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就係罪!

2008/02/02 01:22:46 網誌分類: 時事
02 Feb

佢,因為轉貼12張淫相,畀人捉左,還柙監房八個幾禮拜。

點解要還柙咁耐?法官既理據居然係……

(節錄自日月報即時新聞) 
……控方指出,被告欠下信用卡數約50萬元,有理由相信他藏有該批相片,另有用途……

原來,因為佢窮,所以有罪。所以,有錢人是沒罪的,有錢人不可能開快車,只可能是雷射槍出錯!

回應 (6)
我要發表
2008/02/04 13:24:22 回覆

牆頭草  2008/2/4 上午 09:13:39

係人都知源頭PC係邊個, 點解又唔拉, 無人搜佢屋企搵相 ??  荒謬 ...

 

絕對絕對 n次方 讚成.

仲話要揾佢番呢作証.


男女互相欣賞是天性,
但在這過程中居然可以安排攝錄.

心理上如狩獵.
完全沒有尊重對方.
感覺如十幾年前的强姦犯, 搞完,錄影再勒索.

唉! 每一代 的底線越來越遠喇, 神的力量完全發揮不到作用.

如果 個死哀仔無事, 下一代會變成掂?

一句 係未犯法先 ?
就把基本道德拋得遠遠.

效果 和  黑貓白貓,捉到老鼠就是好貓 的壞效果一樣 !

2008/02/04 09:30:06 回覆
我都好同意, 有錢永遠是大晒的. upload淫相好大可能貪玩, 惡作劇, 為什麼連保釋都唔比? 等同殺人放火嗎?
2008/02/04 09:13:38 回覆

係人都知源頭PC係邊個, 點解又唔拉, 無人搜佢屋企搵相 ??  荒謬 ...

 

2008/02/04 03:24:24 回覆

在英、美國一樣行普通法嘅地方,就算唔即時判罰款了事,最起碼一定可以保釋,尤其是當事人絕對係無威脅到其他人嘅人身安全,而且保釋條款可以唔俾當事人上網或接觸『受害人』;法官雖然有權可以這樣懷疑及這樣做,市民亦要專重這權力,畢竟我們身處法治社會,但老實說,香港欠卡數嘅人多的是,家中一定有菜刀、指甲鉗等之利器,依據法官嘅邏輯,好多人唔使返屋企過年。

唉,我估外國啲法官、律師又有多個笑話講…

2008/02/03 13:48:40 回覆
法律永遠都係保障有錢人喇........
2008/02/02 02:46:43 回覆
窮故然是冇罪,法律面前,人人唔平等,親疏有別...有錢就是親,法官視你為己出,冇錢抹你幾年立刻收押冇得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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