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神對話I--8.正確的婚姻關係

2016/10/11 21:27:13 網誌分類: 《與神對話》
11 Oct


與神對話I--8.正確的婚姻關係

尼:我什麼時候對於關係才學得夠多,而能令它們順利進行?到底有沒有一種方法可以讓我在關係中保持快樂?它們必得是經常不斷的挑戰嗎?

神:關於關係,你沒有什麼可學的。你只要展現你已經知道的東西。

可是的確有一個方法能讓人在關係中得到快樂,那就是,以它們本該有的目的去運用關係,而非你設計好的目的。

關係是經常具挑戰性的;經常召喚你去創造、表現,並且經驗你自己之更高又更高的面向,你自己之更弘偉又更宏偉的視野,你自己之越來越崇高的版本。沒有什麼比在關係裡你更能即刻地、具衝擊力地,並且純淨地做到此點。事實上,沒有關係,你根本完全無法做到。

唯有透過你與其他人、地及事件的關係,你才能存在於宇宙裡(作為一個可知的“量”,作為一個可被認明的某物)!記住,每樣東西都不在時,你也不在。只有在相對於非你的東西時,你才是你是的東西。那就是相對世界的準則,與絕對世界——我所居之處——相反。

一旦你清楚地了解了這點,一旦你深切地理解了它,那時你便會直覺地祝福每一個經驗、所有人類的接觸,尤其是個人性的人際關係,因為以最高的講法而言,你視它們為建設性的。你明白它們可以被用、必須被用,正在被用(不論你想要它們如此與否)來構築你真正是誰。

那個構築可以是你自己有意設計的一個宏偉創作,或完全是個偶發的形狀。你可以選擇做一個人,他只是由所發生的事產生的一個結果,或,他是由你對所發生的事,選擇做怎樣的人及做怎樣的事的一個結果。自體(self)的創造是在後者的形式才變得有意識起來。自體在第二種經驗裡才得以實踐。

所以,祝福每個關係,將每個都視為特殊,並且都形成了你是誰——並且現在選擇做誰。

且說,你的詢問是與浪漫類的個人人際關係有關,我了解那一點。所以讓我明確的,並且詳細的談論人類的情愛關係——這些不斷給你如此多麻煩的事!

當人類的愛情關係失敗(除了完全就人類的說法而言,關係永遠不會真正失敗的,它們只不過沒產生你所想要的東西),是因為人們為了錯誤的理由進入關係。

當然,“錯誤”是個相對的說法,意指以“正確的”——不論那是什麼——當作衡量的標準!以你們的語言來說,比較精確的說法是:“關係失敗——改變——最常發生在,當人們為了不全然有益或有助於關係的存活的理由,進入了關係的時候”。

大多數人進入關係時,著眼在他們能從中得到什麼,而非他們能放進去什麼。

關係的目的是,決定你喜歡看到你自己的哪個部分“顯出來”,而非你可以捕獲且保留別人的哪個部分。

就關係——並且就整個人生——而言,只能有一個目的:去做,並且去決定你真正是誰。

你說,你本來“一無是處”,直到有位特殊的人物到來,這雖是很浪漫的事,但卻不是事實。更糟糕的是,這是將不可置信的壓力加諸別人身上,令他做所有各種他本不是的東西。

為了不想要“令你失望”,他們非常努力的試圖做些什麼,直到他們再也做不下去了。他們不再能完成你對他們的描繪。他們不再能扮演好你派給他們的角色。於是憎恨累積起來,憤怒隨之而至。

最後,為了要救他們自己(以及那關係),這些“特殊的他人”(special others)開始重新要回他們真正的自己,較為按照他們真正是誰去行動。差不多就在這時,你說他們“真的變了”。

而現在你說你的“特殊的他人”已進入了你的人生,你覺得完整了,這是非常浪漫。然而,關係的目的並不是有一個能令你完整的人;而是有一個你可以與他分享你的完整的人。

這兒就是所有人際關係的矛盾所在:你並不需要一個特定的他人,來使你完全地體驗你是誰,但是……沒有另一個人,你卻什麼也不是。

這既是人類經驗之神秘與神奇,又是挫折感和喜悅之處。要想以一種有意義的方法住在這矛盾內,需要很深的了解和完全的甘願。我觀察到很少人能做得到。

你們大半的人都是帶著滿懷期待、充滿性能量、一顆大為開放的心,及一個喜悅、熱忱的靈魂進入你們“關係形成”的歲月的。

在大約四十歲到六十歲之間(大部分的人是更早而非更晚),你放棄了你最大的夢想,擱置了你最高的希望,而安於你最低的期望上——或根本一無所有。

這問題是如此基本,如此簡單,然而又如此悲劇性地被誤解:你最大的夢想,你最高的想法,及你最喜愛的希望,都是與你摯愛的別人,而非你摯愛的自己有關。你關係的試金石在於,別人多能附合你的想法,以及你覺得自己多能附合他人的想法。然而,唯一真正的試金石卻是與你能附合你自己的想法多少有關。

由於關係提供了人生最大的機會——的確,其唯一的機會——去創造及製作你對自己之最高觀念的經驗,所以關係是神聖的。因此當你將關係看作是去創造和製作你對他人之最高觀念的經驗時,關係便會失敗。

讓在關係裡的每個人都只擔心他自己——自己在作誰、做什麼和有什麼;自己在要什麼、要求什麼、給與什麼;自己在尋求、創造和經驗什麼,那麼,所有的關係都會綽綽有餘地滿足其目的——及它們的參與者!

