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神對話II--3.沒有"時間",而"你"永遠存在

2016/10/23 19:22:41 網誌分類: 《與神對話》
23 Oct


與神對話II--3.沒有"時間",而"你"永遠存在

尼:那麼,回顧一下你告訴我的,我總結有如下幾個重點:

·生命與生活是一個持續進行的創造歷程。

·所有大師們的秘密都是不三心兩意,而是不斷的去選擇同一個事物。

·不要以“不”做為答案。

·我們“召來”我們的所思、所感、所說。

·生命與生活可以是創造過程,也可以是反復重做過程。

·靈魂創造,而心智重複。

·靈魂懂得心智所不能想像之事。

·不要再籌思什麼是於你“最好的”(你如何可以贏得最多,失得最少,得到想得之物),而開始跟你覺得你是誰的感覺同行。

·你的感覺是你的真相。於你是真的,就是於你最好的。

·思想(意念)不是感覺,而是你“該”如何感覺的想法。當想法與感覺混為一談,真相就會被遮蔽、消失。

·回到你的感覺,脫出你的心智,恢復你的神識。

·一旦認知了你的真相(真理),便去實踐。

·負面的感覺根本不是真的感覺,而是你關於某種事物的想法,永遠都是起於你自己和別人以前的經驗。

·以前的經驗不是真相的指標,因為純粹的真相是在此時此地創造,而非重複再做。

·要改變你對任何事物的回應,就置身於現在(pre–sent)時刻——預先送來的時刻,在你對其還未有想法之前就已送給你的時刻……也就是說,要在此時此地,而不是在過去或未來。

·過去與未來只存在於思想中。現在時刻是唯一的實在。留在那裡!

·尋找,你就會找到。

·為跟神、女神、真理保持接觸,需要做什麼就去做。不要終止練習、祈禱、儀式、冥想、打坐、閱讀、寫作——和為了與那萬有(All That Is)保持接觸而“任何於你有效”的事。

怎麼樣,這樣可以嗎?

神:了不起!這樣很好!你掌握到了。那,你能實踐它嗎?

尼:我正在試。

神:很好。

尼:好。那麼,現在我們可以再把話銜接起來嗎?請告訴我關於時間的事。

神:只有“現在”,並沒有時間。

這是你聽過的,我可以確定。但是你並不懂。現在你懂了。

除了此時以外,並沒有時間。除了此刻以外,並沒有其他時刻。一切只是“現在”。

尼:那“昨日”與“明天”又怎麼說?

神:這是你們想像的產物。是你們心智的製品。是最終真相中不存在的東西。一切曾經發生的事都正在發生,也將永遠發生,現在還在發生。

尼:我不懂。

神:你不會懂。不全然懂。但你可以開始懂。而開始懂,目前就夠了。

所以……就只是聽吧。

“時間”不是一個連續體。它是相對關係的一個元素,是垂直存在的,而不是水平存在的。

不要把它想像為“由左至右”的東西—— 一般所謂的時間線,每個個體沿此線從生到死,宇宙由某一定點到某一定點。

“時間”是個“上下”的東西!把它想像為一個紡錘,代表永恆的現在。

現在再想像紡錘上有一疊紙,一張在另一張之上。這些便是時間單元。每一單元都截然有分,然則都同時存在。紡錘上所有的紙同時存在!不論將有多少,不論已有多少……

只有一刻——即是此刻——永恆的此刻。

正是現在,一切正在發生——而我得榮耀。神的榮耀是沒有等待的。我使它如此,只因為我不能等!我是如此快樂於做那我是誰,以至於我不能等待,就要在我的真相中使之顯現。所以,砰,它就在了——於此時,於此地——全都在了!

這個情況並無開始,也無終止。它—— 一切的一切——只是在。

你們的經驗和你們最大的秘密,就存於這在(Isness)的範圍裡。在你們的意識中,你們可以在此“在”之內,選擇去任何“時間”或“地點”。

尼:你是說我可以時間旅行?

