦。羅漢問光目言:汝母在生,作何行業?今在惡趣,受極大苦。光目答言:我母所習,唯好食啖魚鱉之屬。所食魚鱉,多食其子,或炒或煮,恣情食啖,計其命數,千萬复倍。尊者慈愍,如何哀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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