讓在關係裡的人別去擔心別人,卻只、只、只擔心自己。

這似乎是個奇怪的說法,因為人家曾告訴你,在最高層次的關係裡,一個人是只擔心別人。然而我告訴你的是:你的集中焦點在別人身上——你的執迷別人——才是造成關係失敗的原因。

別人是誰?別人在做什麼?別人有什麼?別人在說什麼?想要什麼?要求什麼?別人在想什麼?期待什麼?計劃什麼?

大師了解,別人是誰,在做什麼、有什麼、說什麼、需要什麼、要求什麼,根本與你無關。別人在想、期待、計劃什麼根本與你無關。唯一有關的是,在你與那些的關係裡,你是誰。

最有愛心的人就是“自我中心”的人。

尼:這是個激進的觀念……

神:如果你仔細地觀察,便知並非如此。如果你無法愛你的自己,你便無法愛別人。許多人犯了一個錯誤,他們經由愛別人來尋求對自己的愛。當然,他們並沒覺悟到他們在這樣做。這並非一個有意識的努力。這是在心裡進行的。心的深處。在你們所謂的潛意識裡。他們想:“如果我能愛別人,他們也會愛我。然後我將是可愛的,而我能愛我。”

這個的反面就是,如此多的人恨他們自己,因為他們覺得沒有別人愛他們。這是一種病——這是當人們真的害了“相思病”(love sick)的時候,因為真相是,別人的確愛他們,但那根本與你無關。不管多少人公然宣稱對他們的愛,都還不夠。

首先,他們不相信你。他們認為你試圖想操縱他們——試圖想得到什麼東西(你怎麼可能愛他們真正的樣子?不成,一定有些錯誤。你一定想要什麼東西!那麼,你到底要什麼?)。

他們鎮日無所事事,只試著理解怎麼有人可能真的愛他們。由於他們不相信你,乃開始從事一些活動,好讓你去證實它。你必須證明你愛他們。而要做到此點,他們可能要你開始改變你的行為。

其次,如果他們終於得到一個結論:他們能相信你愛他們了,他們又立刻開始擔心,他們能保有你的愛多久?所以,為了要抓住你的愛,他們開始改變他們的行為。

如此,兩個人都在關係中喪失了自己。他們進入這關係,希望找到他們自己,卻反而喪失了自己。

這種配對所導致大半的怨懟,就是在關係中喪失了自己這件事。

兩個人在一種合夥關係中結合,希望全體比部分之總合要來得大,卻發現反而更差。他們覺得比當他們是單身時還要差。能力更差,更不能幹,更不興奮,更沒吸引力,更少喜悅,更少滿足。

這是由於他們真的是較差了。因為他們放棄了他們大半的本來面目,以便生存——並且停留——在他們的關係中。

關係從來不該是這個樣子的。然而,比你所能知道的多得多的人,都是如此在體驗它的。

尼:為什麼?為什麼呢?

神:那是因為人們已喪失了(如果他們真的曾保有過)與關係中的自己的連繫。

當你再也看不到彼此為神聖旅程上的神聖靈魂時,你就無法看見在所有關係背後之理由和目的。

為了進化的目的,靈魂才進入身體,而身體進入生命。你正在進化,你正在變。而你正在用你與每樣東西的關係,來決定你在變為什麼。

這是你到這兒來做的事。這是創造自己、認識自己的喜悅。有意識地變為你希望成為什麼的喜悅。這就是有“自我意識”的意思。

你將自己帶到了相對性世界,以便你可以有認識且體驗你真的是誰的工具。你是誰就是在與所有其他一切的關係中,你創造自己成為什麼。

在這過程中,最重要的因素就是你的個人關係。因此你的個人關係是個神聖的領域。它們實際上與他人毫無關係,然而,由於它們涉及了別人,所以它們與他人甚有關係。

這就是神聖的二元性。這就是封閉的圓。所以,若說“自我中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將認識神”,這並不是很激進的觀念。在你的人生中,去認識你自己的最高部分,並且停留在那中心,可能並不是一個很壞的目標哦!