神:沒錯——你們許多人做過。事實上,你們每個人都做過——你們常常做,通常是在你們所謂的夢境中。你們大部分人只是不覺。你們不可能覺察。但那能量象膠水一樣粘著你們,有時候,有足夠的殘餘,以致有些人——對此能量敏感的人——可以撿起一些你的“過去”或“未來”的事。他們感覺到或“讀到”這些殘餘,而你們稱他們為“先知”(seers)和“通靈者”(psychics)。有時這些殘餘的能量會大到連你自己也覺察到,在你受限制的意識中,覺察到你“以前曾經來過”;你整個人會突然震驚的發現“這些你以前都做過”!

尼:“恍然若有死覺”!

神:沒錯。或有時候你遇到某些人,你會有一輩子都認識他們的奇妙感覺——永遠都認識他們!

這是一種奇特的感覺,奇妙的感覺。這是真實的感覺。你們確實永遠的認識這個靈魂。

永恆之為物,即是現在!

所以,你會常常從你在紡錘上的“那片紙”上向上望或往下望,而看到了所有的紙片!你在那裡也看到了你自己——因為在每片紙上都有你的一部分!

尼:這怎麼可能?

神:我告訴你:你一直存在,現在存在,永遠存在。從沒有一個時間是你不存在的——也從沒有這樣的時間。

尼:等等!那老靈魂的觀念又是什麼呢?有些靈魂會比別的靈魂“老”嗎?

神:沒有任何東西比別的東西“更老”。我同時創造了一切,而一切皆現在存在。

你所說的“老”或“年輕”,跟某一靈魂的覺醒程度有關。你們每一個都是“萬有”的一個“層面”,是那本是的一個部分。每一部分都兼具著全體的意識,每一個份子都帶著這個印記。

覺醒是此一意識被喚醒,萬有的各個層面覺察到其本身。實實在在說,那真的是自我意識——意識到自己。

然後,漸漸的,它意識到所有別人,然後,意識到沒有別人這一事實—— 一切都是同一個。

然後,最終,是意識到我。輝煌燦爛的我!

尼:好傢伙!你真的是喜歡你,是不是?

神:難道你——?

尼:是,是,我認為你很了不起!

神:我接受。而我也認為你了不起!這是我與你唯一意見不同的地方。你不認為你了不起!

尼:當我看到我自己有這麼多缺點,犯這麼多錯誤、這麼多罪惡時,我怎麼可能認為自己了不起呢?

神:我告訴你:沒有罪惡!

尼:我希望這是真的。

神:你是完美的。正如你是你。

尼:我也希望這是真的。

神:是真的!樹是小樹苗時並不比是大樹時不完美。一個小嬰兒並不比成人不完美。它即是完美的本身。它什麼都不會做,什麼都不知道,卻並不因此使它更不完美。

小孩會做錯事。她站。她歪歪斜斜。她跌倒。她再站起來,有點搖晃,抱住媽媽的腿。這讓孩子不完美嗎?

我告訴你,正好相反!孩子是完美的本身,全然可讚可嘆。

你也是如此。

尼:可是小孩沒有做任何錯事!小孩並沒有故意不服從,傷害別人,或傷害自己。

神:小孩並不知道什麼是對,什麼是錯。

尼:正是。

神:你也一樣。

尼:可是我知道。我知道殺人是錯,愛他們是對。我知道傷害人是錯,治愈人,使事情好一些,是對。我知道拿取非我之物是錯,利用他人是錯,不誠實是錯。

神:有些例子中,這些“錯”都變成了“對”。

尼:你現在是在戲弄我。

神:一點也不。只是就事論事。

尼:如果你是說任何規則都有例外,我就同意。

神:如果有例外,那就非規則。

尼:你是在告訴我殺人、傷害人、拿取他人財物沒有錯?

神:這要看你想要做什麼。

尼:好罷,好罷。我懂了。但這卻並不能使這些行為是好的。有時候,人為了達成一個好的目的,必須去做壞的事情。

神:因此就使它們根本不是“壞事”,對不對?它們只是達成目的的手段。

尼:你不是在說目的可使手段正當吧!

神:那你認為呢?

尼:不對。絕對不對。

神:那就這樣吧。

你明白你現在在做什麼嗎?你是一邊走一邊在訂規章。

你還看見別的了嗎?而這好得很啊!

你們本來就應該這樣做!

