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勸出家人常應受八戒文

2017/01/18 21:36:35 網誌分類: 在家戒律
18 Jan


普勸出家人常應受八戒文

弘一法師

八戒正為在家二眾而製。但出家五眾亦可受之。如《藥師經》謂,苾芻、苾芻尼(即是比丘比丘尼)等有能受持八分齋戒求生西方而未定者,若聞藥師琉璃光如來名號,臨命終時有八大菩薩乘神通來示其道路,即於彼界種種雜色眾寶華中自然化生。以此經文證之,可知出家人亦應受持八戒。雖八戒戒相,於比丘戒或沙彌戒中已具。今為令功德增上,故不妨再受八戒也。

八戒通大小乘。小乘者,如成實論等。大乘者,即菩薩八戒,如《文殊問經》及《八種長養功德經》(此經餘已書寫佛學書局流通)所明。吾等既已受菩薩戒,今受八戒亦即是大乘八戒也。

受八戒之時日,或每月六齋日受,或每日受(長期)。悉可隨意。

若長期受者,或每日晨起受一次(限於一日夜)或數日數月而總受之。 (例如欲連受一月者。於第一日晨朝發心受時,陳明一月。則此一月限內皆有數,不須再受。)悉可隨意。

受八戒時,可以在佛像前自誓受。

受時,限於晨朝。或因事須延至日午前後乃受者,必須於晨朝心念,決定今日受八戒,如此作意,雖延時緩受無妨也。

受戒之文,或依隨機羯磨所載,或依八種長養功德經文,悉可隨意。

若依隨機羯磨文而自誓受者,應略刪改。如淨行優婆塞,應改為淨行菩薩,或改為淨行出家優婆塞。又如說戒相文中,“能持否答言”五字皆刪去(因自誓受故)。又離高勝床上坐,今以因緣不具未能十分如法,(床足太高)於此條戒相說畢,下文“能持”二字不說,可改為“離高勝床上坐,今僅能隨分受持,不作倡伎樂故往觀聽能持”。

又受畢發願一文,可以改為願我臨欲命終時四偈,及我此普賢殊勝行一偈。或有人願用原文者,亦善。

受持八戒之受法詳解並功德,廣如羯磨疏記及行事鈔記所明。自披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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