所以,你的第一個關係必然是與你自己的關係。你必須先學會尊重、珍惜,並且愛你自己。

在你能視別人為有價值的人之前,你首先必須視你自己為有價值的。在你能視別人為有福的之前,你首先必須視你自己為有福的。在你能承認別人的神聖性之前,你首先必須認識你自己為神聖的。

如果你將車放在馬的前方——如大半的宗教叫你做的——並且在承認你自己為神聖的之前,承認別人為神聖的,有一天你會心懷憎恨。如果有一事是你們沒有一個人能忍受的,那就是有人比你要神聖。然而,你們的宗教卻強迫你們稱別人比你們神聖。因此你們會照做一陣子,然後將他們釘在十字架上。

你們曾(以一種或另一種方式)釘死了所有我派給你們的老師,不只是一位而已。而你們如此做,並非因為他們比你神聖,卻是因為你們將他們看成是那樣。

這些老師們全都帶來同樣的訊息:並非“我比你神聖”,卻是“你與我一樣神聖”。

這是你們尚未能聽見的訊息;這是你們尚未能接受的真理。而那就是你們為何永遠無法真正的、單純的愛上別人的原因。因為你從未真正的、單純的愛上你自己。

因此我告訴你:現在並且永遠以你自己為中心。在任何一刻好好看看你是什麼、做什麼、有什麼,而非別人怎麼樣。

你的救贖並不能在別人的行為(action)中找到,只能在你的反應(reaction)中找到。

尼:雖然我心中明白,但不知怎的,這聽起來卻像是,我們不該在意在關係中別人對我們做了什麼。他們可以為所欲為,只要我們保持平衡,保持住我們自己如如不動,以及所有那些美德,便沒有東西能觸及我們。但其他人的確觸及了我們。他們的行為的確傷害了我們。而當傷害進入了關係時,我卻不知如何是好。如果我能對自己說:“站開一些;使它沒有意義。”好像不錯,但知易行難啊!在關係裡,我的確曾被別人的言語和行為傷害過。

神:會有那麼一天,你不再受傷。在那一天,你會了悟——並且實現——關係的真正意義;它們的真正理由。

由於你已忘記此點,所以你以那種方式反應。但那也沒關係,那是成長過程的一部分。那是進化的一部分。在關係裡,你從事的是靈魂的工作,然而那是一個主要的了解,一個主要的憶起。你仍然必須在你的那個層面努力——了解的層面、願意的層面、憶起的層面,直到你憶起此點,並且也憶起瞭如何利用關係為創造自己的一項工具。

因此,當你對別人的所是、所說或所為感到痛苦或傷痛時,你可以這麼做。首先是對你自己及別人誠實的承認你到底感覺如何。你們很多人怕這樣做,因為你認為那會令你“不好意思”。在你內心深處的某個地方,你了解,你“那樣感覺”很可能是可笑的,很可能你是太小氣了。不是的,你是“比那大量多了”。但你卻沒辦法。你仍然那樣感覺。

只有一件事你可以做。你必須尊重你的感受。因為尊重你的感受意味著尊重你自己。而且你必須愛你的鄰人如你愛自己一樣。如果你無法尊重你自己內心的感受,你又如何能期待去了解和尊重別人的感受呢?

在與別人的互動過程裡,第一個問題是:現在我是誰,還有,與那個相關的,我想要作誰?

往往你不記得你是誰,並且不知道你想作誰,直到你嘗試了好幾種作人的方式。那就是為什麼尊重你最真實的感受是如此的重要。

如果你的第一個感覺是負面的感覺,有那感覺往往就足以讓你遠離它了。因為當你有那憤怒、有那不悅、有那厭惡、有那怒氣、爽快承認想“傷害回去”的感覺時,你才能捨掉這些第一次的感覺為“非你想要作的人”。

大師則是都已經歷過這類經驗,而能事先預知她最終的選擇是什麼的人。她並不需要“試試”任何事。她以前穿過這些衣服,知道它們並不合身;它們不是“她”。而既然一位大師的一生都致力於不斷地實現她所知的她自己,她就再也不會懷抱這種不合適的感覺。

那就是為什麼大師面臨其他人可能會稱為災難的事情時,能面不改色的原因。大師祝福災難,因為大師明白,自己的成長來自災禍(及所有經驗)的種子。而大師的第二個人生目的永遠是成長。因為一旦一個人已經完全的自我實現了,便再也沒別的事可做,除了更多的自我實現之外。

在這個階段,一個人由靈魂的工作轉移到神的工作(God work),因為這正是我在做的事!

為了這個討論的目的,我會假定,你仍然在努力於靈魂的工作。你仍在尋求實現——使成“真實”——你真正是誰。生命(我)會給你豐富的機會去創造那個(記住,人生並非一個發現的過程,人生是個創造的過程)。

你可以一而再地創造你是誰。的確,你每一天都在做。不過,照事情的現狀來看,你並不總是發現同樣的答案。在雷同的外在經驗之下,第一天你的反應可能是選擇要有耐心、有愛心和仁慈。第二天你可能選擇要憤怒、脾氣壞而悲傷。

大師則是永遠得出同樣答案的那個人——而那答案永遠是最高的選擇。

在這一點上,大師是隨時隨地可預測的。相反的,學生則是完全的不可預測。在成為大師的道路上,只藉由,在對任何情況的反應上,一個人是多麼可預測的做出最高的選擇,便可知他做得怎麼樣了。

當然,這打開了一個問題:什麼選擇才是最高的選擇?

這是有史以來,一直環繞著人類哲學和神學的一個問題。如果這個問題真的令你關注,你已經在作大師的路上了。因為事實上,大多數人仍然繼續完全關注於另一個問題上。不是什麼才是最高的選擇,卻是什麼才是最有利的選擇?或我如何能損失得最少?