生活的一切都是決定你是誰的過程,並加以體驗。

隨著視野的擴充,你們立下新的規章,可以涵蓋舊的!隨著你們對於你們的本我在觀念上擴充,你們便創造出新的可與不可,新的是與非,以包括舊的。這些界限“納入”了原先不能納入的一些東西。

你不能把“你”納入,因為你像宇宙一樣沒有邊界。然則你可以用想像的方式為你無界限的本我,創造出界限概念來,並接受此界限。

就某種意義說,這是唯一可以讓你把自己當做某種特定事物來認知的辦法。

但無界的就是無界的。無限的就是無限的。它不可能在任何一個地方,因為它處處都在。如果它處處都在,它就不在任何一處。

神處處都在。因此,神不在任何一處,因為如果要在任何一處,神就不能在別處——而於神這是不可能的。

於神,只有一件事是“不可能”的,那就是不是神。神不能“不是”。神也不能不像它自己。神不能把它自己“非神”。

我處處皆在,全然就是如此。而由於我處處皆在,我不在任何一處。而設若我不在任何一處(NOWHERE),那我在哪裡?

現在在此(NOW HERE)。

尼:我喜歡!你在第一部中說過了,但是我喜歡聽。所以,我讓你講下去。

神:多謝!你現在比較了解了嗎?你看出你們創造“對”與“錯”的觀念,僅是為界定你是誰了嗎?

你看出,如果沒有這些界定——界限——你什麼都不是了嗎?

你看出,像我一樣,隨著你改變你是誰的觀念,你一直在改變界限嗎?

尼:嗯,我懂你說的,但我似乎並沒有把界限——我個人的界限——做多大的改變。對我來說,殺永遠是不對的,偷永遠不對,傷害別人也永遠不對。我們用以管理自己的那些最主要概念,是自始以來就定位了的,而大部分人都同意。

神:那你們為什麼有戰爭?

尼:因為總是有人破壞規矩。每個籃子裡都有爛蘋果。

神:我下面的幾段話,要告訴你們的可能是某些人極難領會和接受的。它會違背你們現在的思想系統中許多持之為真理的東西。然而,若想這番對話於你們有益,我就不能再讓你們按照你們的構想過下去。所以,現在,在這第二部中,我們必須迎面去面對這些觀念。但要有一陣子顛簸。你準備好了嗎?

尼:我認為可以了。謝謝你預先警告。你要告訴我的,究竟有什麼地方那麼戲劇化或難以了解的?

神:我要告訴你的是:沒有“爛蘋果”。只是有些人對事情的看法跟你不同,有些人構想不同的世界模式。我要告訴你的是:就以其世界模型而言,沒有任何人做不得當的事。

尼:那麼,是他們的“模式”亂七八糟。我知道何為對,何為錯,而別人不知道;但不能因為我知道,所以是我在發瘋。發瘋的是他們!

神:我要抱歉的說,這正是戰爭的起因。

尼:我知道,我知道。我是故意這樣說的。我只是把那麼多人在說的話,為他們重複一遍而已。可是我要怎麼回答這樣說的人呢?我能說什麼?

神:你可以告訴大家,“對”與“錯”的觀念一直在改變:從這個文化到那個文化,從這個時期到那個時期,從這個宗教到那個宗教,從這個地方到那個地方……甚至從這個家庭到那個家庭,從這個人到那個人。你可以告訴他們,某一時代許多人認為“對”的事——比如,把被人認為行巫術的人綁在柱子上燒死——今天卻被人認為是“錯”的。

你可以告訴他們,“對”與“錯”的定義不僅因時代而變,也因地方而不同。你可以讓他們注意到,在你們的星球上的某一處不合法之事(比如娼妓),在幾里之外的另一地卻是合法的。也告訴他們,一個人是否被人認為做“錯”,跟他實際所做沒有關係,而是要看他在哪裡做。

現在我要重複一些我在第一部中所說的話,而我知道對某些人來說,是非常非常難以領會的。

希特勒到天國去了。

尼:我不確定大家有沒有準備好聽這個。

神:這本書的目的,我們所創造的這三部曲的每一部的目的,都是為了做準備——為新的範型,為新的領會做準備;為更廣闊的視野、更恢宏的觀念做準備。

尼:好吧。我現在要問的問題是,我知道有許多人都在想、都要問的問題。象希特勒這樣一個人,怎麼可能已經到天國去了呢?世界上所有的宗教……我認為所有的宗教,都宣稱他已被詛咒,直下地獄了。

神:首先要說的是,他不可能下地獄,因為根本沒有地獄。因此,他唯一能去的只有一個地方。但這不是重點。真正的重點是希特勒的行為是否為“錯”。然而我已一再說明,在宇宙中,並沒有“對”或“錯”。一件事情就其本身而言,既不是對也不是錯。它只是是那件事情。

你們認為希特勒是魔鬼,是因為他下令屠殺千百萬人,是不是?

