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在夠無恥!

2015/12/18 10:44:22 網誌分類: 時事
18 Dec

黎智英捐款醜聞報告曝光 李卓人涉私吞利息

壹傳媒集團前主席黎智英向泛民秘密捐款的醜聞再有新進展!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議監會)將於明日(16日)發表調查報告,披露捐款醜聞更多之前不為人知的驚人內情。其中曾將黎智英50萬元捐款「袋住先」長達8個多月的工黨議員李卓人,原來在事發後僅將捐款本金歸還工黨戶口,涉嫌將相關的利息收入私吞。事件顯示李在過程中有個人得益,可能已構成違規漏報利益、甚至「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刑事罪行。

東網獨家取得的報告內容又揭露,黎智英向議監會閉門作供時經常「十問九唔知」,他又聲稱一直定期向工黨捐款,但李卓人卻供稱只收過其中兩筆合共150萬元的款項。兩人口供明顯有矛盾,令人懷疑是否還有其他不為人知的秘密捐款。

報告又顯示,社民連議員梁國雄與其黨友在處理黎智英的50萬元捐款時,涉嫌干犯了其他刑事罪行。還有議監會3名泛民委員劉慧卿、郭榮鏗及范國威,曾聯手阻撓其他委員傳召案中的關鍵證人作供,變相將李卓人及梁國雄放生。

政情:公民講場:李梁耍「財技」 應該入廉記

壹傳媒集團前主席黎智英(肥佬黎)向泛民主派秘密捐款醜聞,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調查報告顯示,工黨議員李卓人涉嫌將捐款「袋住先」近九個月內產生嘅利息私吞,但佢辯稱低息環境下,利息會係「好細」數目。而肥佬黎亦被指曾先後兩次向社民連議員梁國雄捐款,每次五十萬元,但梁事後堅稱只收過其中一次捐款,實情係長毛將另一筆捐款退回肥佬黎,要求肥佬黎改開一張抬頭為「社民連」支票。一個大條道理私吞利息,一個就叫金主改過張支票抬頭就當無收過,唔怪得成件事唔清唔楚喇!立法會問兩問已經問到咁多秘密出嚟,如果廉政公署唔徹查真係好難知道真相。(廉署經已變左冇牙老虎好耐啦)

呢件事與我早前網誌「小偷不算是賊」有異曲同工之妙。難道呢兩位仁兄想同蔡貝思爭一日長短?如果係,唔該佢地學吓人地著熱褲到立法會開會(人地返會計師樓工,佢咪返立法會囉!佢有第二份工咩?),如果仲有啲中/老婦對佢有興趣嘅,咁呢個小偷咪唔算係賊囉!
強詞有理:比官官相護更醜陋

五名收受淫賤黎政治黑金的反對派立法會議員先後獲得放生,一點也不奇怪,這種醜聞由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調查,在反對派同道中人包庇護短之下,不被放生才怪。別看這班政客平時站在道德高地,開口民主,閉口公義,對官官相護更是深惡痛絕,實際上他們沆瀣一氣,狼狽為奸,比官官相護更醜陋更無恥。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身為立法會議員收受秘密捐款而沒有申報,本來已有違規之嫌,李卓人將部分秘密捐款「袋住先」長達八個多月,連利息也不放過,更可能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如果不是醜聞曝光,他可能還會一直「袋住先」。李卓人辯稱利息數目少,不需向公眾交代,其實,法律就是法律,沒有數目多少之分,當年有位隧道公司職員只是檢起一元放入褲袋,即被檢控盜竊罪,連飯碗也丟掉,李卓人涉嫌私吞的利息相信遠遠不止一元,這又該當何罪呢?難道立法會議員有免死金牌?

依家個政府淨係識得欺善怕惡,我地呢啲良民就有錢都唔執得;人地「老奉」咁將呢反中亂港嘅錢袋落袋就得,天呀!呢個係咩嘢世界嚟架?天呀....呀....呀啊呀!(粵曲:卧身嘗膽其中一句)

在整個黑金醜聞中,那位曾從事美國海軍情報工作的Mark Simon是關鍵人物,立法會報告指他向反對派轉交支票手法神秘,猶如特工電影橋段,可見這個洋人一點也不簡單。反對派政客拒絕傳召他作供,顯然有難言之隱,誰說外部勢力沒有介入香港?(都要有香港人/中國人肯做寵物至得架!)

回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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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383
383383 2015/12/21 07:03:36 回覆

黑金這種事,其實有很大的新聞價值,市民絕對有知情權,為何,無狗仔隊去發掘多些多來呢?

我要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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