當你由減低損失或最大利益的觀點來過生活時,人生真正的利益就喪失了。機會就失去了。因為這樣的人生是在恐懼中度過的,而那種人生是關於你的一個謊言。

因為你並非恐懼,你是愛。並不需要保護的愛,無法失去的愛。然而,如果你繼續回答第二個問題而非第一個問題的話,你就永遠不會在你的經驗裡明白此點。因為只有一個患得患失的人,才會問第二個問題。而只有一個以不同方式看人生的人,會看他自己為一個較高的存在;他了解贏或輸並非那試金石,只有去愛或沒能去愛才是,只有這樣的人才問第一個問題。

問第二個問題的人說:“我是我的身體。”問第一個問題的人說:“我是我的靈魂。”

現在,讓所有有耳能聽的人注意聽吧!因為,我要告訴你們:在所有的人際的關係裡,在重要關頭時,只有一個問題:

 

現在愛會做什麼?

 

沒有其他中肯的問題,沒有其他有意義的問題,沒有其他問題於你的靈魂有任何重要性。

現在我們到達了一個非常微妙的詮釋之點,因為“由愛出發的行為”這個原則一直廣為人所誤解,而就是這個誤解,導致了人生的憎恨和憤怒,而那,又轉而招致如此多的人偏離了正道。

多少世紀以來,你們都被教以由愛出發的行為,是出自會帶給別人最高善的不論哪種作人、做事和擁有的選擇。

然而,我卻告訴你這個:最高的選擇是帶給你最高善的選擇。

就像所有深奧的靈性真理一樣,這個聲明令它自己面對了即刻的錯誤詮釋。一旦一個人決定了他能為他自己做的最高“善”是什麼的時候,這奧秘就澄清了一些。而當絕對的最高選擇被執行了時,奧秘就化解了,圓圈也完成了,而對於你的最高善,變成了對於別人而言的最高善。

也許要花幾輩子,甚至更多輩子去實行它,你才能理解這點,因為這項真理繞著一個甚至更大的真理:你為你自己做了什麼,你便是為別人做了什麼。你為別人做了什麼,你就是為自己做了什麼。

這是因為,你和別人是一體的。

而這是因為……

除了你之外,並沒有別人。

所有曾活在你們星球上的大師們都教過這一點(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的一個所做的,就是對我做的)。然而對大多數人而言,這仍然還只是個玄秘的真理,而很少實際的去應用。但事實上,這是自古以來最實際可行的“玄秘的”真理。

在關係中,記住這個真理是重要的,因為,沒有它的話,關係會是非常困難的。現在讓我們暫且由這智慧之純粹靈性的、玄秘的面向站開,回到實際的應用上。

在舊的理解之下,人們——善意的,並且許多是非常有宗教情操的——往往在他們的關係中,為對方做了他們認為會是最好的事,但令人悲傷的是,在許多例子裡(在大多數的例子裡),它所造成的卻只是被對方持續的虐待,關係持續的運作不良。

最後,那些試著對對方“做該做的事”——很快地原諒人、表示同情、繼續地忽略某些問題和行為——的人,會變得滿懷怨恨、憤怒和不信任,甚至對神也如此。因為,一位公正的神怎麼可能要求這種無窮盡的受苦、沒有歡喜,只有犧牲?即使以愛之名?

但事實上,神並沒有。神只叫你將自己包括在你所愛的里面。

神甚至還更進一步,建議你將自己放在第一位。

可我也完全明白你們有的人將稱此為褻瀆,因此會說這並不是我的話;有的人甚至會做出更糟的事:就是接受它為我的話,但去誤解或曲解它,以適合你們自己的目的;去合理化那些不敬神(ungodly)的行為。

我告訴你——將你自己放在第一位,在最高的說法上,絕不會導致一個不敬神的行為。

所以,如果你在做對你最好的事,結果卻發現做的是一個不敬神的行為的話,你的迷惑不應該在,是否你將自己放在第一位,卻反而應該在,是否你誤解了什麼才是對你最好的。

當然,決定什麼才是對你最好的,你需要先決定你試圖去做的是什麼。這是許多人忽視的一個重要步驟。你“想做”什麼?你在人生中的目的是什麼?若沒有回答這些問題,在任何既定的情況裡,什麼才是“最好”的問題,將一直是個不可解之謎。

實際地說——再次的,別管玄秘的一面——在你被虐待的情形裡,如果你注意什麼對你是最好的,至少你會制止那虐待,而那於你以及你的施虐者都是好的。因為當他的虐待被允許繼續時,甚至一個施虐者也受虐了。

這對施虐者並無治愈作用,反而有損害。因為,如果施虐者發現他的暴行是可被接受的,他學到了什麼?然而如果施虐者發現別人不再接受他的暴行,他又被容許發現了什麼?