尼:當然。

神:但設若我告訴你,你們所謂的“死”,實際上是任何人所能經歷到的最棒的事情——那又怎麼樣呢?

尼:我認為這很難接受。

神:你認為這地球上的生活比在天國的生活好?我告訴你,在你死的那一刻,你會領會到你從未領會到的最大的自由、最大的和平、最大的喜悅和最大的愛。這樣,我們應該因為狐狸兄弟把兔子兄弟丟到荊棘中而懲罰他嗎?

尼:你忽略了一個事實:死後的生活不管多麼奇妙,我們在此世的生活都不應違背著我們的意願被人結束。我們來此是為達成某些事情,去經歷某些事情,去學習某些事情。我們的生命被某些存著瘋狂念頭的瘋狂匪盜斬斷是不對的。

神:首先,你們到這裡來,不是為學習任何事情的。請重讀第一部書!生活不是學校,而你們在此的目的不是學習,而是回憶。至於你更重要的那一點嘛,生命其實常被許多事情“斬斷”,颱風、地震……

尼:那不一樣。你說的這些是神的作為。

神:每一件事都是神的作為。

你能想像有任何一件事情我不要它發生它能發生嗎?你認為如果我不讓你的小拇指動,你能讓它動得了嗎?任何事情如果我反對,你都不能做。

不過還是讓我們來探討這“錯”死的觀念吧。生命被疾病斬斷是“錯”的嗎?

尼:“錯”這個字不能用在這裡。那是自然原因。那和希特勒這類人的屠殺是不一樣的。

神:那麼,意外呢?愚蠢的意外呢?

尼:同樣。那是不幸,是悲劇,但那是神的意願。我們無法窺見神的心意,無法發現為什麼這種事情會發生。我們也不應去試探,因為神意是不可改變的,是不可思議的。要去解神聖的秘密乃是渴望著超乎人類權限的知識。那是有罪的。

神:你怎麼知道?

尼:因為如果神想要叫我們明白這一切,我們就會明白了。事實是我們不明白——這便是證據,證明神意是要我們不明白。

神:我明白了。你們之所以不明白,就證明那是神意。而事情發生了,卻又不證明是神意。嗯……

尼:我想我並不是很會解釋,不過我所相信的是什麼,我自己知道。

神:你相信神意,相信神是全能的嗎?

尼:相信。

神:但跟希特勒有關的事例外。那裡發生的事不是神的意志。

尼:對。

神:怎麼可能這樣呢?

尼:希特勒違背了神的意志。

神:如果我的意志是全能的,你認為那怎麼會可能呢?

尼:你允許他去做。

神:如果我允許他去做,那麼我的意願就是他應該那樣做。

尼:好像是如此……但你究竟能出於什麼理由呢?對。你的意願是他要有自由選擇。他做了他做的,是出於他的意願。

神:很近了。很接近了。

當然,你是對的。我的意願是希特勒——和你們每一個人——都有自由選擇。但如果你們沒有做我要你們做的選擇,我的意願卻不是無止境的懲罰你們。如果那是我的意願,則我要你們做的選擇又如何“自由”呢?如果你們知道你們沒做我想叫你們做的事,你們將遭受無可言說的痛苦,那你們還真的是自由的去做你們要做的事嗎?那種選擇又是什麼選擇呢?

尼:那不是懲罰的問題。那隻是自然法則。純粹是因果的問題。

神:我明白你受過良好的神學訓練,讓你一方面認為我是一個複仇的神,一方面卻又不需我為此負責。

但又是誰定下這些自然法則呢?若說我們可以同意必然是我訂下的自然法則,則我又為什麼給你們能力去破壞它們呢?

