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黃官」

2016/02/21 07:21:56 網誌分類: 時事
21 Feb

報載:美國有幾名大學生毆打大學生,判刑三年至十年不等!

香港:有暴民衝擊垃圾會、磚掟執法者、削尖木打執法者、堵塞主要街道、  腳踢遊人、火燒垃圾桶、.........幢幢件件、罪惡超超,偏偏香港法官有法不依!真係司法獨立---你有罰則又如何?香港地通常判罪量刑果把尺好長,同一種罪可以判幾個月至幾年不等,咁啲黃官判自己友咪有咁輕判咁輕、非佢族類咪有咁重判咁重囉!所以才有官字兩個口呢句話!

發展到今時今日,暴亂暴徒可以肆無忌憚,繼續公然犯法,挑戰警權,視法律如無物。 香港班黃官功不可沒,豐功偉績。你拉佢放,反而責承警察尋釁滋事,無理拘控,難道警察真係冇事揾事嚟攪? 就算成罪都係輕判了事,毫無阻嚇作用,助長暴徒氣焰,繼續公然犯法。黃官們 … 你哋難辭其咎,小女子不服。香港三權分立變成三脚鴨,仲要係跛嘅。

講真吖!香港冇咁嘅怪獸家長,教吾出一啲不負責任(包括語言/行為)的年青人、冇咁多「教棍」教吾出一班善惡不分、語文水評咁低劣嘅學生、冇咁嘅「政棍」响垃圾會包庇,班暴民唔會夠膽咁猖狂、冇咁多黃官捉放曹,果班嘢唔會夠膽一次較一次暴戾、冇公文袋班「律棍」做幫兇,果班嘢亦不致於有持無恐.....

總而言之,香港經已陷入冇政府狀態,夠膽嘅:殺人放火、打家劫舍都冇問題!最緊要你識得死肥佬、魚弱微、涼瓜,雞仔,楊過橋、姓黃嘅官.....咁就做咩嘢都冇有怕!

至於年初一暴動,我絕對唔贊成成立調查委員會:盲嘅都知當發生咩嘢事啦!調查咩嘢呀?好明顯係緩兵之計,查得幾年,咪俾果班暴民再攪事!計我話:拿拿林拉晒班暴民、拿拿林的佢地上堂審訊.....即駛有內鬼,總會有一兩條漏網之魚掛?搵一兩個祭旗:判監幾年,才有阻嚇作用!

下星期日係垃圾會新界東補選,希望吾會製做多—件垃圾出黎啦!預祝(犯人)出師不利,馬失前蹄!

回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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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3 11:43:09 回覆

其實香港的名聲已經狼藉於全球...過年時有親人由奧地利回來,那邊都已經知道香港亂...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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