所以,以愛待人並不必然表示是允許他人能隨心所欲的去做。

做父母的很快就從孩子身上學到了這些。成人們卻沒有這麼快學到該如此對待其他的成人,國對國也一樣。

然而,除了不可容許暴君猖狂,還必須制止其暴政。為了對自己的愛,以及對暴君的愛,你都該如此做。

這是對你的問題:“如果愛是所有存在的一切,人如何還能合理化戰爭?”的答复。

有時候,人必須上戰場以做出關於人真正是誰的聲明:痛恨戰爭的人最偉大的聲明。

有時候,你可能必須放棄你之是誰以便做你是誰。

相信曾有些大師們教過你:直到你願意完全放棄一切,你才能擁有一切。

故此,為了要“擁有”你自己是一個和平的人,有時你可能必須要放棄自己絕不上戰場的觀念。歷史曾要求過人做出這種決定。

在最個別和最個人的關係裡也是一樣的。生命可能不只一次要你藉由演出你本不是的一面,來證明你是誰。

這對活了相當歲數的人應該不難理解,雖然對理想主義的青年人來說,它可能根本就是矛盾。在較成熟的反思裡,它則更像是神聖的二分法(divine dichotomy)。

這並不意味著,在人際關係裡,如果你受到傷害,你就必須“傷害回去”(在國與國之間的關係,也不是那個意思)。它只不過意味著,容許別人繼續引起傷害,也許並不是最具愛心的作法——不論是為你自己或為別人。

這該平息了某些和平分子的理論,說最高的愛是要求你對認為惡的東西不要有強力的反應。

在這兒,討論又再一次地轉到玄秘上去了,因為對這個聲明的嚴肅探討,無法忽視“惡”這個字眼,以及它所引致的價值判斷。事實上,沒有邪惡的東西,只有客觀的現象和經驗。然而你在人生中的目的本身,就要求你由越來越多的、無止盡的現象裡,選擇稀少的你稱之為惡的東西。因為除非你做此選擇,否則你無法稱自己或任何其他東西為善的——故此也無法認識或創造你自己。

藉著你稱為惡的東西,以及你稱為善的東西,你定義自己。

所以最大的惡乃是,聲稱根本沒有任何東西是惡的。

此生你存在於相對的世界裡,在那兒,一件東西只能倚仗它與別的東西之關係而存在。這是一種同時是作用和目的關係:提供一個你在其內可找到自己、定義自己,並且繼續不斷的重新創造你是誰的經驗領域。

選擇如神一般並不意味著你要選擇做一個殉道者。顯然也不意味著你需選擇做一個受害者。

在你成為大師的路途上——當所有傷心、損害和損失的可能性都被消除了之後——能承認心傷、損害和損失為你經驗的一部分,並且決定,與之相關之下的你是誰,是很不錯的事。

是的,別人的所想、所說或所做的事情,有時候是會傷害你——直到它們不再傷害你為止。而令你由此到彼最快捷的辦法就是完全的誠實——要願意去肯定、承認,並且宣告你對一件事精確的感受。說出你心中的真實——仁慈的,卻完全而完整的。照你的真實過活,溫和的,卻全然且前後一致的。當你的經驗帶給你新的清明時,就會輕鬆而快速的改變你的真實。

當你在一個關係裡受傷時,沒有一個正常的人,尤其是神,會告訴你“離開它,因為它毫無意義”。如果你現在在傷心,這沒有意義,因為為時已晚。你當前的任務應該是決定它的意義何在——並且展示那意義。因為在如此做時,你就在選擇並且變成了你尋求要做的那個人。

尼:所以,我不必是長期受苦的妻子,或被藐視的丈夫,或我的關係中的受害者,為的是致使它們成為神聖的,或使我在神的眼中是可愛的囉?

神:天哪!當然不必!

尼:並且我也不必再忍受別人對我的尊嚴的打擊、對我的自尊的攻擊、對我心靈的損傷,或對我的心的傷害,以使我可以說,在神和人的眼中,我在一個關係裡已“盡了我的心”,“盡了我的責任”或“盡了我的義務”。

神:一分鐘都不必。

尼:那麼,神啊,請告訴我——在關係裡,我該給與什麼允諾?我該遵守什麼協定?關係帶有什麼義務?我該追尋什麼指導原則?

神:答案是你聽不見的答案——因為它不給你任何的指導方針,並且在你答應每一個協定時,便令協定失效了。答案是:你沒有義務。在關係里或在所有的人生里,都沒有義務。

尼:沒有義務?

神:沒有義務。沒有任何限製或局限,也沒有任何指導原則或規則。你也不受制於任何環境或情況,不被任何法規或律法所限制。你既不為任何觸犯受罰,也沒有犯法的能力——因為在神的眼中,沒有什麼“觸犯”他的事。

尼:我以前聽過這種話——這類“沒有規定”的宗教。那是靈性的無政府主義。但我看不出它怎麼能行得通。

神:它沒有辦法行不通——如果你是在從事創造你自己的工作的話。可是,如果在另一方面來說,你想像自己是努力在嘗試做別人要你做的那個人,欠缺規定或指導原則可能真的會使事情很難辦。

然而,思考的腦筋非常想問:如果神想要我們成為什麼樣的人,她為什麼不干脆一開始就造我成那樣?為什麼我得“克服”我是誰,以便變成神要我成為的樣子?刺探的頭腦要求知道這點——並且理當如此,因為它是個正當的詢問。

宗教信徒想要你相信,我創造的你不如我之為誰,因而你可以有機會變成我之為誰,只要你努力反抗所有不利因素——並且,我可以補充一句,反抗我假定給與了你的每一個自然的傾向。