設若我不想要你們被這些法則侵害——設若我的意願是我這些奇妙的造物永不當受苦——則為什麼我會創造你們可能受苦的可能性呢?

再者,我為什麼又日日夜夜誘惑你們,要你們去破壞我定下的法則呢?

尼:不是你誘惑我們。是魔鬼。

神:又來啦,又是為我脫卸責任。

你沒有看出來嗎?唯一能使你的神學合理的方式,就是使我無能。你知道唯一讓你的構想顯得合理的,就是讓我的顯得不合理嗎?

“神創造了一個生命,而其行為卻是它所不能控制的。”這個觀念真的讓你舒服嗎?

尼:我並沒有說你不能控制魔鬼。你一切都可控制。你是神!那隻是你選擇不要。你允許魔鬼來誘惑我們,試圖贏取我們的靈魂。

神:但為什麼呢?如果不是我不要你們回歸我,則我為什麼要做這種事呢?

尼:因為你要我們出於選擇走向你,而不是因為別無選擇。你設置了天堂地獄,因為如此可有選擇。如此我們可以出於選擇而做為,而非由於因別無他途而遵循一途。

神:我可以明白你怎麼會產生這個想法了。因為我在你們的世界做瞭如此設置,所以你們以為我的世界也必然如此。

在你們的現實中,沒有壞就不可能有好。所以你們以為在我的世界中也必然如此。

然而我告訴你們:在我所在之處,並沒有“壞”。那裡沒有惡。那裡只有整體的一切,一體的萬有,以及對此一體之覺醒、覺察與體驗。

我的界域是絕對的界域;在那裡,一事一物並不依與另一事物的相對關係而存在,而是獨立於任何其他事物的。

我的界域是這樣一個地方:在那裡,一切所有皆是愛。

尼:我們在地球上的任何所思、所言、所行,都不會有後果嗎?

神:噢,當然有後果。看看周遭。

尼:我是說死後。

神:並沒有“死”。生命永遠永遠繼續下去。生命存在,生命即是(Life is)。你只是變變形相。

尼:好吧,照你所說——在我們“改變了形相”以後?

神:在你們改變形相以後,後果就不再存在。唯有知。

後果,是相對關係的一個元素。在絕對中,它們沒有地位。因為它們依存於線性“時間”和相續的事件。這些在絕對的界域中是不存在的。

在那個界域中,唯有和平、喜悅與愛。

在那個界域中,你們終於知道了那好消息:你們的“魔鬼”是不存在的,你們是你們一向以為的那樣——善與愛。使你們之所以以為自己是別的,是由於那瘋狂的外在世界,使你們行為瘋狂。那是一個審判與詛咒的外在世界。別人審判你們,你們由別人的審判來審判自己。

現在,你們要神來審判你們,我卻不會這樣做。

而由於你們不能了解一個所做所為跟人類不一樣的神,你們便迷失了。

你們的神學便是為了重新找回你們自己。

尼:你說我們的神學是瘋狂的——但神學若沒有報償與懲罰的體制,它怎麼能運作呢?

神:一切都依你們認為人生的目的為何而定,神學的基礎也是如此。

如果你們認為生命是一場測試,是一種考驗,是一段使你加緊腳步以看你“值不值得”的時期,你們的神學就會看來合理。

如果你們認為生命是一個機會,一個歷程,讓你們發現——回憶——你們是有價值的(而一向就是如此),那麼你們的神學就似乎瘋狂。

如果你們認為神是一個心中只有它自己的神,它要求注意、稱讚、愛慕,而且為了得到這些東西不惜殺人,則你們的神學就開始有凝聚力。

如果你們認為神沒有自我或需求,而卻是一切之本源,是一切智慧與愛之所在,那你們的神學就會崩潰。

如果你們認為神是複仇之神,於愛方面嫉妒,生氣時暴怒,則你們的神學就很完善。

如果你們認為神是和平的神,在她的愛中欣歡,在她的狂喜中熱情,則你們的神學就無用。

我告訴你們:生活的目的不是為了取悅神。生活的目的是去認知、去重新創造你是誰。

這樣做,你們就取悅了神,並榮耀了她。

尼:為什麼你老是說“她”(Her)?你是她(She)嗎?

