險遇車禍
2008/01/08 02: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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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今晚為了煲雞湯,遲了十五分鐘接囡囡,回家時經過糖水道,看到行人過路燈亮著綠燈,便與囡囡一起過馬路,冷不防有一架七人車向我們衝過來,立即捉著囡囡的手,並停下腳步,那個駕車的人好像未有留意燈號,又沒有把我和囡囡放在眼內,照駕車向東廊駛去,要不是我們停下來,我們可能已成了輪下亡魂了!
那個人實在太過份,看他那呆滯的表情,我相信這個人一定是喝過酒來。
其實,遇到那些魯莽司機已不是第一次,所以每次我都會教囡囡,就算過路燈已轉綠燈,也要看看那些車停定了沒有,若有車衝燈的話,蝕抵的就是過路人啦!
這令我憶起了十多年前發生的一宗交通意外,一個七十歲的老翁,他一生遵守交通規則,怎料卻死於交通意外,事情是這樣的,當時行人過路燈已轉綠燈,車輛都已經停了下來,怎料後來的一輛紅van竟然不收掣,繼續猛力向前衝,撞向前面的車,把前排的車推前將老翁撞斃。看完這則新聞後,我引以為戒,過路真要打醒十二分精神,因為意外隨時會發生的!
Candy,
在我的童年時, 經常從收音機聽這首「交通安全」歌曲 :
「慢慢走, 勿亂跑; 馬路如虎口!
交通規則要遵守, 安全第一; 命長久! 」
所以過馬路真的要小心呀!
我亦於多年前某一日的下午在我住的居所用斑馬線過馬路,當我行至路中時 ,突然有一部白色的van仔衝到斑馬路前,而駕駛的男子不但沒有停車,還快速駛向我的後面班馬路及用粗口話我行得慢,於是我立即要他停車及記下他的車牌及打999報警,可惜他飛車走了,之後,警署打電話給我要我將發生情況告之,問我司機有否撞到我,及有否証人, 當時只有我一個人過馬路, 何來証人呢.
過了一天,一位女督察來電 ,又要我說一次發生情況,說如果要告司機,要出庭做証人, 但當時我沒有証人,而且司機不是在現場捉到,所以很難入罪,她說已經找到司機,可否由警方發一封警告信給司機了給呢, 我唯有接受她的方案
所以 希望 人人守交通規則
意外永遠不發生
馬路如虎口
虎口會食人
我覺得一定要嚴懲呢種魯莽駕駛的司機喔........
有次是自己心不在焉,懵下懵下的橫過馬路,若不是走運,亦應被輕型貨車撞過正著。
那陣擦身而過的涼風,到現在想起也覺驚怕,那次最終換回的是多天的心悸感覺。萬幸~
心不在焉(Attention Deficit Disorder)也是一種病,原來人無時無刻也在發病中。
今天別發病啊!
真的,好漢不吃眼前規,就算閃著綠燈公仔,過馬路時,要進快過,不要停留在馬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