而這些所謂的自然傾向,包括了犯罪的傾向。你被教以你生於罪裡,你將死於罪裡,而犯罪是你的天性。

你們的宗教甚至告訴你,你對這點無計可施。你自己的行動是不相干和無意義的。去想你能藉由你的某些行動“升天堂”,是高傲的想法。到天堂(救贖)之路只有一條,而那是與你自己的作為無干的,卻是經由神接受他的兒子作為中間人而賜予你的神恩來達到的。

一旦你這樣做了,你便“得救了”。而直到你做了這個之前,你做的任何事——你過的生活、你做的選擇、你為了改進自己或令自己有價值而自願去做的任何努力——都沒有任何效果,都產生不了任何影響。你無從讓你自己有價值,因為你是與生俱來的沒有價值。你被造出來就是那副德性。

為什麼?只有天知道。或許他出了差錯,或許他沒弄好。也許他希望他也能全部重新來過。但事情就是這樣了。怎麼辦呢?

尼:你在嘲弄我。

神:非也。是你在嘲弄我。是你在說,我,神,造出天生不完美的生靈,然後要求他們完美,否則就得面對永罰。

是你在說,在進入了世俗經驗幾千年之後,我在某時某地後悔了,說從此以後,你不必然一定要做好人,你只需要在你不好時覺得難過,然後接受永遠完美的那一位為你的救主就行了,如此便滿足了我對完美的飢渴。是你在說是我的兒子——完美的那一位——救你脫離了自己的不完美——我賦予了你的不完美。

換言之,就是神的兒子救你脫離他父親之所為。

這是你——你們許多人——說是我設計出來的樣子。

那麼,到底是誰在嘲弄誰?

尼:這似乎已是第二次在這本書裡,你對基本教義派的基督教發動正面攻擊。我很驚訝!

神:是你選擇了“攻擊”這個字眼。而我只不過是在談論那個議題。附帶說一句,那議題也並非你所謂的“基本教義派的基督教”。而是神的整個天性,以及神與人的關係。

這個問題在這兒出現,是因為我們正在討論義務的事——在關係里以及在人生本身裡的義務。

你無法相信一個沒有義務的關係,因為你無法接受你真的是誰或是什麼。你稱一個完全自由的人生為“靈性的無政府主義者”。而我稱它是神的偉大允諾。

只有在這允諾的範疇內,神的偉大計劃才可能完成。

你在關係裡沒有義務。只有機會。

機會,而非義務,才是宗教的基石,才是所有靈性的基礎。只要你是從另一方面來看它,你便錯過了重點。

關係——你和所有事物的關係——被創造成你在靈魂的工作裡的完美工具。那就是為什麼所有人際關係都是神聖的領域的原因。也就是為什麼每個個人的關係都是神聖的原因。

在這一點上,許多教會都是正確的。婚姻是一件聖事。但並非由於其神聖的義務,反而是由於其無可比擬的機會。

在關係裡,絕不要出於一種義務感而做任何事。不論你做的任何事,都要出於是你的關係所提供給你的了不起的機會去決定,並且做你真正是誰。

尼:我聽得懂——然而,在我的關係裡,當事情遇到困難時,我總是一而再的放棄。結果是,我有過一連串的關係,但如一個小孩一樣,我認為我應該只有一個關係。我似乎不知道該如何保持一個關係。你認為我有學會的一天嗎?我要做什麼才學得會呢?

神:你所說的令人覺得好像保持一個關係就意味著一項成功似的。試著別把長久與工作做得很好相混淆了。記住,你在地球上的工作,並不是看你能待在一個關係裡多久,卻是去決定,並且經驗你真正是誰。

這並非為短期關係的辯護——然而也並沒有關係必須要長期的要求。

不過,雖然並沒有這種要求,但也必須說明:長期的關係的確對相互的成長、相互的表達,及相互的成就提供了很好的機會——而那,自有其自己的報償。

尼:我知道,我知道!我是說,我一直覺得應該是那個樣子。所以,我如何能到達那兒呢?

神:首先,要確定你是為了正確的理由而進入一個關係(在這兒,我用的“正確”這個字眼是一個相對性的字。我是指相對於你在人生中持有的更大目的而言,是“正確”的)。

如先前指明過的,大多數人仍然因著“錯誤”的理由進入關係——為了終止寂寞、填滿空虛、帶給他們自己愛,或有個人可去愛——而那些還是一些較好的理由。有的人那樣做則是為了救他們的自我、終止他們的憂鬱、增進他們的性生活、由前一個關係恢復,或,信不信由你,為了減輕無聊感。

這些理由全都靠不住。除非在半路上有一些戲劇性的改變,否則這關係也不會靠得住。

尼:我並沒有因任何這些理由而進入我的關係。

神:我懷疑這句話。我不認為你知道自己為何進入你的關係。我不認為你以這種方式思考過你的關係。雖然我不認為你是有目的的進入你的關係,但我認為你是由於“落入情網”而進入你的關係。

尼:一點都沒錯。

神:但我不認為你曾停下來看看你為何“落入情網”。你是在對什麼起反應?什麼需要被滿足了?