神:我既不是“他”,也不是“她”。我有時用女性代名詞,是為了把你們抖脫父權思考法。

如果你們認為神是某一種東西,你們就不會認為它是另一種。而這卻是大錯。

希特勒去天國是因以下幾種理由:

沒有地獄,所以他沒有別處可去。

他的作為是你們所稱之為錯誤的作為—— 一個未開化的生命的作為——而錯誤並不是可用詛咒來懲罰的,而是由提供改正的機會、提供進化的機會來改正的。

希特勒的錯誤並未傷害那些被他害死的人。那些靈魂是從他們世間的束縛中被釋放出來,如蝴蝶之脫繭而出。

那些當下的人之所以哀傷這些死難,只因為他們不知道那些靈魂進入何等的喜悅狀態。凡是經歷過死亡的人,就絕不會再為任何人的死亡悲傷。

你剛剛說,他們死得不是時候,因此是“錯”的,表示宇宙間有些事情發生得不得其時。但就從我是誰和我是什麼來講,那是不可能的。

宇宙間所發生的一切,都發生得恰如其分(perfectly)。神已經很久很久沒有做過錯事了。

當你看出事事物物的徹底完美(perfect)時,你就成熟了——不僅在你同意的事物上,而且——尤其是——在你不同意的事物上看出完美。

尼:這個當然我都知道。這些我們在第一部中都討論過。但對那些沒有讀過第一部的人,我想在本書的前段部分應該有一些基本了解。這是為什麼我在此提出這些問題,並請你作答的原因。但現在,在我們繼續下去以前,我還要提一提我們人類所創造出來的一些非常複雜的神學觀。比如,我從小就被教導說我是一個罪人,所有的人類也都是罪人,這是我們無可如何的事,我們生而如此。我們是生於罪惡。

神:有趣得很。別人怎麼能讓你這樣相信呢?

尼:他們告訴我們亞當和夏娃的故事。在教義問答第四、第五和第六級的時候,他們告訴我們,我們自己可能沒有犯罪,嬰兒當然一定沒有犯罪——可是亞當和夏娃卻犯了罪——而我們是他們的後代,繼承了他們的罪過,也繼承了他們罪惡的天性。

你知道,亞當和夏娃吃了禁果——分得了善與惡的知識——因而他們所有的後代都被判決一生下來就與神隔離。我們所有的人一生下來,就在靈魂中攜帶著這種“原罪”。我們每個人都有份。因此,我猜,我們每個人都被賦予了自由選擇,看我們是不是會做亞當夏娃做的那檔子事,不服從神,或可克服我們的天生的、遺傳的“做壞事”傾向,而做正確的事情——不管世間有何等誘惑。

神:如果你們做“壞”事呢?

尼:那你就把我們送到地獄。

神:確實。

尼:對。除非我們懺悔。

神:我懂了。

尼:如果我們說對不起,做一次完美的懺悔,你就救我們脫離地獄——但不是免於所有的痛苦。我們仍必須去煉獄待一段時間,來洗淨我們的罪。

神:你們必須在“煉獄”裡待多久呢?

尼:看情況。我們必須把罪惡燒淨。我可以告訴你,這並不是很愉快的事。我們的罪越多,燒的時間越久,待的時間也越長。他們就是這樣告訴我的。

神:我明白。

尼:但至少我們不用下地獄,而地獄是永遠的。可是,如果我們死於大罪,我們就直下地獄。

神:大罪?

尼:這跟小罪相對。如果我們靈魂帶著小罪(譯註:天主教中的大罪(mortal sin)是指不可饒恕的、要入地獄的罪;小罪(venial sin)則是可用祈禱等贖的罪。)而死,我們只下煉獄就可以了。大罪卻直接被送往地獄。

神:你可以把這些別人告訴你的種種罪狀舉舉例子嗎?

尼:當然可以。大罪是重罪。例如神學上的重罪,刑法上的重罪——諸如謀殺、強暴。小罪則是較輕的罪。例如星期天不進教堂,或者,如在過去,星期五吃肉。

神:等等!如果你們星期五吃肉,你們的這個神就把你們送往煉獄?

尼:對。但現在已經不了。從六○年代早期就不了。但在六○年代早期以前,如果我們星期五吃肉,那我們就倒霉了。

神:真的?