對大多數人而言,愛是對需要滿足(need fulfillment)的一個反應。

每個人都有需要。你需要這個,另一個需要那個。你們倆都在彼此之內看到了一個需要滿足的機會。所以你們同意——無言的——一個交易。如果你給我你有的東西,我便給你我有的東西。

它是個交換。但你們不說出真相。你們不說:“我和你交換很多。”你說:“我愛你很多。”然後失望便開始了。

尼:你以前曾講過這一點。

神:是的,而你以前也曾做過這個——不只一次,卻是很多次。

尼:有時候這本書似乎是在兜著圈子,一再的講同樣的東西。

神:有點像人生那樣。

尼:答對了。

神:這兒的過程是,你問問題,而我只不過回答它們。如果你以三種不同的方式問同樣的問題,我就有義務繼續回答它。

尼:也許我一直希望你會想到不同的答复。當我問你關於關係的事時,你將很多的浪漫從關係中剔除了。一頭栽進情網裡,而不必去思考它,又有什麼不對呢?

神:沒有什麼不對。你可以和你想要的那麼多的人落入情網。但如果你想和她們形成一個長期的關係,你也許就該多想想。

從另一方面來說,如果你喜歡走進關係象涉過水一樣——或,更糟一些,如果因為你認為你“必需”,而停留在一個關係裡,然後過著一種“默默的絕望”的生活——如果你喜歡重複你過去的這些模式,那麼就繼續做你一向在做的事吧!

尼:好了,好了。我懂了。你很沒憐憫之心吔,是不是?

神:那就是“真相”所具有的問題。真相是無情的。它不會不管你。它會一直由每一方潛行到你那兒,顯示給你看真實的情形。那可是很煩人的。

尼:好吧。如上所述,我想要找到建立長期關係的工具——而你說有目的的進入關係是其中之一。

神:是的。要確定你和你的伴兒有同樣的目的。

如果你倆在一個有意識的層面都同意,你們關係的目的是創造機會,而非義務——成長、完全的自我表達:將你們的人生提升到它們最高的潛力,治愈你所曾有的對自己的每個錯謬的想法或卑劣的念頭,並且透過你們兩個靈魂的心靈交流而達到與神的最後融合的機會——如果你們採用這個誓言,以取代你們曾用的誓言——你們的關係就會有一個非常好的起音。它的起步很正確。那會是個非常好的開始。

尼:但是,仍然沒有成功的保證。

神:如果你在人生中想要保證,那麼你便是不要人生。你要的是排演一出已經寫好的劇本。

人生,就其天性,是無法有保證的,否則就喪失了它所有的目的。

尼:好吧。我懂了。如果現在我使我的關係有了這個“非常好的開始”。現在我又要怎麼持續下去呢?

神:要明白並且了解,會有挑戰和艱難的時候。

別試圖避免它們。懷著感恩之心歡迎它們。將它們看作是由神而來的重大禮物;去做你進入關係——及人生——所要做的事的光榮機會。

在這些時候,要非常努力的嘗試不要視你的伙伴為敵人,或反對你的人。

事實上,要努力不去視任何人和任何事物為敵人——甚或是個難題。培養你看所有難題為機會的技巧。好讓你有機會去……

尼:我知道,我知道——“做、並且決定,你真的是誰” 。

神:對了!你有點懂了!你真的懂了!

尼:但這樣聽起來像是個相當無趣的人生。

神:那麼你是將你的眼光放得太低了。擴大你地平線的範圍。擴展你眼界的深度。在你自己的內在看到比你以為可以看到的更多。並且也在你的伙伴裡看到更多。

藉由在別人身上看到比他顯示給你的更多,你絕不會傷害你的關係——或任何人。因為還有更多的在那兒。多得多的。只不過是他們的恐懼阻止他們將之顯示給你罷了。如果別人注意到你看到他們更多,他們就會覺得很安全的去讓你看你顯然已經看見的東西。

尼:人們傾向於實現我們對他們的期望。

神:有點像是那樣。但我不喜歡這兒的“期望”這個字。期望會毀掉關係。倒不如讓我們說,人們傾向於在他們自己身上看到我們看到的東西。我們的理想越大,他們願意去達到,並展示我們已讓他們看到的他們的那部分便越大。

所有真正有福的關係豈不都是那樣運作的嗎?那豈不是治療過程的一部分嗎? ——藉著那過程,我們准許人們“放下”他們曾對自己持有的每個錯誤想法。

那豈不是我在這本書里為你做的事嗎?

尼:是的。

神:而那就是神的工作。靈魂的工作是喚醒你自己。神的工作是喚醒每一個人。

尼:我們藉由看見別人如他們本是的樣子——藉由提醒他們他們是誰——做到此點。

神:你能以兩種方式做到這點——藉由提醒他們他們是誰(但這非常困難,因為他們不會相信你),或藉由記得你是誰(這容易得多,因為你並不需要他們的相信,只需要你自己的)。經常展現此點終究會提醒別人他們是誰,因為他們會在你身上看到他們自己。

許多大師曾被派到地球來展示永恆的真理。其他人,比如像施洗者約翰,就曾被派來作信使,以熾熱的言詞說出真理,以不可錯的明晰談到神。

這些特別的信使被賦予了殊勝的洞察力,以及非常特別的力量,去看見和接受永恆的真理,加上以群眾能了解的方式去溝通複雜觀念的能力。

你便是這樣的一個信使。

尼:我是嗎?

神:是的。你相信嗎?

尼:那是很難接受的一件事。我是說,我們所有的人都想作特殊的人——

神:……你們全都是特殊的……

尼:……而且自我跑進來了——至少於我而言它跑進來了,並且試圖令我們覺得不知怎的“被選中”來做一件令人驚異的差事。我必須一直抵抗那個自我,力求淨化又再淨化我的每個思想、言語和行為,為的是排除掉個人的誇大。所以很難聆聽你說的話,因為我覺察到它諂媚我的自我,而終我一生我都在抵抗我的自我。

神:我知道你有。

並且有時候並不很成功。

尼:我很懊惱我必須同意。

神:然而當觸及到神時,你永遠都在放下自我。很多個夜晚,你曾乞請和祈求明晰,懇求上天給你洞察力,為的並不是豐富你自己或在你自己身上累積榮耀,卻是出自一個簡單的、明白的深刻單純的渴望。

尼:是的。

神:並且你曾答應我,一而再地,萬一我能讓你明白的話,你將花你的餘生——每個醒著的時刻——去與他人分享永恆的真理……並非出於獲得光榮的需要,卻是出於你內心最深的願望,去終止別人的痛苦和受罪;去帶來喜悅和快樂,以及助力和治愈;去重新讓別人與你一向體驗到的與神的合夥之感連結。

尼:是的。是的。

神:因此我選擇了你做我的信使。你和許多其他人。因為現在,在即刻的眼前,世界將需要許多號角來吹出清亮的召喚。世界將需要許多聲音,來說出百千萬人渴望的真理和治癒的話語。世界將需要許多心結合在一起,來做靈魂的工作,並且準備去做神的工作。

平心而論,你能說你沒覺察到這個嗎?

尼:不能。

神:平心而論,你能否認這不是你來的原因嗎?

尼:不能。

神:那麼,你是否已準備好,以這本書來決定並宣告你自己的永恆真理,並且宣布和清晰說明我的光榮?

尼:我是否必須將這最後幾句對話也包含在本書裡?

神:你並不必做任何事。記住,在我們的關係裡,你沒有義務。只有機會。這豈不是你等了一輩子的機會?你難道沒有從你青春的最初始,就奉獻自己給這任務——以及為它做的適當準備?

尼:有的。

神:那麼,就別去做你有義務去做的事,去做你有個機會去做的事。

至於說,將所有這些放在我們的書裡,你為什麼不願意呢?你以為我想你去做一個秘密的信使嗎?

尼:不,我想不會。

神:宣告自己為一個屬神的人(a man of God)需要很大的勇氣。你了解,世界將會更有準備的去接受,你為不論什麼任何其他的東西——但一個屬神的人?一個真正的信使?我每一位信使都受到褻瀆。離獲得榮耀還差得遠著呢,他們除了心痛之外,什麼也沒得到。

你願意嗎?你的心是否渴望說出關於我的真理?你是否願意忍受你的人類同胞的恥笑?你是否準備好放棄世上的榮耀,為了使靈魂的更大榮耀得以完全的實現?

尼:神,你使得這一切突然聽起來相當的沉重呢!

神:你期望我跟你開玩笑嗎?

尼:哦,我們可以稍微輕鬆一點嘛(lighten up)!

神:嘿,我舉雙手贊成輕鬆(enlightenment譯註:此時神在玩語言遊戲,此字本為“悟道”之義,但字面上看,亦可為“使之變輕”之意!)我們為什麼不以一個笑話來結束此章呢?

尼:好主意。你有笑話嗎?

神:沒有,但你有。講那個關於小女孩畫畫的笑話……

尼:哦,對的。那個啊,好吧。話說,有一天,一位媽媽走進廚房,發現她的小女孩在餐桌邊,蠟筆四散,深深沉迷在她創作的一張畫上。 “啊,你這麼忙著在畫些什麼呀?”媽媽問。 “媽咪,是一張神的畫像呢!”美麗的女孩回答,眼睛發亮。 “哦,蜜糖,你好可愛啊,”媽媽試著想幫忙,說,“但你知道,沒人真的知道神看起來象什麼樣子啊!”

“那樣啊,”小女孩吱喳地說,“只要你能讓我畫完,你就知道了……”

神:這是個美麗的小笑話。你知道最美的是什麼嗎?小女孩從沒懷疑過她就是知道如何畫我!

尼:沒錯。

神:現在我也要告訴你一個故事,而我們就用它來結束此章吧!

尼:好啊!

神:從前有一個人,他突然發現自己每週花幾個小時在寫一本書。日復一日,他很快的跑到紙和筆那兒去——有時候在半夜——以捕獲每個新靈感。終於,有人問他到底在搞什麼。

“哦,”他回答道,“我在寫下我和神的一篇非常長的對話。”

“那很可愛,”他的朋友順著他說,“但你知道,沒有一個人真正確知神會說什麼呀!”

“那樣嗎,”那人微笑道,“只要你能讓我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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