尼:絕對。

神:好吧。那麼,六○年代早期究竟發生了什麼事,使這個“罪惡”不再是罪惡?

尼:教皇說它不再是罪惡了。

神:我了解了。而你們的這個神——他強迫你們崇拜他,每個星期天去教堂?不去就懲罰?

尼:不望彌撒是罪。不懺悔——如果死時靈魂上還背負著這罪——你就必須去煉獄。

神:那小孩呢?那完全不知道神的愛是以這些“規矩”為條件的無辜小孩呢?

尼:嗯,如果小孩在受洗之前就死掉,就會到“林泊”去。

神:去什麼地方?

尼:林泊(Limbo)。那不是一個受懲罰的地方,但也不是天國。那是……好吧……林泊。你不會與神同在,但至少不用“去見鬼”。

神:但那美麗、無辜的小孩為什麼不能與神同在?那小孩沒有做錯任何事……

尼:沒錯。但那小孩沒有受洗。小孩或任何人不論多麼無瑕,多麼無辜,都必須受洗才能進天國。不然,神就不接受他們。所以,孩子生下來就要趕快受洗。

神:誰告訴你們這些的?

尼:神。透過教會。

神:哪個教會?

尼:當然是神聖羅馬天主教。這是神的唯一教會。事實上,如果你是天主教徒,而你卻不巧進了別的教堂,那也是罪。

神:我認為不進教堂是罪?

尼:對。去錯的教堂也是罪。

神:什麼是錯的教堂?

尼:凡不是羅馬天主教的教堂。你不能在錯的教堂受洗,不能在錯的教堂結婚——你甚至不能進錯教堂。這是我親自的經驗。因為年輕時我跟父母參加一次朋友的婚禮——我其實是被他們要求做招待員——但修女們告訴我,我不應接受這邀請,因為那婚禮在錯的教堂舉行。

神:你聽了嗎?

尼:聽那修女們?沒有。因為我想,神——就是你——會願意在每個教堂出現,就像在我的教堂一樣。所以,我去了。我穿著小禮服站在聖殿裡,覺得很好。

神:很好。好,讓我們看看:我們有天國,我們有地獄,我們有煉獄,我們有林泊,我們有大罪,我們有小罪。還有別的嗎?

尼:嗯,還有堅信禮、聖餐和告解,還有驅魔和終敷(臨終塗油禮),還有——

神:說下去。

尼:還有守護聖徒和神聖奉獻日——

神:每一天都是神聖日。每一分鐘都是神聖的,現在,此刻,就是神聖時刻。

尼:好吧。不過,某些日子真的是神聖日——神聖奉獻日——這種日子我們也必須進教堂。

神:又是“必須”。如果你不,又怎麼樣?

尼:那就是犯罪。

神:所以就下了地獄。

尼:好吧。如果你的靈魂帶罪而死,你就去煉獄。這就是為什麼要告解才好。真的,越多越好。有些人每週去。有些人每天去。這樣,他們可以勾銷往事——在死的時候保持乾淨……

神:嗯——這是時時活在恐懼中。

尼:沒錯,你知道,這就是宗教的目的——把對神的恐懼加在我們身上。這樣我們就可以行為正當,抗拒誘惑。

神:嗯——嗯。好吧,但如果你們在兩次告解之間犯了“罪”,而發生了意外,死掉了,那怎麼辦?

尼:沒關係。別怕。只要做完美的懺悔就好。 “哦,我的神,我非常非常抱歉冒犯了你……”

神:好啦,好啦,夠了。

尼:等等。這還只是世界上的一個宗教。你不想看看別的嗎?

神:不用。我了解了。

尼:好吧,我希望世人不要以為我只是在嘲弄他們的信仰。

神:你誰也沒有嘲弄,只是照實說而已,這正像美國故總統杜魯門曾說過的話一樣。民眾叫道:“杜魯門,讓他們下地獄!”杜魯門說:“我並沒有叫他們下地獄。我只是直接引用他們的話,而那就覺得像地獄了。”

沒有一個到你身邊來的人是偶然的。

沒有偶然這個東西。

沒有什麼事是隨便發生的。

生命(生活)不是偶然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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